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弗罗斯特《精通乡下事物之必要》:从普遍中,传达自然常识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最受美国人欢迎的诗人之一,他大器晚成于四十岁之后,获得过四次普利策诗歌奖,以及44个荣誉学位。由于曾经在新英格兰做过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题材大都取材于乡村的自然和人文风貌。

在这些寻常而普遍的乡村题材中,诗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极好的韵律,描绘着美好的自然风光,时不时传达出一些自然常识和人生哲理。一首雷格所翻译的《精通乡下事物之必要》,就在有条不紊地叙说中优雅地描绘出了乡下的一种自然风光,并传达着敬畏自然、顺应自然、欣赏自然、走近自然的常识。

房子已经烧掉,为午夜的天空

再一次带来落日的金辉。

如今只剩下烟囱兀立着,

仿佛花瓣落尽后的花蕊。

诗人一开始并没有去刻意修饰一场灾难的缘由,他只是简单地说“房子已经烧掉了”。他的视线转向了另一个角度,以一位旁观者去观察这场灾难之后的景象。

房子被烧而燃起的火光,反而有另一种美,那就是“为午夜的天空/再一次带来落日的金辉”。等到它们慢慢消弭沉寂,会有一个烟囱独自挺立着,而它在诗人的眼里仿佛是“花瓣落尽后的花蕊”。

这种独特的视角叙述,以灾难之后的自然之美来表达对自然的敬畏。同时,在敬畏中顺应自然,传达了一种面对灾难的平和心态。灾难发生之后,感叹和悲伤是于事无补的,需要的是如何去面对未来。

假如不是风的意愿,

路对面的谷仓早就和房子一同

毁于大火,现在它留下来

独自顶着废弃的地名。

在第二节诗中,诗人突出描写了自然的意志,是“风”让路对面的谷仓得以保留,仿佛可以看到自然也会为生命留得一份生机。这一节诗的意思很简单,是诗人视线由近处向远处的一次挪移,也强调着对自然的敬畏。

对于谷仓在大火中幸免于难,留下来“独自顶着废弃的地名”这样的描写,也是很顺理成章的叙述,从字面上突出了谷仓的孤独景象。而房子的残破和谷仓的孤独形成了对比,显得孤独更加幸运,进而强调“风”的重要性。

它再也不会将一侧完全敞开

迎接石路上过来的一队队大车,

马蹄匆匆敲击着地面,

满载夏日的收获掠过干草垛。

第三节是也表达得也很顺畅清晰,那不再会将一侧完全敞开的大门,再也迎接不了大车、马蹄声和收获的草垛,繁荣的景象再也与这栋房子无关。这是诗人对往昔的回忆,表达了从房子被烧毁之后再也不会恢复之前的景象,有着淡淡的伤感落寞。

鸟儿穿过天空来到这里,

从残破的窗子飞进又飞出,

它们的咕哝更像是我们的叹息

因为耽溺于过往而倾吐。

诗歌到了第四节,再也不是单纯地对烧毁的房子周遭的景象进行描绘,再也没有陷入悲伤的回忆,而是从闯入这里的生命(鸟儿)入手,开始了哲理性的思考。

恰巧因为房子的残破,谷仓的遗留,这里成为了鸟儿栖息生活的好地方,它们“从残破的窗子飞进又飞出”。自然总会是随着时间再不断地向前递进,它不会因为某一件灾难性的事情发生而停止转动的光轮,鸟儿的出场就是自然向前发展的证明。

而“它们的咕哝更像是我们的叹息/因为耽溺于过往而倾吐”这样的描写,实际上带有了主观的情愫。鸟儿的咕哝本应该是正常的自然生命现象,将其看作是对这场灾难的叹息,人的主观意愿就更加强烈。

然而丁香为它们发出新叶,

老榆树也一样,虽然曾被火舌触及;

枯涸的压水井尴尬地扬起臂膊;

篱笆桩上还缠起一段铁丝。

第五节诗歌是哲思的上升,自然始终在向前行进,在被烧毁的房子中,除了鸟儿的进入,还有更多的自然生命出现。比如丁香会在这里发出新叶,被烧过的老榆树也会重新焕发生机。这让人想到了家喻户晓的那首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就是自然原本存在的不可违背的规律。

毁灭之后必然有生机的出现,这也是自然常识。丁香与老榆树的生机,枯涸的压水井和篱笆桩上的铁丝,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明显被自然所淹没。诗人在此告诉我们,应该顺应自然,正确看待自然前进的光轮。

它们真的没有什么可悲伤的。

尽管幸存的鸟巢让它们欢喜,

人还是得精通些乡下事物

才不至于相信菲比鹟会哭泣。

最后,诗人道出了这首诗的主旨。面对房子的灾难,鸟儿“真的没有什么可悲伤的”,起码在乡下人眼中它们也是这样认为的。然而对于那些没有走进自然,了解自然的旁观者来说,他们总会携带着主观情感,去臆断自然生命的情绪。比如“相信菲比鹟会哭泣”(菲比鹟是一种常见的鸟类),实际上它们不管发生了什么,依旧会照常生活。

诗人强调了去走进自然,了解这些自然常识,不要妄加评论和猜测。同时,在整首诗中表达着对自然的尊敬、敬畏和顺应,这也是自然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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