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历史人物」李心曾传略

李心曾

李心曾,字省三,生年不详,原奉天省海城县(今辽宁省海城市)人。清末,附贡生,曾到日本留学,高等警务兼师范理科毕业,获三等嘉祥褒章。从日本学成回国后,任奉天省岫岩州(后改为岫岩县)知事。1913年夏,调任法库县知事。

1913年8月,李心曾到法库县任职。在县知事任期内,李心曾直朴任事,茹苦含辛,治警办学,努力尽职。同年,李心曾从自治补充款中拨出小洋710多元分给各区救济水灾灾民。1914年,在李心曾的支持下,法库官立中学堂(后改称法库县立中学校)续招乙班学生45名,同时招初级师范1个班(39名学生)。法库中学和初级师范班的续办,使法库教育事业发展到了新水平。同年,李心曾把全县1城8乡改为8个区,取消警防队,设立警察事务所,警务长为警察所长;设警察教练所1处,居民按户编成保甲;抽调壮丁组成保卫团,协助警察维护地方治安。上述治警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全县的社会秩序。

1914年1月,李心曾修订了前任法库厅同知刘鸣复编集的《法库乡土志》,将其中体例与民国国体不符之处加以更正,并补充了1908年至1914年之事,为法库的修志事业做出了新贡献。同年秋,李心曾从县署存储的亩捐中拨出小洋(银角)2300多元,分给各区灾地救济灾民,受到了灾民的感激。1914年11月,李心曾奉调离开法库。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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