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往事(261):一只看不见的手,保护着刘仁轨
第二篇 盛世欢筵:权杖的游戏(53)
显庆五年(660年),唐朝发兵百济,李义府先是给刘仁轨派了个'监统水军’、督运粮草的差使,青州靠着莱州湾,这安排也没什么毛病;第二步就比较狠毒了:'时未可行,义府督之,遭风失船,丁夫溺死甚众。’明明时节不对,非要命令刘仁轨冒风出海,结果船破人亡,损失惨重。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一个字:查!
柏杨《白话资治通鉴》
派去查办此事的,是一个叫袁异式的纪检干部(监察御史)。走之前,李义府把他叫来谈话,'义府谓异式曰:“君能办事,不忧无官。”’这就是赤裸裸的利诱了。
领导有交代,袁异式一到就找刘仁轨谈话:“君与朝廷何人为仇,宜早自为计。”说老刘啊,你得罪了谁自己心里清楚,我看你还是早作打算。
宰相要打击底下干部,手段多得很:可以严刑拷打,可以抄家,还可以诛连亲属。所以当时类似刘仁轨这种情况,避罪自杀的例子不少。袁异式那意思:你自己了断,免得后面受罪。
可刘仁轨什么人?太宗皇帝当年点名要斩他,都没当回事,能被李义府吓倒?因此他答复袁异式:“仁轨当官不职,国有常刑,公以法毙之,无所逃命。若使遽引决以快仇人,窃所未甘!”我办砸差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哪怕杀头我也无话可说。但叫我自杀白白让仇人开心,这种事我是不干的。
袁异式一看,既然如此,那就公事公办吧:'乃具狱以闻。异式将行,仍自掣其锁。’一是结案上报,第二走之前,还亲自拉了拉刘仁轨的枷锁,意思看看是不是锁牢了。
刺史不是小官,案子报到中央,提交御前会议讨论:
'义府言于上曰:“不斩仁轨,无以谢百姓。”舍人源直心曰:“海风暴起,非人力所及。”上乃命除名,以白衣从军自效。’
李义府上来就下狠手,说刘仁轨该杀,不然没办法向那些枉死的百姓交代。这一招是很厉害的:出了这么大的事,总要找个人负责吧?这时,一个叫源直心的中书舍人在旁边打圆场,说海风这东西,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全怪刘仁轨。最后高宗裁决:刘仁轨免官,以平民身份在军中效力。
这桩案子,从头到尾藏着不少玄机。
最突出的感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保护着刘仁轨。
首先,袁异式'办事’就没尽力。
他暗示刘仁轨自杀不成功,接下来,按理就该上点别的手段。简单粗暴的:屈打成招;复杂点的:找几个人威逼利诱,搞点不利于刘仁轨的旁证,甚至直接编造口供。刘仁轨已经被收押,这些都不是难事。当初长孙无忌一品太尉,还不是中央去个人就干掉了。
可袁异式呢,什么手段也没上,就写了个报告,另外扯了扯刘仁轨身上那把锁。报告从后面源直心的话看,还是比较客观的,最起码关键一条:突遇海风写上了;拉锁就更是个笑话——他不拉,那个上锁的人就不检查吗?再说,就算不锁,刘仁轨能跑哪里去?所以这纯粹是作秀,给李义府看的。
第二中央这会开得也不简单。
李义府号称权倾朝野、皇上皇后跟前的大红人,这么一件势在必得的事,竟然被个局长给搅黄了。
要知道,中央开会不是游击队碰头,想到哪说到哪,事先都有充分酝酿。讲出来的话,那也是有一句算一句,句句都有份量。
李义府跟刘仁轨的恩怨,首先李治很清楚——当初派刘仁轨审李义府案子的就是他,其次源直心作为御前秘书,又有'五花判案’这样的特权,应该也知道。
所以这个事就比较明显了:源直心敢提不同意见,高宗不顾宰相而采纳他的意见,说明他们既清楚李义府的算盘,又作好了保护刘仁轨的打算。
至于这个事怎么通天的,那就不好说了。刘仁轨毕竟在中央为官多年,他以前做的'给事中’,又是门下省的重要干部,多少会有自己的人脉吧。袁异式为什么不敢下狠手,自然有他的道理。
这个事同时说明:李治的统治术相当成熟。他虽然要用李义府,但也不能事事由着他。对任何当红下属,都要保留一点对立面,这是帝王不变的法则。而且他叫源直心出面,自己只做仲裁者,也是一种很妥当的做法。
不管刘仁轨是不是想了什么招,或者纯粹就是运气好,反正他算是躲过李义府的第一击。但接下来对方还会出什么花样,从军效力又能效出个什么名堂,一切皆在未知之数。
合该刘仁轨命好,正在这时,从百济传回一个人的死讯,而他的生命轨迹,就此将发生惊天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