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逝有所安”需要政府依法有为
近日,民政部在其官网公布《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条例拟规定,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
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在此基础上,要“做到少有所学、中有所为、老有所托。”由国家民政部提出《殡葬管理条件》修改意见,提出为社会实现“逝有所安”,就是对十九大精神的必要拓展与有效深化,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新体现。
21年前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的6章24条,虽然其间也作过小修,但仍不能满足和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除了殡葬商品和服务价格虚高,公墓价格和管理乱象频生,殡葬陋习回潮,还有前些年有些地方发生强制平坟、今年有些地方发生抢毁棺材,与民意的差距,与法规的冲突,急需出台更加切合实际的法规。
修订草案把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强化公益导向作为修订重点。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这是对社会重大民生呼吁的正面与积极回应。
自今年6月底开始,民政部针对公墓建设、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开展了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殡葬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对突出问题出重拳,更需要总揽全局和可持续的法规保证。
这次对条例的大修既是对这一次专项整治的支撑,更是对未来殡葬业的规范与引领。新的条例将解决对殡葬领域中有些问题的困惑。除了统一规定独立墓位0.5平方米、合葬墓位0。8平方米,实现了“死得平等”之外,还严格限制墓碑高度和墓位使用年限,甚至考虑到使用可降解骨灰容器,推行小型墓碑和不立碑,这就解决了人们担心死人占地只增不减,未来子孙怎么办的远虑。修改意见规定必须凭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提供墓位或位格,这就堵死了可以凭财力和势力提前占有资源或消费非丧葬资源。特别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强化政府在规划建设、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责任,这将是实现“逝有所安”的底线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