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洞见 | 质优产业创新生态的起点是走出“链条”思维与“链长”惯性

一、“链条”思维是传统产业规律认知的产物

传统产业经济学或者产业组织理论是建立在工业化条件下、工业经济形态基础上的,反映的是“模块化”基因的产业发展规律,以及“链条”化形态的发展思维。在工业化及工业经济条件下,伴随产品技术创新、制造工艺升级、组织方式优化、资本运作运营等方面的带动,工业大类、中类、小类不断细分;市场主体为了降低成本、接近市场等,在一定区域范围借助块状经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方式实现不同程度、不同形态的集聚,这也便决定了产业运动规律上的行业分解规律——“分解分解再分解”,产业组织规律上的空间集聚规律——“集聚集聚再集聚”。

通过长期观察工业经济条件下的行业分解和空间集聚,国际管理学大师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三部曲”中提出了企业价值链、产业价值链、区域价值链等系列分析结构与视角;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安藤晴彦等人也在《模块时代:新产业结构的本质》中提出了“产业模块化”的思路。迈克尔·波特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也就是“企业价值链”。每个企业都处在产业链中的某一环节,一个企业要赢得和保持竞争优势不仅取决于其内部价值链,而且还取决于在一个更大的价值系统中,同其供应商、销售商以及顾客价值链之间的联接,这种价值链关系称之为“产业价值链”。
基于这个分析逻辑,长城所以“竞争景框”界定价值链目标,围绕企业形成了“四维价值链”分析框架,并应用“四维价值链”对国内产业集群的发展逻辑做出基本解释。其中,第一维“细分景框”以企业内部为分析目标,第二维“纵向景框”以相关联的企业为分析目标,第三维“产业景框”以相关联的产业为分析目标,第四维“地理景框”以有产业关联的区域为分析目标。

图:穿透产业价值规律的“四维价值链”模型

二、“链长”是计划经济惯性的产业组织方式

在产业价值链、企业价值链、区域价值链等“链条”思维影响下,很多地方自上而下陆续启动了“链长制”工作。一般来说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链长”以地方主政领导身份,把招商、经信、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串联起来,围绕统一的目标开展协同作战;二是主导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对相关产业招商指标负责;三是牵头制定产业链图谱、招商引资地图以及产业作战图,部署产业链工作计划,统筹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四是制定支持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职责范围内为产业发展整合资源;五是协调相关领导、部门、区县,精准解决“链主”企业、“链上”企业发展问题;六是组织开展产业链相关的各项重大推介活动、产业论坛等,打造产业标签,扩大影响力。伴随很多省份、城市、区县、乡镇街道陆续开展“链长制”,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市场的很多“链长”难免出现不同的交织交叉、困惑困顿和局促局限。

从历史发展经验而看,计划经济是一个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国转型过程中所常用也容易出结果的资源配置方式。“容易出结果”是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不仅借助政府主导的强大组织动员能力集中力量加快工业化步伐,还利用工农业的“剪刀差”完成工业化的资本原始积累与滚动发展,并利用传统经济地理发展逻辑优化生产力布局。

从这个意义上,对于工业化发育不足、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不够、市场主体活力不够的城市或区域来说,“链长制”在产业发展、市场培育、产业组织上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这些地区总体上处于工业化初期,或工业化实践的早期、中期,市场经济还不健全,民营经济不够发达,营商环境不够完善,需要借助政府强大的社会组织动员能力、产业组织实施能力和资源财力配置能力,加快培育市场、解决市场失灵、培育新兴产业,实现“建链、补链、强链”。但是对于一些工业化发育水平较高、市场化资源配置能力较强、创新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充足的地区而言,“链长制”并非最佳适配。

三、跨界融合:产业模块化让位于产业生态化

以数智科技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不仅加速了信息产业的发展,还加快了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发展,更孕育出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1.0的传统信息技术更多地是软硬结合、数控兼备、器网结合,2.0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强调线上线下、随时随地、智慧感知,3.0的数智科技强调云端云台、数智兼备、智能感应、智联万物。

