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春:不能亏了钱大妈

珠海红树湾钱大妈蔬菜连锁店的特色是保证蔬菜新鲜,不卖隔夜菜,每天晚上23点卖不完的菜就无偿派送给顾客,然后清扫卫生,并且公告群友。她还有个促销的办法:每天晚上在微信群发红包,抢到红包的群友第二天到钱大妈店买菜全场8.8折。我宁愿多花钱也要吃新鲜菜,而且每天都积极抢红包,8.8折优惠的便宜也不能落下。
2019年国庆假日期间,身为律师的儿子从大庆来珠海探望我们,跟我一起到钱大妈店买菜。我们买了一斤肉,半个麒麟西瓜,总计应付款43.50元。我手握前一天晚上抢的红包,当然有8.8折的优惠权利。
然而这一天碰上新来的收款员,业务不熟悉,不知有抢红包8.8折这回事。我义正辞严,跟这个新收款员讲解钱大妈店实行已久的规矩。新收款员听我说的有根有据,有手机抢到红包的铁证,又有其他顾客旁证,她相信了我的陈述,并且因自己不熟悉业务而羞愧。
尴尬中她有些慌神,算来算去说折扣后我应实交款33.93元。我不必多动脑筋,觉得便宜没少占,想赶紧交钱走人!儿子在一旁慢条斯理发话了,他一字千斤:“不对吧,8.8折,钱怎么能折下这么多?”我听了心里不舒服,折得多我们少花钱还不好吗?不想儿子坚定地盯着收款员:“你再好好算算!”
收款员愈显窘迫,红着脸又是一番计算。其实当时收款员急的是赶快结束尴尬局面,少收一点款不算什么!但是儿子却目光炯炯,绝不含乎!收款员不得不静下心来,仔细计算了好几遍,最后确定应交款38.28元(原来她错按7.8折计算,少算了我4.57元)。我们按最后准确计算结果交款离开钱大妈店。
归来的路上我不无抱怨地对儿子说:“本来是我们占便宜的事,你非要认真,把便宜给认真丢了!”
儿子说:“这是我做律师的职业习惯。我们讲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我们办案受事主委托,依法替事主辩护,维护事主权宜,不让事主吃亏;但也不能昧着良心罔顾事实和法律让对方吃事主的亏!事主应该承担的罪责,我们只能说服他们接受适度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说服法官,取信大众,维护社会正义,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他又说:“我们不缺这4.57元钱!如果不实事求是,事后钱大妈明白过来,我们的人格就丢光了!钱大妈店这样守信,受到顾客喜欢,怎么能让她吃亏呢?!”
我服了儿子。
作者:老小孩
2019年10月21日于珠海

作者简介:
李景春(笔名老小孩),77岁,大庆石化退休高级工程师。退休后开始学习文学写作,首任“大庆晚晴文学社”社长,“老年日报”通讯员。到北京陪读12年,期间受《铁人文学社》派遣,担任“驻京记者”。在北京社区参与文学活动,被聘为社区“记者”、“宣讲师”,经社区推荐,被评为丰台区“群众理论家”,被“中国石油作家协会”吸收为会员,在全国18省(市)67家报刊、媒体发表文学作品703篇(包括百荷选发42篇),2009年在中组部主办的全国征文比赛中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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