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药润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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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咱们来谈谈药物的润燥!
中药润燥药性理论概述
药性的润燥性能,是对药物祛除燥邪或湿邪,以及治疗燥证或湿证的作用性质的概括,并用以反映药物对人体阴液变化的影响。自古以来,医药家在论述药物时,不仅强调其寒热、升降、补泻、有毒无毒之性及主治范围,亦常强调其性润性燥。如果忽略了药物的润燥之性,如同不分其寒热一样,也会导致不良的后果。因此,这一理论,亦是中药性能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一、药性润燥的历史源流
既然药物的性润性燥,是相对燥邪、湿邪,或燥证、湿证而言的。所以,该性能的产生,是与中医有关病因病理及辨证理论联系在一起的。
湿与燥,分别为六淫之一,其与风、寒、暑、火四者,在正常情况下台称“六气”,是自然界六类不同的气候特点。其异常的改变,或人体对气候的适应力低下,则成为致病之因。对此,《黄帝内经素问》论述颇多。如《阴阳应象大论》说:“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其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体为肉,在脏为脾;……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体为毛窍,在脏为肺。”;“燥胜则干……湿胜则漏泻”。指出了湿邪与燥邪致病的基本特点。
又如《至真要大论》说:“湿淫于内……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燥则漏之”。《六元正纪大论》说:“土郁夺之”,“水郁折之”等。进而指出了针对此二邪的治疗原则。这些有关论述,为药物润燥性能的总结,提供了理论依据,又提出了应用的需要。换言之,由燥邪引起的口鼻干燥,咽干口渴,皮肤枯燥或较裂,毛发不荣,小便短少,大便于结,燥咳痰粘等燥证,须干燥,咽干口渴,皮肤枯燥或较裂,毛发不荣,小便短少,大便于结,燥咳痰粘等燥证,须用语润性质的药物或“润燥”法去治疗;而由湿邪引起的头重如裹,周身困重,四肢酸沉及泄泻、水肿、带下、湿痹、湿疹等病证,须用性燥除湿的药物或“燥湿”法去治疗。
尽管这种思想一直指导着临床用药,但自《神农本草经》至唐代以前的本草,却只有某药主“燥渴”,某药主“湿痹”,某药“润泽人面”等涉及药性润燥特点的功用记载,而作为一种性能理论的概括,一直缺如。
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将药物的性能特点作为分类药物的纲领,首开中药性能和功效分类的先河。其认为:“诸药有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此十种是药之大体, 而《本经》不言,后人末述,凡用药者审而详之,则靡所遗失矣。”明确指出药性有“湿”(即后世之“润”)与“燥”之分,且与药性补泻一样重要。书中同时还阐明“燥可去湿,即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是也;湿可去枯,即紫石英、白石英之属是也。”陈氏将药之润性称为湿性,虽有欠准确;其列举的“去湿”与“去枯”药物,也不甚典型,但其对性能理论的发展,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自此以后,历代医药家对这一性能理论,不断加以阐发和补充,使之为世人熟知和更加重视: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将药物的性能特点作为分类药物的纲领,首开中药性能和功效分类的先河。其认为:“诸药有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此十种是药之大体, 而《本经》不言,后人末述,凡用药者审而详之,则靡所遗失矣。”明确指出药性有“湿”(即后世之“润”)与“燥”之分,且与药性补泻一样重要。书中同时还阐明“燥可去湿,即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是也;湿可去枯,即紫石英、白石英之属是也。”陈氏将药之润性称为湿性,虽有欠准确;其列举的“去湿”与“去枯”药物,也不甚典型,但其对性能理论的发展,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圣济经》进而将此十种“药之大体”用以类方,又开创方书“十剂”分类的先例。并提出:“湿气淫胜,重满、脾湿,燥剂所以除之;津耗为枯,五脏瘦弱、荣卫涸流,湿剂所以润之。” 《儒门事亲》则说:“所谓燥剂者,积寒久冷,食已不饥,吐利腥秽,屈伸不便,上、下所出水液澄彻清冷,此为大寒之故,宜用于姜、良姜、附子、胡椒辈以燥之。非积寒之病不可用也。……若病湿者,则白术、陈皮、木香、防己、苍术等皆是,能除湿,亦燥之平剂也。若黄连、黄柏、桅子、大黄,其味皆苦,苦属火,能燥湿,此《内经》之本旨也,而世相违久矣;“所谓湿剂者,润湿之谓也,虽与滑相类,其间少有不同。《内经》曰:'辛以润之’,盖辛能走气、化液故也。若夫硝性虽咸,本属真阴之水,诚懦枯之上药也。人有枯涸、敲揭之病,非独金化为然,盖有火以乘之,非湿剂莫能愈也。”其对润燥类药物的举例,更为准确。
