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委托书再上公告,不如八一下它的前半生?
昨天很多小伙伴在后台说,胖子啊,你造么,以后都要电子委托了啊,报关委托书要再见了!以后可咋办?
咋办?
你真把胖子我问住了,胖子我14年就开始用电子委托了啊!
那时候胖子我还被人说落后了好久呢?
为啥?
因为2012年无纸化报关的时候就要求电子委托了撒!
只是胖子我14年才开始用,那又是为啥呢?
因为---我不记得了!
胖子你吹牛的吧!明明昨天我们才看到海关公告,哼!你一定是吹牛!
好嘛,好嘛,那就吹吹嘛,咱们看看到底咋个回事
海关总署令第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2月23日署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申报要求: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应当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签名盖章,并随附有关单证。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按照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那一年,报关委托书第一次正式登场,可是到底怎么个弄法呢,大概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吧,直到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5号发布:
为规范报关委托文书格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规范委托报关纸质文书格式的工作。
该公告的出现,首次以契约形式提出了报关委托的规范化管理,那密密麻麻的背书,你们还记得么?或者,你们看过么?
情绪激动的读者,请放下你们手中的砖头!不然------
反正你们砸不到我!何必伤害自己手机呢?
不如我们继续八卦嘛,那个啥,这还不是定稿呢,还有海关总署2005年第12号公告(关于正式启用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呢!
这次修订后,就说我们日常填写的那一份了,不管是报关员考试开始,还是报关员资格取消,不管是转关兴起,还是转关消失,不管是关检兄弟还是关检结婚,这些年它们一直与我们同在,阿门!
那么,看协议,读职责:
委托方责任 (收发货人)
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这个不管海关怎么说,只要签字画押了,这就是一份协议,所以呢,货主胖友,你们要对自己提出的东西负责哦!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这个没啥说的,你是老大,你买单嘛!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哎哟,除了运货,原来货主也可以搬货啊,还得付钱,不容易不容易!
来,啥委托不委托的,一二三,走起!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被委托方责任(报关代理)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三)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四)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其他进出口单证。
因确定货物的品名、归类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以看货或提取货样。
不懂到底要审查什么项目的,可以来看看了,对了,那些做AEO的大师们,快看过来,这里有你们需要的素材,以后别跟货主解释不清了,你们客户来咱后台提问好尴尬呢,给你们曝光吧,影响你们生意,不曝光吧,又有点生气,不如你们常来看看啊
万万没想到,报关委托书上居然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吧?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齐备的随附单证后,负责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认真填制报关单,承担“单单相符”的责任,在海关规定和本委托报关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报关,办理海关手续。
嗯,这就是为什么每次报关改革最激动的都是报关行的原因了,哎,各位货主是不是很想打爆那些指定货代的头,他娘的,报关单明明是你们的责任,还要我们填好,你们这帮-----算了,祝你们全部倒闭吧!阿门!
以上仅代表部分货主心声,与胖剑本人无关,抛转请慎重啊!
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共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并配合海关开展相关调查。
一起摔跤,一起奔跑!
负责支付因报关企业的责任给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没想到吧,一个委托书,居然有如此多的爱恨情仇!还规定了赔钱!
负责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交还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员(详见《委托报关协议》“其他要求”栏)。
正文第三条:
三、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可由中国报关协会负责向企业提供,也可由企业按照修订后规范格式在A4空白纸上打印自用。
看到了吧,其实你们自己打印也可以的,虽然我们也都领到过免费版的报协提供,但是我们更喜欢自己跟报关行买,毕竟,拿人的手软嘛!
其实---是因为经常拿不到
爱情他就像龙卷风,海关学起了周董!
各种转型,各种曲风!
2012年,通关改革风再起时!
那么,你家海关昨天发了个公告就是创新了?就是进步了?就是引领时代了?
捧杀不带这么玩的嘛!
各地海关为什么没有推进,当然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的!
爱情它就像龙卷风,可是也有东西吹不动啊!
比如,龙卷风吹不进城市
所以,别问我啥原因啊,我哪知道呢?
但是呢,为啥最近推了呢?
我想,大概-----因为----压缩通关时间?
记者从海关了解到,近日海关总署会同口岸管理各相关部门出台《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提出18条举措,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措施旨在通过优化通关流程、简化单证手续、降低口岸收费、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手段,进一步压缩进出口环节时间和成本。
在简化单证手续方面,主要采取实现海运集装箱货物设备交接单及港口提箱作业信息电子化流转、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简化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办理、完善随附单证无纸化格式标准、应用电子委托代理取代纸质报关报检委托协议书、简化进口免予CCC认证证明工作流程、简化出口原产地证办理流程7项措施。
大家都知道买单出口吧?
那么这个买单一般有几种呢?
以下道听途说啊,纯属八卦,切勿抛转
一、专业卖单的
以牟利为目的,一票多少钱,卖抬头给别人用,就是常见的所谓的配货配票骗退税,这个一直是国家打击的;进口呢,卖给一下没进口权的,赚点代理费的,一般这种买单行业的不屑为之
二、影子型
一些不法报关人员,经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部门客户进出口量小,偶尔进出口,那么外快就来了,偶尔把客户的抬头卖给一些刚起步的外贸公司,报报货样啊,报报其他进出口免费啊,基本谁都发现不了他。
当然,总有露馅的时候,谁都有疏忽嘛,一不小心给人报了一票正常贸易的,涉及外汇了,可能货主就发现了,然后你们就看到这样的问题了
看不清的点击图片看大图
那么问题来了,上海
今天,全部电子委托了么
没啥意思的,咱就把他们给删了
一、什么是《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电子系统?
为积极配合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节约通关成本,促进通关便利,在总结成功实施规范统一纸质委托格式的经验基础上,中国报关协会组织研发了《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简称《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电子《委托书/协议》是纸质《委托书/协议》的电子化,企业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委托并向海关提交电子《委托书/协议》。
二、为什么要推广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要求报关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应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双方签署的《委托报关协议》。为方便企业无纸报关,将《委托书/协议》系统电子化。
六、为什么设立有效期?
报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出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变更、人员流动快等现象,为规范本系统的良好运行,保证企业及时更新信息,方便委托方查询委托,报关企业须在有效期截止之日前,向地方报关协会重新提交备案登记申请,否则系统将自动暂停该企业使用本系统的权限。
七、系统中的确认键代表什么?
委托双方在系统中点击确认键即表示签名同意的意思。
八、《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的法律效力?
电子《委托书/协议》与纸质《委托书/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委托双方确认的电子《委托书/协议》,可作为电子报关单的随附单证发送至海关通关系统。
十、本系统为什么由中国报关协会管理?
于广洲署长指出报关协会要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报关行业文化建设,强化行业自我约束,增强社会公信力,当好维护会员利益的“娘家人”,当好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的“中间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于署长的指示精神,根据海关总署《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规范报关行为”,中国报关协会负责组织研发和管理企业与企业之间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并在系统上授权地方报关协会协助管理和服务。是行业规范和自律。
最后,那个啥。大家都是做报关的,不要总是标题党一惊一乍的,很多事情,其实很简单的,你看我今天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少吓人,多八卦,很多正能量都是八卦出来的,阿门!
今日发布,到此结束!
希望电子委托尽快全国推开!
更希望,电子委托改革跟上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