你有多成功往往取决于你能把一本书读多少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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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周周末去温州出差,虽然时间是周五早上过去周六中午回来,时间非常紧张,但是最大收获莫过于又认识多一位朋友,我们有长达最少五个小时的一对一深度沟通。
其实这是公司的一个客户,收到通知需要从北京飞过去温州,事前也打过电话沟通,没见过样子,不过当初感觉就是传统企业里的那种中层管理者,心里就好像产生了一些距离,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
去之前觉得两手空空去好像有点不是很好意思,毕竟因为临时有事把出差推迟了一周,心感抱歉,就觉得应该送点东西以表感谢,相比吃的特产能够享受口舌之乐,我还是选择送书,送了一本改变了我人生轨迹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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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温州刚好是中午,入住之后就赶过去客户公司,对方已经在路上等着我,一辆红色的路虎,出来的时候还看见肥壮中年的身体,带着墨镜,心里就会觉得这是不是一个很有架子的土豪。于是就小心翼翼。
其实两个大男人初次见面也没有什么话题,先是寒暄一下,于是就进入了讨论公事的话题里,接着就容易「冷」起来。吃饭的时候也有点是这样,真的非常尴尬呢。后来察觉到自己这样,其实本身是有很多话要讲的,但是每次话到了嘴里就会思考这句话是否应该说出来,结果 97% 想要说的话都吞了回去。
为了打破话匣子,我就从书包拿了那本书出来给他。
「送一本书给你,这本书改变了我很多,也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上次了解了你的情况之后,我相信你也非常需要这本书。」
接着就把嘴上的那扇门打开了,也不管说得对不对,就一直开始说着,互相沟通着,直到晚上差不多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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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这本书我最少翻了四五十遍了,从大学到现在整整有七八年的时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收益,不仅仅是金钱还有其他一切机会,特别在我离开我大学专业的工作之后,每每在我人生的拐角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在车上是这样跟他说的。
到了他公司真正工作之后,在等他收拾桌子的时候,他居然还特意让我给他在书上签名。我又不是书的作者,本身我是拒绝的。不过听他说,我是第一个送他书的人,于是我才在上面签上名字。
又是一路上噼里啪啦地聊,大概如果不用意志力来刻意控制自己就是话痨体质了。估计他也是慢热型,到了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才告诉我,他爸其实就是把一本书反复这样读的过来人,从一窍不懂没什么文化的人经过三十年的时间变成现在年销售 3 亿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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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三十多年前,在 1985 年的时候他爸爸确实穷得没钱,又找不到工作,只能硬生生地开始创业,说起来那时候他创业还真不是一件特别光荣的事情。他爸爸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人,就拿了一本电工的书开始看起来,其实开始的时候也是看不懂,就反反复复地看,看到完完全全搞明白为止。后来也是因为一个人做电工有点起色了,就叫上他的舅舅们一起创业,想不到就这样三十年了,变成现在的样子。
「我爸爸也是叫我多看书,一本书反复看,如果看一次看不懂就看第二次,继续看第三次直到完全搞懂为止。」
而我,为什么能反复读那本书估计大概是因为不够聪明,看一次看不懂,就是因为我一直都没有搞懂,才要一直地想去搞明白。在学习和研究之前没有这么聪明考虑到这些功力,反而就是纯纯地喜欢研究其中的方法论并且自己持续实践,偶尔也会变成像阿 Q 一样自得其乐。
我想吧,恰恰有些事情我没有被人那么轻易获得我才会如此地紧紧捉住。人嘛,总是多少有点奇怪,当你轻而易举地获得了一些东西反而不足够珍惜,反而如果千辛万苦地得到即时是别人十分之一的收获也会握住不松手,紧紧抱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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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上个月一位比我年长许多的老师在出粗车跟我说,他读某本书至少有一百遍以上,大家都太容易忽视了重复的力量。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他现在已经是该领域全国最厉害的人之一。
其实后来想想,可能相比每天读一本书(我在今年试过持续100天),每天认真地重复读一本书反而难太多了。大脑的特性就是喜欢惊奇,喜欢新鲜感,至于人的注意力总是会关注那些有新鲜感的事情或者最新的资讯,以至于人们总喜欢去追那些畅销书。重复做一件事情反而容易厌倦或者偷懒。
在《卡夫卡谈话录》里卡夫卡曾经说过
你何苦读这种昙花一现的东西呢?大多数现代书籍不过是对今日闪烁耀眼的反映。这点光芒很快就会熄灭。
而经典的书则在于它已经经过时间的筛选,书里面的内容更接近于本质,以至于无论从哪一个时代无论怎么变化都能有所收益,而且每次阅读的时候可能又跟你的状态不同而有不同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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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开始做一个有品位的人吧,一个月读一本难懂的读经典书,一个月跟一个朋友深度一对一沟通,而非疯狂读许多畅销书,又参加许多社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