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矿业权纠纷问题司法解释的再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评析
导 读
文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诉讼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进行梳理分析,重点对矿业权出让、转让、租赁与承包、抵押登记和越界开采等内容展开了深入剖析,指明了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产生原因,结合矿政管理制度改革廓清了矿产资源和矿业权的性质与内涵等基本问题与法律关系,提出了加强资源产业立法研究和建立完善矿业领域行政立法、执法与司法机关之间沟通协调机制等对策建议。
本文引用信息
刘欣.对矿业权纠纷问题司法解释的再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0,33(11):14-22.
1 矿业权与出让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2 矿业权转让变更
3 矿业权租赁与承包
4 矿业权抵押登记
5 越界开采
6 有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7 对策建议
作者信息
刘欣(1971—),男,山东省潍坊市人,现于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工作,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多年从事矿产资源实务管理和理论研究,研究方向:环境资源保护法、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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