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雅典政制体系
古希腊雅典政制体系
苗延波
古代雅典拥有完善和完整的政制体系。其基本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民权的获得
据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记载,在雅典,凡父母双方均为公民者均有公民权,公民在18岁时在他所居住的村社的名簿中登记。当他们登记之时,村社成员对他们宣誓投票,作出决定,以确定首先,他们是否达到法定年龄,如果认为未到年龄,他们便复归于儿童之列;其次,该候补人是否为合法出生的自由民,如果投票认为他没有自由民身份,他得向陪审法庭申诉,村民中选出5人与他辩论,如果法庭判决他并无登记的权利,国家便把他出卖,但如果他胜诉,村民便必须让她登记。然后,议事会检查登记者的名单,如发现任何未满18岁,许他登记的村民便要受罚金的处分。那些被审查通过的年满18岁的丁男(公民)便被集结成队伍,由部落选举出来的将军统率,并由民众会选出来的竞技教练和一些教师训练他们使用弓、投枪和投石器。这些经过训练的丁男,负责守卫各港口和要塞及村落的安全。教练官和丁男每人都按照规定领取他们的津贴费,他们被允许豁免一切赋税,并不得被人起诉,也不得起诉他人,目的是不让他们借口请假而影响他们履行职责。等到这些丁男服兵役两年期满,他们才可以正式成为普通公民集团的成员,即享有公民权。可见,雅典对于普通人获得公民权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反映了雅典社会中对于一个人是否享有公民权的重视,因为,根据雅典法律,雅典任何一个有公民的人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可以看做现代公民选举权的渊源和雏形。
二、人民的分等
雅典梭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按照每个公民财产的多寡,把人民分成四个等级:五百斗者、骑士、双牛者和日佣。这四个等级的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权利:执政官、司库官、公卖官、警吏和国库监,在五百斗者、骑士和双牛者中,按照他们各级的财产估价比率,指定以相应的官职;列在日佣等级的人,可以充当民众会和法庭的成员。而对于财产的估价标准是:任何人的地产和动产加起来达到五百干质斗和流质斗者,应评估为五百斗级;地产和动产加起来有三百斗者,或者有能力保养匹马者,应评估为骑士级;凡有干质和流质加起来共二百斗者,应评估为双牛级;其余的财产不足二百斗者则属于日佣级,不得担任任何官职。
三、公民会议
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会议。公民会议的开会地点在雅典卫城以西一片空场地上。大约在每36天中,公民会议循例要在这里开四次会议。开会的通知一般在会前的五天就公布在市场上,要在会议上讨论的提案,也同时公布。遇到非常紧急的临时会议,这些形式上的手续可以不必拘守,只要派几名传令吏在街上大声喊叫,或是在市场上烧起一炷狼烟,人们就知道公民会议是在召唤有公民权的人去讨论紧急问题了。
公民会议场所没有座位,参加会议的人都坐在向着讲台微微倾斜的地面上。讲台是由一块巨石凿成的,两面都有台阶。在讲台的前面,有一个祭坛,每逢会议开始,祭坛上就宰杀一头乳猪。一个宗教执事拿着乳猪在会场上绕行一圈,以祛除不洁之物。在讲台偏后,平放着几块木板,那是议事会主席团的座位。讲台上还有一张专为主持会议的人设置的椅子。此外,会场上再没有其他的陈设。
会议一开始,照例由传令吏宣读经过五百人会议审核通过的提案。提案宣读以后,会场上顿时沉寂了下来,人们在等候一场剧烈的辩论。这时,传令吏又高声问:“谁要发言?”接着一个群众所熟悉的人物登台发言。当他登上讲台,主席传给他一个月桂花冠,以示大会允许他发言。他将花冠戴在头上,然后就滔滔不绝地雄辩起来。当他讲到关键问题和观点时,台下的支持者就报以欢呼,反对者则高声怪叫。他的结束语往往是一个庄严的宣誓:“皇天后土,实鉴此心!”等他走下讲台,传令吏又高呼:“有谁发言?”这时反对提案的人走上讲台,戴上花冠,又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演说。就这样如此轮番地争辩下去,但在针对同一提案的辩论中,任何人不得作两次发言。等双方的意见说完了,主席就宣布表决。估计会遭到失败的一方,这时往往会以“听见打雷了,天要下雨了”这类不吉之兆为借口,要求休会,希望在休会后重新组合力量,准备再来一次辩论。如果此时真的听见了雷声,有了下雨的可能,这个要求休会的提议可能会被接受;如果天气依然清朗,主席可以拒绝休会的要求,照样进行表决。一般提案的表决是用举手的方式,有关个人的选举或放逐的事情,则多用投石或其他票决的方式。从讨论到表决,常常要费去一个早上的时间,表决以后,传令吏在主席的示意下宣布散会。人们拿起坐垫或外袍议论纷纷地退出会场。这样,雅典人就算行使了一次公民的政治权利。