基于产业技术的创新,多种多样的商业模式创新、产业业态创新、产业组织创新、产业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共同成就了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之态。也正是在这一系列产业创新的带动下,经济形态与经济模式才逐步从以大规模生产、批量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流水线作业的工业经济走向了大规模定制、个性化供应、制造即服务、产品即服务、软件即服务的新经济。

与之相应的,产业运动规律也从工业经济的产业分解融合走向了新经济的产业跨界融合。这种“产业融合”不仅是多技术融合、多业态融合,核心是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也就是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制造化;这种“产业跨界”是两个及两个类型以上产业的跨界,主要表现为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市场之间、不同行业与不同市场之间的产业技术跨界、创新主体跨界、市场应用跨界等。

在“产业跨界融合”的发展背景下,产业模块化走向产业生态化,“链条”的思维经由网络思维进入生态思维。此时,原有的企业价值链、区域价值链、产业价值链并非不存在了,但真正创造价值的市场主体已不再被锁定在哪条“链”或“链”上的哪个环节,而是在一个全产业链、超价值网、泛生态圈上,追求经营的效率效益和发展的运营运筹。

“企业价值链→企业价值网”,核心是通过单点突破、奇点爆发、平台赋能、技术门槛、开放协同等方式,优化生产方式、组织方式、供应模式、成本结构、经营形态和盈利组合。

“产业价值链→产业价值网”,不仅可以拉长原有的产业价值链的“长度”,还可以通过商业模式革新打破若干行业、产业领域的界限进而拓展“宽度”,更可以通过技术突破对商业模式构建实现的程度提高“高度”。

“区域价值链→区域价值网”,核心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带动下从物理空间走向虚拟空间、数字空间。过去单纯依靠现代化交通网络打破物理空间的局限,往往丧失了集中在一个区域的规模效应及其成本优势。只有全面打破基于物理空间集聚的底层逻辑,推动一个地区形成真正的价值网不是区域价值链,才能形成局部性、区域性的创新生态及营商环境意义上的“沃土良田”。

四、政府产业组织与促进上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总结以上分析,当前不是说不需要“链长” ,也不是说形不成“链”了,而是需要在“强基生链”的基础上实现“破链成网”。这里面关键是搞清楚究竟谁是真正的“链长”,以及在“链长”之外,新经济时代的产业发展还需要形成怎样的面貌、姿态、功能和边界。对于单一产业而言,真正的“链长”是存在的,也就是对一个行业、地区或国家具有较大产业组织能力、带动能力、辐射能力的平台型产业组织者。这种平台型产业组织者,既包括传统改造型的龙头企业、大企业、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亦包括新兴产业领域的头部企业、源头企业,还包括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平台企业。这些企业不再满足于传统产业价值链上的全产业链布局、垂直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发展,而是营造开放、多元、活力、共赢的平台化发展、生态化经营,成为产业结构演进、产业技术升级、商业模式迭代、产业业态创新、新兴产业衍生的组织者。

因此,“链长制”面向特定行业或产业而言是存在的,其主体需要的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组织者而非政府。政府实施产业组织和产业促进过程中,在身份,不是直接“下场”去做“链长”,而是在产业跨界融合以及产业生态化思维下做“族长”——也就是用产业创新生态思维去经营产业族群。在手段上,不再是基于划地成园、招商引资、税收减免“三板斧”单纯追求专业化的空间集聚、空间的专业化集聚,而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五方思维”建体系、优服务、搭平台、做引导、营环境。从第一方的建体系,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建立产业组织管理与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到第二方的优服务,强化市场准入、产业规制、产业治理以及提升产业公共服务;到第三方的搭平台,引导社会资源搭建各类创业的、创新的、产业的、专业的服务平台,集成各类服务资源要素;到第四方的做引导,做到产业理念、产业战略、产业组织、产业规律的引领者;再到第五方的营环境,无论是软的营商环境、文化氛围,还是硬的法治环境、制度安排,更需要洞见趋势、前瞻研究,对未来发展形成一定的预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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