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清欢《遇见,足以》
遇见,足以
余敏遇到陈文广那年,14岁。
那是她从小镇来省城读初中的第一天,扎着两个又长又土的麻花辫。坐在她前面的是一个胖胖的女孩,一双又大又亮的杏眼,自然上翘的嘴角,一头利落的短发,没有多好看,却有着城里女孩特有的气质,就像余敏身上特有的土气一样,刻在骨子里。
同龄人总是能很快打成一片,她们好像天生会交际。可上天在分发这项技能的时候好像独独忘了余敏,她小心翼翼地坐在座位上,没有人和她打招呼,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和别人交流。直到陈文广用手指戳她的背的时候,她才猛然回过头。男孩似乎被她的过激反应吓到了,愣了一下才笑着说,你可以把我的笔捡一下吗,在你板凳底下。女孩急急忙忙地弯腰捡笔,然后郑重地递给男孩,带着讨好的笑。那天晚上,余敏高兴的一晚上没睡着,终于有人和她说话了,虽然
只是为了捡一支笔。
初一的生活总是新鲜的。大家都忙着鉴定校门口哪一家店的奶茶最好喝,忙着打听秀色可餐的学长学姐的信息。余敏的课间却一直是趴在课桌上度过的,如果不是实在憋不住了,她连厕所都懒得去上。
陈文广很喜欢转笔,但是无奈学艺不精,于是他每天便会戳无数次余敏的后背。女孩总是会乐此不疲地帮他把笔捡起来。陈文广会讲很多笑话,这是余敏后来发现的,不管心情有多低落,他总是能用几句话就把她逗开心。
对于这个敏感自卑的女孩来说,这是她第一次觉得,或许初中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糟。
初二的时候余敏把自己的长发剪了,换成了齐耳的短发。陈文广一度以为她受什么刺激了,追着她问了好几天。其实她就是单
纯地想剪头发,剪成像城里女孩的头发,好像可以把土气剪掉一样。当然她并没有告诉陈文广。
盛夏的阳光穿过楼边繁密的梧桐树叶,透过大大的玻璃窗,撒在课桌上,带着斑驳的树影,少年棱角分明的脸便柔和起来了。在午休课上一阵阵平稳的呼吸声里,没有人知道一个女孩偷偷地看着一个男孩发呆了多久,风吹动了梧桐的叶子,也吹动了少年脸上的光影。女孩傻傻地笑了。
也许就是从那个午后开始,余敏开始了她丑小鸭的蜕变。
她开始放下必备的言情小说,每天晚上熬夜看书刷题,抱着不会的物理题,鼓足勇气走进老师的办公室,定早上五点的闹钟,绝不赖床。妈妈怕她身体吃不消,11点半之前让她必须睡觉,她就攒零花钱买一个小电灯,晚上躲在被窝里写作业。实在困了,就
在自己的大腿根上狠狠地掐一把,把自己疼醒。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个月,余敏从二十多名挤进了前五。
她开始尝试着主动交友,开始参加学校的各种比赛活动,用自己的奖学金报了吉他班,在闲暇时自学了素描。初三时,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可以在初次见面时和别人侃侃而谈,如鱼得水地交友了,甚至她认为的刻在骨子里的土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在看到镜子里那个干练自信的女孩时,有那么一瞬间她竟有些恍惚。
中考之后,她顺利地升入省示范高中,与陈文广同校但不同班。
开学那天晚上,她伏案写了一封信,打了三遍草稿,誊写了无数遍。第二天,她早早地在陈文广的班门口等他。
陈文广是和一个女孩一起出现在余敏面前的。女孩个子高挑,长发披肩,眉清目
秀。是他喜欢的类型,他说过他喜欢这样的女孩,余敏记得,当然了,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余敏都记得。
后来,那封信便被余敏偷偷地藏在了书柜的最里面,被压在了一大堆书下。既然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余敏是绝对不会去打扰的。女孩小心翼翼地珍藏着自己的心意,她已经很满足了,是的,能够遇见已经很满足了,又怎么舍得打扰呢。
她开始一心扑在学习上,她想成为更好的自己。高中学业繁重,余敏选的是文科,大量的记忆内容。有时候背了后面忘了前面,反复背不下来,她也曾气得把书甩出去,然后又默默地捡回来接着背。她参加了学生会,组织了大大小小的活动,高二时升为学生会副主席。在那些熬不过的深夜里,支撑着她的只是一张少年的脸,那张隐逸在夏日阳光里的脸。
然后,余敏顺利地考进了重点大学,北
上。陈文广和他喜欢的女孩考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然后,他们渐渐地便少了联系,之后就断了联系,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再然后便听说陈文广结婚了,新娘就是高中的那个女孩。那天晚上,余敏将那条祝福短信编辑了无数遍,终究还是没有发出去,就像当年写的那封信一样,终究没有递到他手里。
在她毫无希望的灰色青春里,陈文广就像那个夏天凉爽的风,像那抹青翠的绿,像透过树梢柔和阳光,给她的青春上了色。她想要变得更好,因为希望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因为她遇见他,所以成为了现在的她。她知道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她都是幸运的,在最纯真的时光里遇到最好的他。
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俩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余敏知道,她会遇到另一个男孩,一个会温柔她余生岁月的男孩。她在等。
陈文广,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