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雅典人的政治生活是比较民主的。公民会议的讲台向雅典每一个公民开放,一切有关国家大政的法案必须听候会议的表决。这种制度在当时无疑是进步的,它对雅典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它又是具有局限性的:
首先,在雅典,享有公民权的人数很有限,占全雅典居民大多数的奴隶、外邦人和妇女没有公民权,他们都没有资格参加这样的公民会议,更不用说发表自己的意见了。其次,在为数不多的雅典公民中,实际上能够参加公民会议的又只占一个很小的数目。公民会议开会的时间照例使早晨,这对于居住在城市里面的公民来说参加会议没有多大困难,但是,散居在阿提卡各个村社的公民,就很难按时赶到会场开会,因此,虽然全雅典的公民约有二三万人,而公民会议的通常到会人数却往往只有二三千。这就是说,实际上只有十分之一的公民能够在公民会议上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再次,即使每个公民都有权在会议上提出议案或建议撤销现行的法令,但是,如果经过公民法院的判决与雅典基本法相抵触,不但法案本身要被宣布为违法,而且,原提案人还要负法律上的责任,受到处罚。因此,这种由部落时代的全体成年男子会议发展而来的公民会议,其仍然还带有原始时代的残余。
但是,无论怎么说,能够在两千多年之前的雅典培育出带有如此民主氛围的民主政治形式,实在是一个创举。
四、议事会
1.议事会的产生和任期
议事会是雅典的权力机构。其是由抽签选举产生的,议员共500人,每一个部落选出50人,主席职务由各部落轮流担任,其轮执的次序由抽签决定,前四部落每一部落任职36日,后六部落每一部落任职35日,因为,当时雅典的年历史按阴历计算的,每月29日或30日,全年354日,前四部落每一个部落任期36日,后六部落每一个部落任期35日,前四部落与后六部落任期总数相加刚好是354日。
2.议事会的议事程序
议事会设有主席团,担任主席团职务的人可以从国家领到一笔钱,一起用餐,然后召开议事会和民众会(公民会议)。议事会除节假日外每日开会,民众会在每一主席团任期内开会四次。主席团负责公布议事会应办公事的书面通知、日常事务程序以及开会的地点,以及民众会会议的书面通告。民众会中有最高会议,会议投票选出称职的官吏,讨论粮食和国防问题;在会上可以检举揭发官吏的不法之事,宣读对于犯法者没收财产的目录,宣布有关遗产和女继承人的申请名单,以便使大家都能知道任何无人继承的这一类财产的情况。会上决定对于某人是否要实行贝壳放逐法和那些被控恶意告发者的先期对人告密是否要受理,并决定是否要对曾向人民提出许诺而没有实现的案件起诉。此外,大会还要讨论民众提出的意见和请愿问题、宗教问题、外交问题和世俗其他事情。
主席团有一个总主席,由抽签选出;他任职一日一夜,不得延长,也不得再度任职。他是保存国家金钱和档案的庙宇的锁钥保管者,国玺保管者,他必须和他所指定的主席团的三分之一成员一起留居于议事厅内。当主席团召开议事会或民众会时,这个总主席就以抽签形式选出主席9人,每部落1人(担任主席团的部落除外),在这9人中选出一个总主席,并把程序单交给他;新选出来的总主席接受程序单后检查议程,提出需要讨论的事件,并担任投票检查人,指挥一切其他事务,并有权解散议事会或民众会议。任何人不得在一年中担任两次总主席,但是他在每一届主席团任期中可以担任一次主席。
3.议事会的职权
(1)主持民众会选举司令官、骑兵司令和其他军官的选举活动。
(2)通过判定某人有罪与处罚的判决,但是,在议事会作出决定后还须将案件送交陪审法庭,陪审法庭的法官经过投票作出的判决具有最高效力。
(3)审判被指控的官吏,特别是那些处理基金事务的官吏;
(4)审查将于次年任职的议员的资格以及九执政官的资格;
(5)检查业已建造的三列浆船及其装备,以及海军碇泊所,并依民众会的投票决定建造和装备新的三列浆船或四列浆船,建造海军碇泊所;在议事会成员中选举10人为船舶建造者,并监督一切公共建筑物,把有旷职嫌疑的官员报告给民众会,并经判决后,把嫌疑人交给陪审法庭审判。
