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个月,注册新个独的作用能否凸显?

最后两个月,注册新个独的作用能否凸显?

已经到了11月了,距离2021年过去还剩下60天。在这60天内,企业的各种成本问题解决了吗?没有解决的部分,高额的税费怎么办呢?

在正常时间段,也就是10月前,很多企业都会选择注册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核定征收,以此来解决企业的成本问题,合理的降低税费。但是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如果现在才开始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先不说其他,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年开票额最多只有500万,在最后的两个月时间注册好,然后直接开几百万出去,各位认为,合理吗?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不合理的。原则上来讲,这确实不合理,但是这种方式也不是说不行。很简单的例子,我上半年和一个工地做了一笔业务,400万,但是合作方一直没有付钱给,等到对方年底资金宽裕了,要付钱给我,但是有个条件,需要对公转账。我个人肯定是没法和对方对公啊,就只能去成立一家新的个人独资企业来和对方重新签订业务合同来结算这笔业务费用啊。当然,这样做的前提就是,要准备好之前的业务合同,保证这个业务的真实性。在以往还有一些极端的人,选择在短时间内开完,然后清算注销,这种方式也不能说不行,问题点就在于,现在即使是注销了,后面税务觉得你这个有问题,依然是可以调出查的,有问题的话,法人一样的脱不了干系。

一句话,现在开始重新注册,做还是可以做的,年前开几百万出来,也是可行的,只是看如何权衡。还有一种就是注册个体工商户,这个流程相对简单,注册以及注销都比较方便。两者核定下来都是一样的,综合税率在1.6%左右。

如果对于发票没什么要求,还有一种方式可以来解决企业的税负压力问题,就是自然人代开。受票方不需要对公支付,不需要专票的前提下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开票品目以及金额都是能够满足大部分企业要求的,综合税率差不多也是在1.6%。流程相当的简单,全程从开票到发票到手一般是3天就能搞定,就一个前提,受票方接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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