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月夜聊256期:律师真的是魔鬼代言人吗?

看《魔鬼代言人》的直接原因是网友的建议,间接原因是早就知道这是一部关于法律与正义、金钱与正义题材的优秀电影。但是也拖了很久才看,因为我不想草草地看,草草地写,总要写一点发自内心且有点意思的想法。

这是一个我经常和律师朋友讨论的问题:当你确认你的当事人确实犯了罪的时候,你会怎么办?你该怎么办?因为答案各种各样,到现在我都一直还很困惑。在正义和职业价值面前,律师该怎么办?

美国电影《魔鬼代言人》恰恰回答了这个问题。这部电影拍摄于1997年,由著名的好莱坞明星艾尔·帕西诺、基努·里维斯和查理兹·塞隆主演,讲述了一个律师在金钱和正义之间纠结选择的故事。罗麦克斯是佛罗里达一位成功的年轻律师,从没有输过官司。一天,一位来自纽约米尔顿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人看上了他,以高薪豪宅相邀。罗麦克斯和妻子玛丽安来到纽约,住进了豪华、宽敞的高级公寓。罗麦克斯在为地产大亨库伦脱罪的过程中,发现落入了米尔顿和库伦的圈套。虽然案件胜诉,但是因为忙于案件,冷落了妻子玛丽安,使两人的关系出现裂痕。之后,玛丽安的病情急剧恶化,而罗麦克斯被案件缠住,依旧无法回到她身边。玛丽安最终精神病发,自杀身亡。罗麦克斯在追查真相时发现,米尔顿居然是他的父亲,而且是魔鬼撒旦的化身。在米尔顿巧舌如簧的蛊惑面前,罗麦克斯坚守了最后的底线,用杀死自己来终结这场噩梦。

虽然将近20年过去,但《魔鬼代言人》看起来依然精彩,依然深刻。影片最后一句台词“虚荣是我最喜欢的罪恶”道出了影片的主题。魔鬼米尔顿正是利用了罗麦克斯虚荣自恋的弱点诱使他一步步离开妻子,走进他预设的圈套。即便罗麦克斯抵御住他的诱惑,用自杀来终结他的诡计,也只是一切从头开始而已。自以为坚守住了正义底线的罗麦克斯也还是有可能被名誉所累。最后一个镜头米尔顿意味深长的眼神注视着观众,似乎提醒每一个走在人生十字路口的人:“我在等着你!”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接受各种各样的考验。在各种利益面前,能够守得住自己的良知,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从法律人的角度,《魔鬼代言人》又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律师的职业价值究竟是什么?片头和片尾罗麦克斯对待流氓教师戈蒂斯的两种态度很能说明问题。片头当罗麦克斯从女学生证人芭芭拉口中得知真相后,虽然很愤怒,但依然用芭芭拉不满戈蒂斯批评、处罚的动机来推断出她诬陷老师的可能,为戈蒂斯脱罪成功。这是律师“拿人钱财,为人消灾”的职业价值观使然,无可厚非。但经历一场噩梦回到戈蒂斯案的法庭时,罗麦克斯坚守了正义的底线,宣布拒绝为流氓教师戈蒂斯辩护。这是法律人追求正义、惩治罪恶的价值观使然,值得敬佩。那么究竟哪种做法是正确的呢?

一位律师,一生中总会碰到一些当事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案件,也可能会碰到十恶不赦、怙恶不悛的当事人。此时律师是否应该为他们作无罪、罪轻的辩护?这种辩护是否为魔鬼代言、张目?在金钱和正义之间律师该怎么选择?律师了解而控方不了解的当事人犯罪证据是否应当隐瞒?律师是否应该把维护正义作为自己职业的价值追求?看完《魔鬼代言人》,这一连串萦绕在我脑中的疑问久久不能散去。期待所有法律人和我一起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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