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三个核心观念批判
胡塞尔三个核心观念批判
综观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有三个核心观念,即悬搁的观念,直观的观念,意向性的观念。这三个核心观念在上世纪被誉为是认识论哲学的重大突破,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如何来看待胡赛尔现象学还原的三个核心观念呢?初看时很容易被这三个核心观念所吸引,有着很强的术语逻辑构思。但是静下心来深思,特别是以人类意识结构的实在考察追问,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及其三个核心观念是有重大缺陷的,并没有带来认识论哲学的重大突破,相反有着自身的可疑和矛盾背谬,需要我们进行再认识批判。
一,关于悬搁。
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认为,认识论永远不能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其理由是生活和自然科学从不关心认识的可能性,认识是否和自在事物一致。认为一切经验知识都是可疑性的,存在自身的矛盾和背谬。因此,认识论的创立和新大陆的开辟必须采取断然地悬搁一切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把它们加括号、中止判断、存而不论。胡塞尔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原因在于,自康德创立近代认识论先验哲学以来,西方的认识论哲学长期是以先验绝对为主导的。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则承续了康德的先验哲学,不仅认为认识的形式是先验的,更认为认识对象的构造也是先验的,而这恰恰是康德先验哲学的重大缺陷。由此赢得了先验哲学家们的青睐,被誉为认识论哲学的世纪性突破。
那么,认识论哲学的创立和发展能否悬搁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把它们存而不论,贴上无效的标志呢?或者说哲学思考能否离开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特别是时代知识的巨大发展和新的汇集呢?这里就关切到哲学思维的基础原理。
哲学思维不是凭空在人类的心底涌现的。哲学思维有它的基础原理:它首先源于经验知识的汇集,从经验知识不断涌现和汇集中,获得哲学智慧抽象的更高发展和新的维度。没有丰富的经验知识来源,没有经验知识的更高时代汇集,哲学和哲学智慧的更高抽象必将是无源之水,无米之炊,走向枯竭。
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悬搁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在认识论哲学创立中的基础联系,其结果是他的论述完全陷于了诸多繁琐晦涩的术语编织构思,在术语编织构思中绕来绕去而没有实在考察的踪影。而这种术语编织构思只要加以深入的追问和实在的考察,就会显露它们的自身可疑、矛盾和背谬。
近些年我在人类意识结构的考察中,通过对身体感官表象意识和符号指称概念意识的探究,深感唯有人类意识结构的实在考察才能真实阐明认识是怎样在人类意识结构中生成和构造的。胡赛尔现象学还原的一系列术语编织构思,尽管有少许的朦胧接近,如对象在意识中的意指构造和时间构造(胡赛尔尽管悬搁生活和自然科学的经验知识,把它们打上无效的标志,但他的认识论思考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知识的一定影响,如把符号指称称之为意指),但在总体上是完全背离哲学思维的基础原理的。
二,关于直观。
在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中,直观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在胡赛尔的观念中,直观首先涉及到实项之物的内在给予,是一种原初直观,具有不可置疑的绝对被给予性。例如,你直观可见的一条河,一条鱼,一座山,一棵树,一只动物,都是不可置疑的内在的绝对被给予性。然而,胡赛尔对直观的见解并不止于直观可见的原初直观,而是进一步把直观伸展到思维领域,认为思维也具有直观性,即本质直观和范畴直观。为何呢?胡赛尔的理由是,从笛卡尔的思维对一切知识怀疑的原理中,这“一切”就是“普遍”,于是思维就有了普遍的特性,有了思维的普遍的不可怀疑的明见性,如,“我思我所在”的不可置疑的第一原理。于是思维明见就同样获得了绝对被给予性,即和直观一样的内在的绝对被给予性。这样胡赛尔使直观伸展到了思维,由原初直观,扩展到了本质直观(即思维的普遍直观)和范畴直观。
