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没IPPC标识?罚单来了!

一直以来
大家出口都不重视
反正客户没要求的,咱们就不管嘛
甚至有老前辈说:不服?你来
好么,案例来了!
大疫之年,元月初始!一切都欣欣然!
深圳巫鹏有限公司委托深圳老顽童国际货运代理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报关单号为xxx----,由车牌号为粤xxx港车承载。
申报后海关查验
海关发现该批出口货物已报检
但,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无IPPC标识且未报检。
这就出事了!
海关认为:当事人本次向海关报检的动植物产品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对巫鹏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案情呢,就这么简单
ps:别问我真假,必须是真的
咱们不发假案例,阿门!
木质包装没有IPPC标识且未报检!
那么还记得木质包装上次那个风波么?
当时我们也疯狂讨论了一次
是吧,现在处罚了!
罚款2000块!
执法依据是啥?
我们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境前,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再看看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的。有前款第(二)项所列行为,已取得检疫单证的,予以吊销。
那前款又是啥?
是第五十八条 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运往保税区(含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等)的,在进境口岸依法实施检疫;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检疫监督;经加工复运出境的,依照进出境动植物?经高手指正还是第59条,只是引用不完整
怎样?
闹心了吧?
紧张了吧?万万没想到
不再是啥所谓的不准出境了
直接处罚上了!
今日发布,就这么简单啦!
那么,各位胖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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