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困难群众的幸福底线
□ 实习记者 刘丽霞
2016年以来,我市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90.56万人次,发放低保金约24亿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81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约3.3亿元,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2016年的2819元/人/年逐年提高到2020年4853元/人/年……
这一个个跳跃的数字是我市全力实施兜底扶贫推进脱贫攻坚的体现,更是一笔笔温暖人心的民生账本。民生福祉,枝叶关情,当一项项民生承诺兑现给了万千贫困百姓,犹如冬日里一道道暖阳照亮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更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筑牢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顶层设计,筑牢脱贫攻坚
防守底线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如果将全面小康比作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那民生就是其中最厚重的底色,而兜底扶贫则是其中最温暖的主题。
为切实做好兜底扶贫工作,2017年我市成立了由分管扶贫领导和分管行业领导为双组长的社会保障扶贫领导组,成员单位包括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领导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特殊关切,科学制定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性救助、扶贫助残、护理补贴等救助政策,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作用,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兜底扶贫政策体系。
社会保障扶贫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全局,制定出台了《2020年社会保障扶贫决战完胜行动方案》《吕梁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建立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月通报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
市民政、财政、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三留守等特殊困难群体,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将农村低保中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提高其保障水平。充分考虑“支出型贫困”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在将家庭困难的一、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的基础上,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
此外,积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吕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畅通双向进入通道,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切实形成制度合力,确保动态管理、应扶尽扶。
精准施策,织牢困难群众“兜底网”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防线。脱贫攻坚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对特困人群的兜底保障力度,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工作,我市全面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按程序纳入救助供养范围。2016年全市农村特困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196元,集中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5805元。5年来,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逐年提高,到2020年,农村特困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6577元,集中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9169元,2016年以来累计为9.26万人次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约5.1亿元。
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从2019年4月起,市政府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领取失业金人员、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减轻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截至目前,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已连续启动17个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305.64万元。
“感谢民政局及时为我办理临时救助,解决我的燃眉之急,在你们的关怀和帮助下,我有信心尽早康复重做家庭的‘顶梁柱’。”交口县康城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穆小军激动地说。穆小军2014年因病、因学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有五口人,3个孩子上学,在脱贫攻坚政策的有力扶持下于2018年实现脱贫。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穆小军在外打工时不慎从高空摔下造成多脏器重伤,生命垂危,经抢救治疗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整个家庭陷入困境。交口县民政局在摸排中发现该家庭情况后,予以“先行救助”,拨付5000元临时救助款用于解决穆小军家庭临时生活困难。同时,积极协调镇村两级干部简化程序为其办理低保申报手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目前穆小军全家5口人共享受补差救助2010元/月、分类施保金442元/月,共计2452元/月。
自我市实施临时救助政策以来,通过优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施先行救助,及时将像穆小军一样的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助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2016年以来,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7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7亿元。
此外,我市加强农村敬老院整合建设和升级改造,制定了《吕梁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20-2022年)》,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设施、推动医养结合,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建设工程。
筑梦善行,撑起困难群众“保护伞”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困难群众,如何保障好残疾人的基本权益,让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是兜底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扶贫扶长远,长远看产业。产业助残扶贫,因其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助于贫困残疾人恢复自身的“造血能力”。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我市将开展“助残扶贫工程”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2016年初,市残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的通知》,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乡村干部包村、党员包户方式进行产业扶持,对没有劳动能力、经营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采用入股分红的形式进行扶持,保障其生产生活。据统计,2016—2019年全市累计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2436户,80%以上的家庭实现了脱贫。
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免费适配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减少减轻残疾对个人及家庭带来的不利影响和致贫风险。2016—2019年,累计实现1221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19年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完成14224人,康复服务率97.40%,全省排名第三。全市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免费适配率99.81%(其中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具免费适配率达99.95%),全省排名第一。
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知识匮乏、头脑空空,怕的是身无所长、无法立足。为此,我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针对残疾人致贫原因,为残疾学生量身定制技能和职业教育项目等措施,帮助贫困残疾人或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赋能增智,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创收、增收能力。据统计,2016年—2019年累计培训5294人。
此外,为解决我市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建立了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资金50元,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资金50元,护理补贴2019年3月份由残联移交民政部门负责发放。2016年—2020年10月,共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139.272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082.512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9666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939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回眸近年来我市的兜底扶贫工作,“创新”“高效”“务实”……一串串饱含新意与温暖的关键词跃然眼前。面对新时代兜底保障工作新任务,市委、市政府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大爱无垠的为民情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全面小康的画卷中描绘出画龙点睛的笔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