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正式出台了,小伙伴就在问,这个优惠到底是怎么计算的?那么,新政策到底是怎么优惠的呢?今天猪哥带大家捋一捋。
这个政策规定很简单,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个优惠政策,是对之前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一个加码,而非全新的政策,如果需要知道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如何计算需要知道财税[2019]13号是如何规定的。
上面规定中蓝色字体就是这次新政策加码的部分,变成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分段计算,或者叫阶梯式计算,计算公式:=(X1×12.5%×20%)+(X2×50%×20%)(X1表示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X2表示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式里的税率为什么是20%,因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直接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实际税率就是2.5%,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如果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100万,不超过300万,那就要分段计算,100万的那部分实际税率就是2.5%,超过100万的那部分实际税率就是10%,实际应纳税额=100万×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0%。因此,这次的政策对微利企业的优惠扶持非常精准,有朋友就说这个政策太好了,这么低的税率,企业就没必要再去买发票了,直接把卖发票的给截胡了。但是,需要注意,一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就不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利润都到300万了,那还是微利吗,需要全额按2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000.01元,实际应纳税额=3,000,000.01×25%=750,000.0025元。猪哥的例子太极端,无非想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这个时候,可以捐赠个一分钱把应纳税所得额降下来,去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这个就是捐赠的税收筹划,这里就不展开了。
前面也说了,这个政策只有小型微利企业才可以享受,那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就是“335”,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这是财税[2019]13号给出的条件,文章第一部分也有文件原文。这次同时出台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明确了执行口径和之前一样。
小型微利企业的指标是根据季度数据来计算,要想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必须选择按季度预缴。现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操作上也很方便,不需要备案,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就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而且查账征收方式和核定征收方式,都可以享受。这次政策优惠期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虽然出台的时间比较晚了,但是2021年一季度就可以享受。
由于优惠是符合了小型微利企业才可以享受,因此在填表的时候一定要按要求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以及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填上,判断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就可以勾选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今年一季度开始,启用了新版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只要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 13.1 行、第 13.2 行……填报税收规定的减免所得税额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也就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选了优惠事项名称之后,减免的所得税会自动计算出来。如果想验算一下系统算的免税额是否正确,可以套用文章第一步部分的公式自己算一下。这里需要提别提醒一下大家,优惠税率的享受方式,之前就有朋友有疑问,企业已经是高新技术企业了,怎么申报的时候税率还是25%。对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特别是税率的优惠,不是通过修改税率栏的税率来享受,申报表中11栏税率只会是法定税率25%,是不可以更改的,在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后,需要按优惠税率计算税额与25%法定税率计算税额的差额,填写在申报表的13栏“减免所得税”内,也就是享受的减免税额是单独反映。举个简单例子,诸葛会税公司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那么一季度的实际应纳税额=50万×2.5%=1.25万元,那么在填表的时候,不是把税率修改为2.5%,而是算出减免税额=50万×25%-1.25=11.25万元,填报在13栏,最后实际
之前有朋友来问,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减免?尴尬了,把“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给搞混了,猪哥给大家说说这其中的区别。
税法上的“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上来说的,强调的“微利”,针对的是企业利润交的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才有区分小型微利企业的意义,像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体,就没有所谓的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区分了。“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具体的标准,大家可以查一下这个文件,这里就不展示了。税法里,也有“小微企业”。201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针对的就是“小微企业”,这里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文件条文里,主要讲的就是“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是站在增值税的角度上来说的。我们根据企业的销售规模,也就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把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并非所有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都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自然人(其他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其他个人)”如果想成为一般纳税人,那就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办了登记就是个体工商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也能成为一般纳税人。因此,“小微企业”税法上没有特别的定义;“小型微利企业”是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说的,区分的目的主要用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与之对应的就是非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是从增值税角度来说的,与之对应的就是一般纳税人,因为二者的征收方式不同,税收优惠也不一样。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具体怎么优惠、怎么享受,你是否都会了呢?关注诸葛会税,学习财税不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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