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自己人” 越不能搞特殊

9月23日,针对“交警直播查酒驾放行'公安局的’”一事,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通报称,带队民警程某某违反规定,存在徇私情,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有关领导也受到相应处理。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驾驶员林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其丈夫刘某某交由所在单位处理。
直播查酒驾“翻车”,多人被处理,纯属咎由自取。交警查酒驾遇见自称“市公安局的”就直接放行,不仅不测酒精、不查证件,还嘻嘻哈哈、“一团和气”,执法沦为儿戏。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都没有拿法律法规当回事。林某某以“公安”身份谋取私利和特权,交警在直播镜头下公然徇私舞弊,已亵渎了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理应依法依纪严惩、坚持“零容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自己人”和“外人”之分。执法者更应知法守法,坚持一视同仁;领导干部更应带头遵纪守法,职位越高,责任也就越大。巴掌大的地方难免存在各种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执法者并未生活在真空中,顾及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不能逾越法纪底线徇私情。越是“自己人”越不能搞特殊,坚持“一碗水端平”、依法依规办事,对执法者和被执法者来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保护。
类似把公权当特权、执法徇私舞弊的现象在现实中并不罕见,每次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群众对此更是深恶痛绝。此次事件难免让人猜疑:在直播镜头下尚且如此不像话,在镜头之外又会怎么样?秉公执法不能停留在嘴上,直播执法也不能沦为“圈粉”“作秀”的道具,否则“翻车”是大概率事件。
当地交警部门对多名涉事人员速查、严惩,体现了对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的决心,但还应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知耻后勇,杜绝类似现象重演。需要反思整改的不是直播,而是执法。无论在镜头外还是镜头内,都应将规范执法贯穿至每一个环节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行动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当前,直播执法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赢得广泛认可和好评。但愿当地交警部门还会继续开展直播执法行动,让执法更规范、更透明、更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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