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事,做两面文章,高手谋划,从来借势发力!

《资治通鉴》第31卷,汉纪二十三

汉成帝永始二年(丙午,公元前15年)

【原文】

卫将军王商恶陈汤,奏“汤妄言昌陵且复发徙;又言黑龙冬出,微行数出之应。”廷尉奏“汤非所宣言,大不敬。”诏以汤有功,免为庶人,徙边。

上以赵后之立也,淳于长有力焉,故德之,乃追显其前白罢昌陵之功,下公卿,议封长。光禄勋平当以为:“长虽有善言,不应封爵之科。”当坐左迁巨鹿太守。上遂下诏,以常侍闳,侍中、卫尉长首建至策,赐长、闳爵关内侯。将作大匠万年佞邪不忠,毒流众庶,与陈汤俱徒敦煌。


【译文】

卫将军王商厌恨陈汤,上奏:“陈汤妄言昌陵工程,又搞宅第迁徙,又称黑龙有悖天时地在冬天出现,是皇上多次微服出行的反应。”廷尉奏道:“陈汤说了不该说的话,对皇上大为不敬。”下诏:念在陈汤曾经有功,免为庶人,迁徙到边塞之地。

汉成帝以为立赵飞燕为皇后这件事,淳于长出了不少力,因此对他怀有恩德,于是追溯并表彰他之前建议撤销昌陵工程的功绩,下诏让公卿大臣们商议给淳于长封爵之事。光禄勋平当认为:“淳于长虽有好的建议,但不符合封爵的律条。”光禄勋平当因此被贬为钜鹿太守。汉成帝于是下诏:因为常侍王闳、卫尉淳于长率先提出至善的建议,赐予淳于长和王闳关内侯。


【解析】

昌陵事件在汉成帝时期算是一件比较大的事。

简单说来,汉成帝大搞土木工程,用超规格建造陵墓,结果没搞几年就搞不下去。

昌陵被迫改建,相关人承担责任。

而围绕昌陵新建和撤销过程,却有一番明争暗斗。

比如负责拆迁的陈汤撤职查办,负责营建的解万年被追责,而提出昌陵不应该修建的淳于长等人封侯。

其实,昌陵事件不过表面而已,真正的关键还是在于当时朝堂借着昌陵事件搅起的水花来大做文章。

这里重点在陈汤和淳于长两人,完全是两种反应。

1.陈汤的问题

关于陈汤,要详细看看《汉书》中相关记载。

总的来说说分两个方面。

其一,陈汤在成为大将军王凤智囊心腹之后,大肆敛财、收钱办事,做得有点过分。

不过话说回来,当时谁不如此?真要清查,这样做的就陈汤一人?恐怕谁都经不起推敲!

其二,主持昌陵营建过程中的拆迁安置。

这件事就有得说了。

昌陵修建,汉成帝对生无望,寄托死后能够逍遥自在,陈汤和解万年凑在一起鼓动汉成帝大搞陵墓建设,事情到这还没什么,毕竟皇帝要修建陵墓,撑死多花点钱而已。

但是,陵墓修建过程中,陈汤负责拆迁,提出迁徙关东豪强到昌陵。

这个在《汉书》中有记载,完全是汉初陵邑制度的翻版,作用在强干弱枝,削弱地方豪强。

不光如此,陈汤还表态,说自己愿意主动全家搬到昌陵居住。

这点才是关键。

汉初陵邑制度有国力支撑,到汉元帝的时候,一方面国力衰退,另一方面被大臣忽悠,这项制度叫停。

同时,关东地区的豪强开始慢慢崛起,而这些豪强背后关系复杂,和朝堂势力有牵连,他们的根基在乡土,如果迁去关中,根基一断,家族衰退不过是两三代的事。

本来陵邑制度的不执行算是解开了他们颈上的套索,现在陈汤提出继续,自然会受到相关人的反对。

尤其是陈汤主动表态,其他大臣是不是得跟进?不跟进不就是思想觉悟不高嘛。

再一方面,陈汤住持陵邑拆迁,中间这个油水自然不必说,加上他之前比较贪,又提出搞昌陵迁徙计划,所以这里提出一个大胆的假设。

陈汤利用职能,在陵邑拆迁过程中囤积了一批土地或住房。

顺势提出迁徙关东豪强搬过来,他们过来,朝廷可不会帮他们解决住房问题,都要他们出钱购买。

到时候,提价抛售自然是赚得盆满钵满。

说句难听的,这就是用朝廷制度、法令、政策来割关东豪强的韭菜。

关东豪强以及其背后的朝堂大佬看在眼里,怎么可能愿意让这把镰刀割到自己还无动于衷?

上面两点综合起来搞掉陈汤,把昌陵这事给按下去,是在利益上共同诉求。

再退一步,上面开头提到现任卫将军王商对陈汤不爽,这句话,其实并不是王商出面弄陈汤的关键。

而是陈汤与王商诸多矛盾累积,到此时爆发的关键节点而已。

说白了就是,现在陈汤搞出了幺蛾子,说错了话,得罪了很多人,而王商正好和陈汤有矛盾,选择此时顺势发动,合理打击。

2.淳于长的问题

淳于长的问题其实颇为简单,材料中说他封侯是因为提出了昌陵建设不便,希望停止。

而他作为首倡,因此而被封侯。

其实真实情况是,淳于长在之前策划立赵飞燕为皇后这件事上,出力颇多。

尤其是他的身份,属于王氏外戚一员。

原先王太后不同意赵飞燕为后,后来主要靠着淳于长不断来往两宫之间沟通,才让王太后点头默许。

对此,汉成帝利用淳于长提出罢昌陵这件事,借机给淳于长封侯。

而且,从后面的事情来看,汉成帝有意在王氏外戚这个大集团内扶持淳于长成一派用来形成王氏内部的制衡。

如此,捧淳于长也是可以理解的。

【闲扯】

这个在之前很多文章中都有提及,奖惩不能随心而动,而是要有依据,哪怕这个依据不是那么靠谱、说得过去,都要有。

意思是,你想惩罚、奖励某人,必然是有因素的,但是这个因素又不足以作为奖惩依据。

于是你要找到别的事情来作为支撑。

所以,最后可能是你以某事奖惩某人,但是实际原因并不是表面上这件事。

对于陈汤被收拾就是如此,对于淳于长封侯也是如此。

但是这里,重点不在于如此找理由、找名义,而在于昌陵建设事情本身就是一个漩涡。

当然, 昌陵这件事在这里是事后被利用,而不是布局。

咱们从权谋布局的角度来看,如果现状僵持,想破局又不好动,那么就搞个事情出来。

这里的搞事情不是做坏事,而是搞个项目,让人、资源流动起来,各种各样机会,也会诞生各种各样的理由。

这个时候,就能借机发动。

这就像咱们之前说的,事情要是不顺、不利自己,那就把水搅浑,来个浑水摸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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