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之九步讯问法

第一步,调查人员做好审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首次讯问的主要任务,引导被调查人员与调查人员积极开展对话,以便调查人员能够顺利地控制审讯的局势,朝着逐渐建立审讯双方融洽的审讯关系的方向发展;

第二步,调查人员要想办法让被调查人员相信其违法犯罪事实已经暴露、树立调查人员的自我威信,从而促使被调查人员在无奈之下选择供述违法犯罪事实;

第三步,设置细化主题,依次分辨出被调查人员感兴趣的话题,借此与被调查人员展开对话并提出自己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的推测,从而让有错、有罪的被调查人员为其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找到一个合理性、正当性的理由;

第四步,调查人员通过堵退否认、化解辩异、揭露谎言等反向施压措施,促使被调查人员产生强烈的心理焦虑,从而遏制被调查人员抗拒审讯的“信心”,争取被调查人员如期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第五步,调查人员要敏锐 察觉被调查人员的退缩心理,采取措施换回被调查人员的注意力,形成审讯双方的信息互动;

第六步,调查人员要通过建立审讯双方之间心理接触,排解审讯双方的矛盾与隔阂、变更审讯技巧等措施,努力获取被调查人员的信任;

第七步,调查人员一旦察觉到被调查人员产生或者可能即将降低供述临界心理之际,迅速采取多种措施突破被调查人员抗拒审讯的最后一道门槛、促使被调查人员形成供述决意;

第八步,调查人员让被调查人员持续供述直至讲出全部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某些只有作案人自己知道的细节,并制作书面供述;

第九步,调查人员要通过及时补强证据、滚动深挖扩大战果、巩固被调查人员的悔错悔罪心理并遏制被调查人员翻供翻证。

作者:尹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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