《本草纲目》又说:“湿有外感,有内伤。外感之湿,雨露、岚雾、地气、水湿袭于皮肉、筋骨、经络之间;内伤之湿,生于水饮、酒食及脾弱、肾强,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风药可以胜湿,燥药可以除湿,淡药可以渗湿,泄小便可以引湿,利大便可以逐湿,吐痰涎可以祛湿。湿而有热,苦寒之剂燥之;湿而有寒,辛热之剂燥之,不独桑皮、小豆为燥剂也。”;“湿剂当作润剂。枯者,燥也,阳明燥金之化,秋令也。风热佛甚,则血液枯涸而为燥病。上燥则渴,下操则结,筋燥则强,皮燥则揭,内燥则裂,骨燥则枯,肺燥则瘦,肾燥则消。凡麻仁、阿胶膏润之属,皆润剂也。养血当归、地黄之属;生津则麦门冬、括楼根之属;益精则煎蓉、构记之属,若但以石英为润剂则偏矣。”李时珍改湿剂为润剂,又言润可去燥,尤为妥贴。其对燥性药的认定,主要依据“湿去则燥”的原则,大凡除湿之药(如文中的胜湿、渗湿药、引湿药、逐湿药、祛湿药),皆有燥性;凡养血、生津、益精、润燥之药,皆有润性,不必拘于石英性润之旧论,均十分中肯。至此,药性润操之理论基本趋于完善。至于《本草纲目》谓“十剂”出自徐之才,则是干虑之一失。
清人石寿棠对药性润燥的性能十分推祟,其所著《医原·用药大要》中,分药物为润燥两大类,并对这一性能的临床意义颇有发挥。认为:“病有燥湿,药有燥润,凡体质柔软,有汁有油者皆润;体质干脆,无汁无油者皆操。然润有辛润、温润、乎润、凉润、寒润之殊;燥有辛燥、温燥、热燥、平燥、凉燥、寒操之异。又有微润、甚润,微燥、基燥之不同。大抵润药得春秋冬三气者多,得夏气者少;燥药得夏秋冬三气者多,得春气者少。燥药得天气者多,故能治湿;润药得地气者多,故能治燥。药未有不偏者也,以偏救偏,故名曰药,试举其大略言之。
辛润如:杏仁、牛劳、桔梗、葛根、细辛、前胡、防风、青苗、紫荒、百部、当归、川芍、桃仁、红花、芜蔚于、白艾、鲜石盲蒲、远志、鲜郁金、蜀漆、僵蚕、芥子、莱服子、苏子、莲白、生姜、豆鼓、葱白、芹菜汁、韭菜汁之类。
温润如:党参、高丽参、黄苗、甜冬术、灰蓉、构记、山英、菇丝、芦巴、巴哉天、桑格、金樱子、五味子、桂圆、大枣、胡桃、鹿茸、鹿角、鹿胶、羊肾、海参、淡菜、紫河车之类。大抵温润一类,气温,得天气多;质润,得地气多。受气比它类较全,且味多带甘,秉土之正味l,治阴阳两虚者,颇为合拍。 凉润如:干地黄、元参、天麦冬、西洋参、鲜石斜、女贞子、银花、菊花、鲜桑叶、蒲公英、知母、荷叶、竹沥、竹茹、竹叶、淡竹叶、芦根、白茅根、怀牛膝、川贝母、批把叶、瓜篓、花粉、海藻、昆布、柿霜、紫草、白花、梨汁、蔗汁、革养汁、露水、龟甲、鳖甲、牡蛹、决明、文蛤、海浮石、童便之类。
寒润如:石膏、鲜地黄、羚羊角、蚌水、猪胆汁之类。
辛燥如:羌独活、苏叶、荆芥、薄荷、营香、佩兰、香需、木香、香附、麻黄、桂枝、牵牛、芜花之类。
温燥如:苍术、厚朴、半夏(半夏虽燥其汁尚滑)、南星、蔻仁、砂仁、益智仁、破故纸、山檀、青陈皮、摈榔之类。
燥热如:附子、肉佳、干姜(肉佳、桂枝、干姜,质虽微润,究竟气厚)、炮姜、吴英、椒目之类。
平燥如:袄苔、琥珀、通革、茁仁、扁豆、山药(体微燥而精尚多)、甘草、神曲、炒谷芽、猪苔、泽泻、川牛膝、革蘸、苗陈、防己、豆卷、蚕砂、车前子、海金砂(车前子精汁颇多,但其性走泄,海金砂质微燥,二者在利水药中,尚不甚伤阴)之类。
凉燥如:连翘、棍子、霜桑叶、丹皮、地骨皮、钗石斜、滑石、寒水石、柴胡、升麻、蝉蜕、钩藤、槐米、积壳、核实、享苗子之类。
寒燥如:黄连、黄苹、黄柏、木通、苦参、金铃子、龙胆草、大黄、玄明粉、大戟、甘遂之。
本草体质,大略如此。
至用药之法,须知用意。……六气之中,寒湿偏于合,燥火偏于开。风无定体,兼寒湿则合,兼燥火则开……燥病治以润,不妨佐以微苦,以微苦属火,火能胜金也。湿病治以燥,不如治以淡,以淡味得天之燥气,功专渗湿也……
燥病当用膏滋,湿病当用九散。燥病挟湿,润药用炒,或用九散;湿病化燥,燥药用蒸,或用蜜九。”
以上论述,强调临床用药应当辨明药性之润燥,并要结合寒热等药物性能,分清其润燥之寒热甚微。主张以润治燥热之证,须兼用微苦清热之药;以燥药治湿证,不可但侍苦燥,须重视淡渗利湿。还指出,药性之润燥,是可以通过选择剂型及炮制等人为手段,予以增强或减弱。其对药性润燥的认识,具有代表性,也具有指导意义。
近代以来,药物润燥之性进一步与通便、止咳、止渴、滋阴、除湿、健脾等功效相融合,并直接突出这些作用的主要特点。在各类或各种药物之后的使用注意项内,药物的润(滋腻)燥偏性和寒热偏性一样,成为病证禁忌之首。而在总论性能中,则缺乏必要的论述。
二、药性润燥的确定
三、药性润燥的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