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一采石场 为宾阳年纳税近1000万

2021年8月17日,宾阳县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采石场的合伙纠纷,且一并解决了当事人另案起诉的两起案件,一次性解决纠纷,促使双方放下成见、继续合作,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黄某等四人与邓某等三人合作经营宾阳某采石场,后因前期投资费用、利润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黄某等人遂诉至宾阳县法院,邓某等三人亦提起反诉。
自此双方的矛盾不断加深,黄某等四人另案起诉对方要求返还不当得利,邓某等三人另案起诉对方要求分配前期利润,双方因合作采石场事宜共产生了3件诉讼案件。该采石场为宾阳县的纳税大户,年纳税额近千万,同时亦是宾阳县另一纳税大户三维轨枕厂的主要原料供应方,若不能妥善解决纠纷,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权益,还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案件审理中,案件主办人覃韵宏法官了解到,双方合作经营的采石场在正常生产期间是盈利的,只是因为对前期投资费用核算不清以及办证费用、利润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若是直接判决结案,则不能解开双方的心结,案结事不了,双方很难继续合作下去,对双方都是巨大的损失。

基于此,覃韵宏在庭审后多次与双方单独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履行合同情况、各方权利义务、合作现状及前景等方面进行开导,使双方都认识到只有合作才符合双方的利益,劝说双方放下成见,以解决问题的态度面对问题。

图为覃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单独进行沟通

经过多次的沟通,促使双方同意进行协商,覃韵宏遂召集双方到庭调解。在第一次集中调解中,双方对对方提出的调解方案都有异议,覃韵宏不得不将双方分开调解,并从双方的调解方案中找出共同点或相似点,逐一向对方说明。因分歧过大,第一次调解不成,但是双方都表态愿意回去后各自将账目核算清楚再进行调解。

图为覃法官第二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之后,覃韵宏又两次召集双方到庭进行调解,虽然仍未成功,但将双方的分歧逐渐消除,并在每一次集中调解不成后又单独与各方沟通、协商,经过不断地努力,最终在第四次集中调解时,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解决了双方的其他纠纷,双方的三起诉讼案件,一件调解结案,两件撤诉结案,双方握手言和,并继续合作经营。

图为覃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图为覃法官组织黄某、邓某等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

在解决该纠纷的过程中,覃韵宏四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单独通知一方当事人到庭协商不下十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次数更是不可统计,经过不懈地努力,最终促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的解决,充分体现了宾阳县法院法官高度的责任心和不解决纠纷不罢休的恒心,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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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宾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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