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前显贵,背后遭罪
找不到原图,只能凑和看
安妮宝贝早期的小说里,那些外表安静内心热烈奔放的女子,总是光脚穿球鞋。配上沾染了征尘的布裙布裤,一次次远行和归来,脚上的球鞋总是不变的。对人对事,她们都不牵缠纠结。以舒适的姿态走天下,那长路需得有合脚的鞋。那样的人必是自我的,独立的。奔跑,跳跃,它都能。穿着它去想去的地方,体会最深的两个字:自由。
尤其是,现在时尚里讲混搭,球鞋可搭小西装、长裙、短裤、牛仔裤......球鞋居然也能成不受拘泥的百搭之物。球鞋也不挑人,男女老幼,胖瘦妍媸,谁也能驾驭。
相较那些动辄四五位数的鞋子,球鞋真的不贵。一双百十元的也能穿上两三年。当然白球鞋最飒也累人。朋友小默说:“买了双白匡威,直刷得精疲力尽,真是人前显贵,背后遭罪。”
球鞋里一定还有令人低徊的故事。深蓝色回力球鞋,是神女小晏送的。那个春日午后暖洋洋的日光里,她坐在窗前沙发上,低眉信手为我穿上雪白的鞋带,让我以为,这双球鞋带来的自由随性之外,还有她手赠的美。
爱那青春恣意的活力,爱那纯洁无瑕的美,爱那离别前惆怅的记忆。去长春汽博会,去郊外踏青,晚饭后散步,去运动场观战,去电影院看新上映的电影......那以后很多个日子,我都爱穿着它。球鞋把这些感觉一一存储维系,它的清新简约,它的慷慨舒适,它的不遗余力的烘托,它的满不在乎,成就了中年的当下。
当高跟鞋走过太崎岖的路,当磨出过血泡的脚得到放松,球鞋就这样与我们合而为一。它是写作中的跨文体,不拘一格,可尽兴发挥。穿着球鞋旅行、约会、打球、上课、拍片,无所不能。
拥有一双球鞋,就拥有了大步流星、健步如飞的利器。人生苦短,及时行走吧。迎着风,过繁花,穿落叶,一路翻山越岭,就为看风景......尤其是,身边还有你。走在哈尔滨百多年历史的中央大街上,球鞋和那些小小的深灰色石砖相摩擦,脚下小小的硌触,带来岁月恒久的存在感。那一刻,我心里触摸到了清心寡欲的褒义感。
球鞋是自由的灵魂的外现,还是同道的暗号和密语。张爱玲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有时候,你的服饰会将你的喜恶表达得一清二楚。脚上的球鞋是一种主张。
你会欣赏另外一个穿球鞋的人,你会知道你不是一个人在路上。我去广州见知己米雅,她手里牵着大宝,怀着藏着二宝,带我去看小蛮腰,去广州图书馆,脚蹬球鞋,足下生风。我从没看过那么轻盈、那么美的宝妈,从此更爱她也更爱球鞋了。
那些华美奢侈的束缚又算得了什么?人生走到后来,莫不是清简雅淡持久。所有不得施展的抱负,所有求而不得的事物,因为球鞋这一媒介,竟然可以找到和解的渠道。竹杖芒鞋轻胜马,芒鞋相当于今天的球鞋吧?
千重山,万条河,一一经过;风雨虹霓,雾霭烟岚,一一经过;松涛雪野,草坪花海,一一经过......希望在这世上穿的最后一双鞋,是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