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是什么?有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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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模式由境内保税厂自主接受境外客商订单,并自主决定向境外供应商直接进口、向境内一样是保税的供应商通过保税合同转厂进口、或向境内供应商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式采购、付款。来料加工的贸易模式:

来料加工合同是80年代刚刚改革开放之初,基于要求外商自行平衡外汇的产物,而这种运作模式也让外商愿意尝试投资到中国的一大诱因;时至今日中国的外汇存底已经到达全球仰视的情况,政府大力鼓励「来料转型为独资企业」,来料近年使用的情况稍微下降;但基于出口退税率差异等原因,还有存在的价值。上述两图中可以看出,进料加工是100%独立收汇、付汇,而来料加工就是除了国内购料外,都由境外关系人(投资商)接收客商订单、下原物料(除境内增值税外)订单给供应商,并在完成交易(交货)后收付款;可以说两种模型的「物流」都没有变动,差别就在于「订单流」、与「资金流」。也就是说「进料加工」理应独立全额收付汇,「来料加工」只收取加工费,为何说「进料加工」理应?因为很多台港澳投资的企业都是实施差额核销,所谓差额核销就是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金额-进口货物报关单的金额后的差额汇入,这在外汇管理上也是可以容忍的,因为没有造成外汇上的逃避监管、逃汇。但还是有人自己又扩大解释成只要汇入工缴费(这里简称为狭义工缴),原本工缴就是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金额-进口货物报关单的金额,而且这里面包括了企业的沉没成本与利润,但如果是仅仅汇入工缴(也就是工资与国内支付的各项货款),那就会短少了沉没成本与利润的部分,这个是外汇局不能容忍的。一旦企业长期仅仅汇入狭义工缴,在外汇局的总量评比就会远低于其他同类企业,是很有机会被列入异常(经常项目收汇关注名单),再没有改进的话,就有机会被降低外汇的企业管理级别。保税制度的缺点保税制度可给从事外销的企业带来(1)避免资金占用、(2)确保竞争力不会被税赋侵蚀,这对于来华投资缺无融资渠道的厂商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依仗。但保税制度还是有若干的缺点,包括(1)制度不合理、(2)保税核算过程繁杂等。制度不合理的地方有两个,第一是对口关系自合同签订之初就确定,然而目前市场经济很少有BOM(Bill of Material)固定不变的,即便连续性生产、大量生产的产品(例如手机、冰箱、汽车),就更不用说随着订单逐笔变动的鞋子等民生产品。同一款鞋子,有不同的码数,#6、6.5、7、7.5、8、8.5、9、9.5、10……,我们用以下的表格说明,就可以知道其中的困难:主要原因就是客商为了贴近市场,并及时反应市场需求,在量产过程前一刻,甚至有量产过程中临时改变材料的情况,而这样的改变无法中保税制度的规范操作中,及时反应与调整,因此在数量上就有如下不同阶段的数量变化。制度不合理1:合同申请时产品要归并类由于鞋厂是订单式生产,一张订单中可能包括多款,每款多种鞋码;阶段单位#6#7#8#9#10合计1.申请保税合同时万双601009070503702.单耗/双0.9900991.011.02011.0303011.0406043.核算料件(1X2)59.4110191.8172.1252.03376.37而且鞋业每年的订单少则数百份,多的可以到达上万张,如果按多款、多码方式展开,其核算除复杂外,还不一定是人脑可以负担,因此就要求每款鞋以某个鞋码来申报;用总耗用376.37➗370万双,得出平均1.017216最接近#7.5的1.01505,因为申报时,海关可能会要求拿样品过来称重,以核对申报的数据是否存在猫腻;于是工厂的报关部门就要面临一个选择,申报多少码鞋?多少损耗量?状况1:若申报单耗1.017216,拿#7或#8鞋给海关,有被退件的风险;状况2:若申报单耗1.01505,拿#7.5给海关,可以过关,但可以进口的原材料会不足(1.01505 X370万双 =375.57吨,小于376.37吨,会导致0.8吨的缺口;这个时候,就有聪明的报关员选择加大数量,把370万双改成400万双,那么可进口的材料就变成406.02吨,大于376.37吨;状况3:若申报单耗1.0201,拿#8给海关,也可以过关,且可进口原料有377.44吨,大于需要的376.37吨;上述状况2、3都可能发生,因为保税合同申请是所有的海关作业中程序最简单,但也是内部控制里面最困难的部分。多数厂商、报关员都因为手续简单而忽略了,合同申请才是关务内部控制中最困难的部分。制度不合理2:合同核销是个难题保税合同申请下来后,一般情况下,开启合同的第一份报关单必定是「进口货物报关单」,而最后一份报关单则是「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果结转下本合同或余料征税的报关单不算的话);相应的进出口作业能依据海关的相关要求申报与操作,基本上不会有问题。