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中的伦理纲常与吉凶效应 (之一)
大家知道,四柱立命体系,是中国传统术数中的精髓。其中饱含了丰富的中国文化传统与人文精神。比如:人伦道德,中庸之道。
学习和理解这些基本理念,无论对我们认识命运发生规律,还是引导我们立身修命,都会有莫大的利益。
总体而言,四柱论命体系,无论是体系的创设,还是其中具体的概念、方法、以及技术细节,无疑都散布着中国人独特的国民意识。
具体说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就可以窥见一斑。
其一、干支有序;
古人对年月日时四柱,是分主次与论等级的。喻之谓君臣之位,宾主之礼。这是四柱论命的灵魂。
年为君,月、日、时为臣,辅佐贵气,朝其纲常,辅其伦序;日为主,月时为宾,主宾分明,伦序清晰,正其尊严。
故此,年命具有崇高的地位,拥有最高层次的五行生克权。年为根基,为血脉,为基因,为祖宗。
因此,古人认为,月、日、时都不可冲克年命;逢冲战则有尊卑失常,伦理有缺,更为严重的则可能忤逆不孝。
有的甚至会影响到健康。比如,古人认为,日时纳音克年命,地支见刑(三刑、自刑)则有头面之伤,甚至寿元不延天年。
这里不仅年命大于月时,月柱也高于日时,日柱又高于时辰,是有等级划分的。由此,才产生了命理上的生泄规则:
比如:年干可以生月干、月干可以生日干、日干可以生时干;年干当然可以生月日时干;而月、日、时干无法生年干,这是天道;
地道之中,时支可以生日支,日支可以生月支,月支可以生年支,这种生也可以称为泄,回抚之意。这里就包括了不同的吉凶效应。
其二、干支与五常;
四柱论命之中,不仅有中和、中庸的思想作为核心理念,同时,还时时处处体现着三刚五常的伦理观念。
比如,天干甲乙为仁,庚辛为义,丙丁为礼,壬癸为智,戊己为信;五行之中,木主仁、火主礼、水主智,土主信、金主义。
金与木相战,称为交差,称为不仁不义;比如,庚见甲,辛见乙是也。庚合于乙,辛合于甲,则为仁义兼济。
水与火相战,也为交差,为或是或非。比如,壬癸水与丙丁火交差,则或是或非。但丙见癸,丁合壬,则为水火既济。
这里的水火相战,金木相战,是指具有冲克关系的干支;但是也包括本柱干支之间的配置。比如,甲申、乙酉;庚寅、辛卯等等。
故《三命通会》中说:“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与丙丁相畏”。
其三、十神与三纲;
十神是四柱理论中的重要概念,而三纲则反映了人类社会中具体的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六亲关系。
君为臣纲,正官正印代表君长,上司、师长、贵人、可以制约我,提携我的人;或者说为我所效劳,并能给我带来利益好处的人。
夫为妻纲,正财、偏财为钱财与妻妾,妻妾像钱财一样,为我所用,受我所支配;
父为子纲,妻子所生者为子女,男子有教育约束管辖威权,这就是食神制煞,就是教化子女的像。
三纲为表现在宫位的设置上,日干为主,日支为妻,时支为子女。日柱为上位,时柱为下位,天干为上位,地支为下位。
故《三命通会》说:“我者有父母之义,故立名印绶。印,荫也,绶,授也。譬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得受其福!
朝廷设官分职,界以印绶,使之掌管。官而无印,何所凭据?人无父母,何所估持?其理通一无二,故曰印绶。
我生者为子孙之义,故立名食神。食者奶虫吃物,盖伤之也。虫得食物则饱,人得食物则益。
被食则损,造化以子成而致养,人子致养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克我者,我受制于人之义,故立名官、煞。
官者棺也,煞者害也。朝廷以官与人,此身属于公家,任其驱使,赴汤蹈火,不敢有违,至于盖棺而已,是官害之也。凡人梦棺则得官,亦是此意,故曰官煞。
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义,故立名妻才。如人娶妻,而妻有妆箧田土,赍以事我,终身无违,我得自然享用,不致困乏,况人成家立产,须得妻室内助,故曰妻才。是四者,术家立名之大义。(待续)
—————————————————————————————————— -
本博所有文章均属本人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