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以下,就能“白条入账”么?

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财会人员,在一次坐公车办理业务时,公车出现了故障,所以从公司支出了2 000元用来维修。但是由于时间紧急,小李便向维修公司先要了一张收据,想等到日后有时间再来索取发票,回去后入账也是用收据作为凭证的。日子一久,小李便忘记索要发票这回事。结果税务局稽查时发现了这件事,小李以及公司面临被处罚的法律后果。

上述案例中的这种外来收据,就是我们经常谈到的“白条”之一。那么用“白条”来入账,究竟有什么风险?与此同时,很多人都认为500元以下的支出不需要发票,可以直接“白条入账”进行税前扣除,确实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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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针对“500元以下支出不需要发票“的观点,我们先看一下具体文件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如果对方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就必须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了,比如个体户文具店肯定是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因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由于现在已实现五证合一,对于已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的,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税务登记。

提示:增值税上把纳税人分为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这里的“其他个人”到底说的是谁,税法没有直接写明,其实就是“自然人”,“自然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就是个体工商户了。

2、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 (1)如果对方是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那就要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需要注意的,起征点的规定只适用于个人,单位不存在起征点的概念。(2)如果对方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就需要区分具体情况了,就是看销售额有没有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了,超过起征点的就需要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了。我们再来看看起征点的规定:

政策依据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 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政策依据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因此,对于按次纳税的个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为500元。为什么是500元?其实规定里说的是300-500元,这个国家层面规定的幅度,具体的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绝大多数规定的是500元。

总结:属于境内发生的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需要发票的情形,就是对方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且按次纳税的,提供的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每次(日)未超过500元,但是需要获取载明收款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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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示例

我们来看看常见的情形:

案例1:在路边流动小摊贩张三那里买了300块钱的水果。

答:不需要发票。对方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金额未超过500元,可以以载有张三名字及身份证信息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2:公司请了一个临时工李四来搞卫生,支付了500元的劳务费。

答:不需要发票。对方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金额未超过500元,可以以载有李四名字及身份证信息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是家政公司派来的,那其实是家政公司提供了应税行为,需要获取家政公司开具的发票。

案例3:在个体户张三的门店那里买了400块钱的办公用品,且张三声称自己月营业额绝对到不了10万,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需要发票。对方是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个体户,即使金额未超过500元,也需要获取发票。尽管对方可以免征增值税,但不代表不用开具发票,自己开不了发票也是可以申请代开,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

案例4: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一笔款项,发生的手续费支出10元。

答:需要发票。对方可是银行哦,肯定是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啥也别说了,只要是增值税应税范围,哪怕是1分钱也是需要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支出也是同样道理,同样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5:公司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支付手续费支出0.50元。

答:需要发票。你会觉得腾讯和阿里巴巴旗下的微信和支付宝没办理税务登记吗?同样,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

案例6:公司支付通过银行代扣的办公电话费500元。

答:需要发票。不管是中国电信还是中国移动或者是中国联通,肯定是可以提供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

案例7:公司员工猪哥准备坐飞机出差,结果公司另有安排,发生的退票支付手续费支出250元。

答:需要发票。各大航空公司绝对是办了税务登记的,不信你去查。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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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除了符合上述规定的“白条入账,用不合规的“白条”入账,除了面临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还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四)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五)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七)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本文来源: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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