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言税语】房企已结转收入预缴所得税填报可否冲减
税中望月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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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中望月
不负韶华不负卿
案例背景:我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在2020年度完成大部分的预售并收到预售款,预售款已预缴了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并在季度所得税申报时按照预计毛利预缴了企业所得税。本项目2020年12月竣工备案,但由于2020年并未交付给购房者,因此会计未确认收入、未结转成本。
问题1 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哪一张表中的哪一行填报?
问题2 接上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就2020年度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纳税调增了,2021年二季度又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我们在申报2021年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应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 4 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用负数冲回对应的实际毛利额?否则我们将重复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1、按描述情况,2020年年报应先做纳税调整,调增完工收入和成本,同时在A105010表第26行将预售收入转完工收入。
2、可以在“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冲回。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现行口径是这样子的~~~
税中望月:现行口径没有明确可否冲回上年已结转(或视同结转)收入,但深圳税局答复可以,体现了较为温馨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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