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150个二三级军区之吕梁军区17
吕梁军区是晋绥军区所属三个三级军区的其中一个。
吕梁军区
1945年9月,晋绥军区决定以阳曲、娄烦、盘缴以南,汾河以西地区划为吕梁军区。由张宗逊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马佩勋任副司令员,罗贵波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解学恭任副政治委员,张希钦任参谋长。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军区下辖;第三、四、七、八、九5个军分区。
第三军分区:辖区为临县、临南、方山、娄烦等县。司令员高士一,政治委员张国声珍勋(辖;临县支队)
第四军分区:辖区为离石、离东、中阳、石楼等县。司令员杨秀山,政治委员刘文(辖;离石支队)
第七军分区:辖区为汾阳、孝义、平(遥)介(休)等县。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马佩
第八军分区:辖区为交城、文水、清源、徐沟、太原、阳曲、静乐等县。司令员侯俊岩,政治委员张永青。(辖;第1、第2、第6支队)
第九军分区:辖区为汾西及洪(洞)赵(城)西部等地。司令员黄学忠,政治委员贾长明。
同月,吕梁军区将所辖第2、第5支队和洪赵纵队等抗日武装依次改编为独立第11、第13、第14团。
11月7日,吕梁军区奉命组建独立第四旅,辖第十ー、十三、十四团。旅长顿星云,政治委员杨秀山。
12月下旬,组建第十军分区,辖区为永和、大宁、隰县等地。司令员白炳栋,政治委员杨一木。
1945年11月13日晋绥军区向中央军委报告《建军概况》载,吕梁军区的地方支队有:离石支队(800人),人民自卫军(700人),永楼支队(150人),中石支队(50人),清太徐支队(200人),静乐支队(500人),临县支队(700人),洪赵支队(600人),孝义支队(400人),汾阳支队(500人),平介支队(500人),文水支队(500人以上)。
12月,吕梁军区组建独立第十团(以离石支队为基础),独立第十六团(以临县支队为基础),独立第十八团(以平介支队为基础)。
1946年3月,吕梁军区第四、七、十军分区撤销。第四军分区并入第三、九军分区,第七军分区并入第八军分区,第十军分区并入第九军分区。
11月15日,吕梁军区所辖独立第四旅和晋绥军区三五九旅组成晋绥野战军第二纵队后,由第二纵队兼吕梁军区。
12月,成立新的第十(乡吉)军分区。第十军分区的武装是吕梁调来的第十团和石永支队。辖区为新绛、稷山、河津、乡宁、吉县、汾城、曲沃等7个县。
年底,吕梁军区司令员王震(兼),副司令员彭绍辉、马佩勋,副政治委员罗贵波、解学恭。参谋长张希钦,政治部主任王恩茂,副参谋长唐健伯,政治部副主任何辉。下辖;第三、八、九、十军分区。
第三军分区司令员陈刚,政治委员秦力生;
第八军分区司令员侯俊岩,政治委员甘一飞;
第九军分区司令员黄忠学,政治委员贾长明;
第十(乡吉)军分区司令员陈国栋,政治委员廉怀德。
1947年1月,中共晋绥分局和晋绥军区决定,恢复第七军分区,仍归吕梁军区领导。辖区为汾阳、孝义、平(遥)介(休)等县。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马佩勋。
4月,第二纵队西渡黄河,不再兼吕梁军区,编入西北野战兵团,令建吕梁军区机关,彭绍辉任司令员,罗贵波任政治委员。
8月,吕梁军区第三军分区划归晋绥军区直辖。
10月,撤销第七军分区所辖地方军事组织划归第八军分区领导。
12月28日,西北野战军根据中央军委批准,以吕梁军区第51、第55、第58团为基础组建西北野战军第1纵队独立第7旅,隶属第1纵队建制,暂归晋绥军区指挥。
1948年8月,中央军委决定,撤销吕梁军区番号,所辖第8军分区调归晋中军区建制,并改称第2军分区;第9、第10军分区归晋绥军区直接领导。原吕梁军区机关及直属部队改编为西北野战军第7纵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