胡塞尔的直观观念同样获得了先验哲学家们的青睐,誉为是解除了康德“直观无思维,思维无直观”的传统束缚的重大的突破。胡赛尔的直观理念,以直观和思维的统一,所要确立的是,认识的绝对被给予性由直观的内在伸展到了思维的内在。
那么,直观能否伸展到思维领域,能否求得思维的本质直观和范畴直观呢?我们从人类意识结构的实在考察,直观和思维是两种不同意识方式的产物和功能。直观是身体感官的感性表象意识方式的产物和功能,思维则是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概念意识方式的产物和功能,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在动物世界中,动物和人类一样,有着身体感官的感性表象的直观功能,不过是发展层度有所差异,但由于动物没有人类那样的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概念意识方式,因而动物的头脑虽有感性表象的直观功能,却没有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思维功能。这说明什么呢?唯能说明的是,直观是不可能跨越自身的意识方式伸展到另一种意识方式的,胡赛尔关于思维的本质直观和范畴直观,只是术语编织的构思,而不是人类意识结构的实在。
直观和思维的关系在于人类意识结构中的两种意识方式的联结,应从人类意识结构中的两种意识方式联结中得到实在的说明,即:直观的功能为思维提供了认识的对象,思维的功能则把认识的对象制作为指称抽象构造的事物。同时思维在进一步的抽象之抽象的构造中,生成超越现实的事物虚构,进而反馈实践的求取,获取抽象和经验统一的概念之物创造,并在身体感性表象的意识方式中获得直观显现。
胡赛尔的直观理念,从直观伸展到思维,被誉为认识论的一项重大突破,显然是一种背离实际的虚构。
三,关于意向性。
意向性是胡赛尔现象学还原的核心所在。胡塞尔从心理学那里借贷了“意向性”的术语,发展出了一种意向性理论。这种意向性理论的旨要是以“意向性”牵着两头,既是意识和意识外的实在交遇,又是意识对意识中的对象构造。胡塞尔的重点意识中的对象构造,认为“意向性”的先验绝对,既涵盖意识,又涵盖对象;既是意识的先验形式,又是对象的先验构造。从而把认识的先验绝对,从认识方式扩展到认识对象构造。从而被先验哲学家们誉为世纪性的突破。
在胡赛尔现象学还原中,“意向性”以其先验绝对,首先是伸出它的意指,即构造一个空乏的没有内容的意指对象;然后,通过意识的时间性步骤充实这个意指对象的内容,直至这个意指对象在意识中完成它的自身的构造,成为对象的显现显现者。
胡赛尔把“意向性”从心理学引入现象学,对他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举措,使得他所长期苦恼的意识和对象的二元得到了解决,并由此终极地证明,认识的可能性和认识同自在事物的一致。
胡赛尔的见解对不对呢?考察人类意识结构,情况并不是胡塞尔所构思的。胡塞尔的问题在于,他并没有严格区分何谓意识外的实在,何谓意识中的对象,何谓意识中的事物。不了解,意识外的“实在”是自在之物,意识中的“对象”是身体感官的感性意识制作,意识中的“事物”是符号指称的概念意识制作。胡赛尔的“意向性”理论把实在、对象、事物的三者区分和不同意义完全抹去了。
就人类意识结构的考察,意识外的实在就是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它是没有自身样式的,所谓样式都是意识方式的制作。其中对象样式是身体感官的感性表象意识制作,事物样式是符号指称的概念意识制作。胡赛尔用 “意向性”理论,一方面,抹去了对象样式和事物式是两种不同意识方式制作的区别;另一方面,其所用的自在事物一词混淆了自在和事物的严格区分;再一方面,试图消除意识和自在的二元,是不切实际的。
综观胡赛尔现象学还原的三个核心观念,以先验为绝对,离开了人类意识结构的实在考察,靠术语的编织构思,展开认识批判,以开辟认识论的新大陆,显然是不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