订单量与鞋码的分配情况:阶段单位#6#7#8#9#10合计申请保税合同时万双60100907050370接受订单时万双75120908540410出货前订单调整万双70120808060410实际出货万双65115807555390我们假设鞋厂的接单到出货的订单数量变动如上表,那么接下来保税合同的数量变化:阶段对口状况单耗成品数量(万双)耗用原料量合同备案成品状况2400状况3400可进原料量状况21.01505400406.02状况31.201400480.4可核销原料数量吨状况21.01505390395.87状况31.201390468.39合同结余吨状况210.15状况312.01工厂实际耗用情况阶段单位#6#7#8#9#10合计申请保税合同时万双60100907050370接受订单时万双75120908540410出货前订单调整万双70120808060410实际出货万双65115807555390标准单耗0.9900991.011.02011.0303011.0406045.091104接受订单时吨74.26121.291.8187.5841.62416.47出货前订单调整吨69.31121.281.6182.4262.44416.98实际出货吨64.36116.1581.6177.2757.23396.62可能的合同结果:单位合同核销实际耗用差异情况说明状况2吨395.87396.62-0.75合同灭失灭失部分视同走私,金额超过一定门槛可以抓人状况3吨468.39396.6271.77合同溢余本期溢余不是征税,就是转下本合同继续监管,但这个溢余是虚的,所以下一本可能就是灭失状况2是按实际耗用最接近的来申报,所以差异比较小;状况3是加大一码申报,差异偏大;而不论怎么申报,合同都不可能平衡。上述是最简单的模型,都已经让不是多年经验的人绕晕头,那就更不用说如果加上以下因素(包括且不限于)的时候,更加解释不清楚:1)车间实际损耗高于合同;2)存货因为保管不当破损、失窃;3)老板不肯将不正常损失征税解除监管;4)管理不当导致部分半成品、产成品报废;5)新产品出货未及时告知报关员,导致出货用类似或近似产品申报出口;6)样品制作领用保税料,但样品快递给客户,未报关;7)进口报关(含转厂、或物流园)错误,导致应该入A料件申报成B料件;8)进口报关(含转厂、或物流园)错误,导致数量错误;9)进出口报关的皮重错误,导致净重错误;10)供应商的质量(单重)低于向工程申报数据;11)监管单位与产业实际单位不一的换算差异;……因为以上种种的原因,企业无法核算出真实的情况,也无法预估一个产品要带多少的「管理成本」,只能把若干年发生一次的海关稽查后的补税、罚款列入管理费用中。虽然保税制度,有以上缺点,但保税制度可以确保外销工厂能稳定的预估年度资金流量、有效预告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所以还是有很大一部分的外销型企业热衷于使用保税制度。保税制度改革新趋势海关也深知保税制度的缺失与厂商的无奈,因此不断的尝试改进保税制度,从2000年起的联网监管到目前的金关二期,都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设想怎么样既方便企业运作,又符合海关监管的原则下的创新。联网监管的机制是第一次试图采用企业料号与海关归并直接对应的模式,但仍然还保有保税制度的基本缺点,不同的是大品项变成小品项;现在即将推行的金关二期,试图扬弃归并类的缺失,探讨企业料号直接对应海关商品编码。开车有倒车档,税务局的纳税申报一旦措施,还可以去大厅修改,即便是跨年的;海关申报一旦错误,要改就异常困难,可以当成没这回事来说比较快,这就是保税制度要命的第三个缺点。这个缺失在金关二期没有改善的迹象,仍然要求企业的内部控制要到位。保税工厂如若不在内部控制上做好调整与准备,在明年下半年会迎来金关二期实施后的另一波混乱。PS、关于金关二期后的变动所导致的关务内控,后续文章将会继续介绍。齐至德(DALECHI)2019-5-19于东莞财税微波 “齐哥说”专栏独家供稿人

DALE CHI (齐至德),国际内部稽核师 (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证书28899号),私立逢甲大学会计系毕业,专长中国关务税务及外汇实务、管理会计、内稽内控、人力资源管理。关务内控:真实性审查,海关质疑进口价格时关务内控:金二之后没啥变关务内控:报关单与ERP系统金额不一致,要补税吗?关务内控:境外接单收款,可否境内交货?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财税微波」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丁 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齐至德」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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