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中医临床的误区4
走出中医临床的误区4
3 症状是现象,证是本质,证症不能混淆
从辨证整个过程来看,涉及的客体-疾病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庞杂、丰富,是自然动态而具有时代特征和个体特征的异常生命过程,可以分化界定的对象尚未完全区别,但用一般逻辑的观点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疾病的现象和疾病的本质。古人用“病能”、“脉证”和“证”等来概括疾病的现象,用“病机”“本”和“证”等概括疾病的本质,到今天我们用症状概括疾病的现象,用证候概括疾病本质,对疾病基本内容的分化有了规范的表达术语。可是,虽然“1987年卫生部在北京召开的中医证候规范学术会议关于疾病、证候、症状的定义和GB/T1675-2-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对相关术语进行了研究、规范,但我们至今仍然没有将这些概念明确区别开来,“在中医学术史上以及现代文献中,证候是一个多义术语,或以证为症状,或称病为证,或为病机学概念,或为诊断学概念。”[21]把疾病的现象和疾病的本质仍然混为一谈,使理法方药护以病机对应为核心的逻辑关系发生混乱,辨证和辨症未能进一步分化界定。
任应秋在引用了徐大椿《医学源流论.知病必先知症论》“当每症究其缘由,详其情况,辨其异同、审其真伪,然后详求治法,应手辄愈”后认为:“徐大椿所说的症,即是症状,不是证候。所谓'辨其异同、审其真伪’,这接近证候了。中医辨证是从若干复杂症状(包括脉象舌苔等)中,经过分析辨成为某种证候。症状虽然复杂,但是,它是有规律可循的,总不外六淫、七情、脏腑、经络、气血几个方面的变化,根据这些变化,从而分辨其为在表、在里、为寒、为热、属虚、属实、是假、是真。证候真像必然就大白了。因此说,从复杂的症状辨识而为证候,这是中医辨证的精髓。” [16]症状不同于证候,从症到证需要经过中医辨证的过程,中医如果根除“症”字,是否又要回到一个“证”字即表疾病现象又表疾病本质的一词多义的情况中去,使本来已经分化了的、明确了它们之间逻辑关系的客体对象又相互含混起来?那么,我们又如何理解中医的辨证?辨证的对象和结果又用什么来加以区别?我们如果从病机逻辑出发对辨证论治的临床过程加以分析,不难看出20世纪70年代对症状和证候进行的规范,其概念位具有十分清晰的边界,彼此之间并不矛盾、含混,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中医的病机逻辑关系。
从文字学角度看,症是证的后起字,吴有性明确指出:“病证之证,后人省文作证,嗣后省'言’加'疒’为症。”[22] 20世纪70年代关于辨证论治的讨论,把症状和证候的客体对象明确分化界定下来,病机逻辑关系-现象与本质关系在中医学中的实质性内涵更加清晰,是中医学发展的标志。可是我们不能因为古人用“证”表达多种客体对象,或者因为“证”字表达具体对象的频率多少,而把“证”字的含义局限在症状,把证候等同于证之外候。
不可否认,任何学科的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某种文字符号表达出来,反之,文字符号表达的学科概念又是语言词汇的收集对象。“人为自然立学,人为社会立学,没有人,一切科学都不存在。但人之立学,具有动力学目的论的意义;学之所立,具有丰富多样性的差别”。[7]文字符号的相对成熟,是立学的基本条件;但有了文字条件,所立之学的正确性就在于事实反映的真实性,概念的规范性就在于事实范围界定的准确性,故任何学科新概念的符号表达,并不是该文字原先含义的机械重复。“通过符号的组合,把对象界加以规定并使之条理化,然后将有联系的对象界的事物和现象,反过来作为判定符号联结的正确性(真假)的标准。” [23]从《说文解字》到《康熙字典》到《辞源》,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作为文字符号所包含的概念,一般具有由简到繁,由单义到多义的特点,而且因为认识表达的需要,构成词汇的文字符号的字形或音节也不断发生变化,这是由于人们认识世界不断深入、扩展的必然。
从汉语工具书可以看出,随着人们实践认识视野的扩大和深入,汉字符号的含义一般是越来越多,而且衍生出不少新的复合词,通过复合词使“名”与“实”的对应日渐准确,逐层分别细化。但是,事实具体远比文字理论丰富复杂,所以一个字词反映多个对象的情况仍然十分普遍,语言工具书编篡的字词所反映的概念,实际是对过去各个学科语言研究分析后的总结,它是字词过去已有概念的一种集合,并不代表现在具体学科内概念对象界的变化发展。可见,汉语言文字各种含义的汇集,是把以汉语言作为表达符号的各个学科对事实对象进行界定形成的概念加以收集的结果,汉语言工具书中所收集的含义,只是过去的一般的常见概念的集合,因此,作为元语言的汉语言学,其词汇是对各个对象学科过去的符号意义的反映,不是对象学科概念现在发展的体现,哪怕学科专业的工具书也同样如此,即对本学科符号过去含义的集合。故对概念的认识,不能墨守语言工具书中固有的含义,不能机械地用本学科过去符号表达的概念限定今天的认知,更不能用元语言工具书中的含义去规定学科发展所需要表达的实际对象界,否则,学科必然走向衰亡。然而,我们过多地关注汉语言词汇,固守“证”这个符号过去的概念,忽略中医现代辨证论治的临床实际,使“证”概念跨学科错位,导致我们在概念位上分不清疾病的现象和疾病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