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话·书事·书价之《元稹集校注》
《元稹集校注》,周相录 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古典文学丛书本。
上中下三厚册,不能尽读,偶翻至《哭吕衡州六首》其二(第二三一页)末联:尽将千载宝,埋入五原蒿。周注“五原”曰:
地名合称。在今陕西省。唐杜甫 《喜闻官军已临贼境》诗:“五原空壁垒,八水散风涛。”仇兆鳌注引《长安志》:“长安、万年二县之外,有毕原、白鹿原、少陵原、高阳原、细柳原 ,谓之五原。”
试问如此解释五原,与诗中之前后内容有何相关?须知古人诗中之地名,往往仅是符号象征,多非实指。如言美酒则必称新丰,言军营则必称细柳(如王维诗: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故解释古诗之地名,苟于诗歌本身之理解并无关键之影响,大可简略注之即可。今周注乃不然,旁征博引,考古证今,至下笔万言,令人不耐卒读。且于诗之本义,转不肯出一言以助读者理解,此真所谓释地忘义也。不仅此也,细查之下,此注乃全抄网络上《汉典》“五原”条!如此注书,不如不注。按:元稹此六首诗哭吊吕温,多以诸葛亮比之。故此处五原应是五丈原之省称,古人为照顾音节,往往有此惯例。
又如其三,末联:遥闻不瞑目,非是不怜吴。
周注引《三国志·孙坚传》:“坚曰:'(董)卓逆天无道,荡覆王室,今不夷汝三族,县(悬)示四海,则吾死不瞑目。”按:此盖拘于“不瞑目”三字,然孙坚与吕温之经历悬殊,且“不怜吴”三字无着落,似应引《史记·伍子胥列传》:“(伍子胥)乃告其舍人曰:'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呉也。’乃自刭。”
又,其一末联:伤心死诸葛,忧道不忧余。
周注仅列举诸葛亮之生平,言:“此以诸葛亮比吕温,谓其志业未及成就而中年弃世。”按:忧道不忧余一句,应引《三国志·诸葛亮传》曰:“初,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及卒,如其所言。”如此,则“不忧余”三字,方有着落。
短短六首之中,而疏误不合者已如是其巨,其书之价值,不问可知。前日与某友人闲聊,友人曰:“上海古籍《古典文学丛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陆续出版面世,可谓精品叠出。然近年来书出渐多,不免鱼龙混杂,令人有一蟹不如一蟹之叹。”余深颔之,证以此书,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