(6)参与司库官保管雅典娜和胜利像以及其他纪念品和基金、公卖官出租包揽公共事业,如矿坑、赋税等其他行政事务。
(7)检查骑兵的战马、骑兵和步兵的战备情况。一旦发现饲养良马的人在恶劣条件下保养它,议事会即可处他的刍秣费的罚金,如果发现马匹不能作为战马使用,议事会即在马的口边烙上一个车轮记号,以示此马不合格,没有通过检查。议事会一旦发现骑兵的哨兵不符合哨兵的职分,任何被议事会投票否决的人即被革职。如果议事会发现步兵不符合要求,即可停止士兵的薪饷的发放。骑兵名册要由司令官交给议事会,议事会将骑兵的名字公布于众,并有权投票决定是否将合格的骑兵士兵登记入骑兵名册或者将不合格的士兵予以除名。
(8)与军事基金管理员共同监督胜利神像的建造以及泛雅典娜赛会的奖赏。
(9)检查无力之人。根据法律规定,凡财产不足三明那而又以体力衰弱不能从事任何工作者,应由议事会审查,并有议事会从公众开支中供给他粮食津贴,每人每日以两个俄勃儿为度。
(10)参与最大多数其他官职的行政事务。
五、执政官
(一)产生
公元前8世纪左右,曾经作为最高首领的“王”(巴塞勒斯)已为执政官所取代。执政官先为终身制,后改为十年一任,最后于公元前683年又改为一年一任;执政官人数也逐渐由1人增至3人,后到公元前7世纪中叶又增为9人,称九执政官,执政官中有一人为首席执政官,亦称“名年执政官”,就以他的名字作为他在任之年的年号。当时,执政官的职位都为贵族所把持。执政官卸任之后,就进入贵族会议。
梭伦改革规定,国家的官职先由各部落分别投票选候选人,然后就这些候选人中抽签选举。九执政官产生的程序是:每一部落先行预选10人,然后就就这些人中抽签选举。但是根据梭伦规定按财产等级抽签选官,执政官必须在五百斗级中抽签选举产生。
(二)划分
雅典执政官分为执政官、王者执政官、军事执政官和司法执政官,他们各有两个助理员,由他们自己选择,这些人的资格在其任职之前要由陪审法庭审查,当他们卸任时,并须作报告。
(三)职责
执政官的职责:
(1)在雅典最富有的人中任命三个参加每年五月举行的狄俄尼索斯节悲剧合唱队队长和一个运送青年浆船的游行队长;
(2)监督雅典节日中的游行队伍;
(3)把向他提出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在经过他的初审后送往陪审法庭。这些案件包括:虐待父母案、虐待孤儿案、虐待女继承人、损害孤儿财产案、因心神失常而造成损害他人财产案、指定清算人案、保护责任之建立案、对于竞争要求保护责任之决定案、关于货物或证件之提出案、保管人之登记案、对于财产和对于女继承人之要求案;
(4)处罚侵犯孤儿和女继承人以及夫死之后宣称有子的妇人的权益的罪人;
(5)将孤儿和女继承人的房屋出租直到他们十四岁为止,并收取租金;
(6)勒令那些断绝赡养的保护人维持小孩的生活。
王者执政官的职责:
(1)主持和指挥秘密祭祀活动;
(2)主持所有传炬竞走的比赛;
(3)主管审判不敬神罪状和争执继承僧职的法庭;
(4)宣判各氏族间和各僧侣间一切特权的争执;
(5)提起和审理杀人或伤人的案件。
军事执政官的职责
(1)奉祀女猎神阿耳忒密斯和战神厄泥阿利宇斯;
(2)办理纪念战争死者的丧礼竞技活动;
(3)提起和审理涉及普通和特权异邦人以及外国代表的私人诉讼案件;
司法执政官的职责:
(1)准备陪审法庭审判的日期表,并把这些日期表发给官吏,这些官吏必须依据司法执政官所分配的程序进行司法活动;
(2)向民众会提起公诉案件,并提出一切撤销官吏职务的决定。这些案件包括:民众会所发出的先期告发案件、对于不法程序的弹劾;对于违法案件的起诉;对于主席或总主席的控告;
(3)审查司令官的账目;
(4)审问恶意告密、贿赂、虚记公家债款、冒充证人、阴谋、抹销未付债款、奸淫等案件;
(5)提起所有有关官职资格的审查案件、被村社投票否决的公民权的断定案件、经议事会通过的罪状的判决案;
(6)提起商业和采矿案件的私人诉讼、奴隶诽谤自由人的诉讼;
(7)以抽签的方式指派公事和私事的陪审法庭组成人员;
(8)批准与他国订立合约;
(9)审理根据与他国的合约而发生的案件;
(10)向法庭提起伪证控告诉讼。
六、其他官吏
除了执政官之外,雅典还设有以下官职:
1.公卖官10人,他们由各部落以抽签的方式选出,在议事会的参与下和军事基金司库官的合作下,具体负责出租一切公共包揽事业、出包矿坑和赋税、批准经议事会投票许可的人承包国家出租的矿坑等事务。
2.收款官10人,他们由各部落以抽签的方式选出,负责管理登记公共事业出租所得费用和缴纳赋税的表格,并向议事会提出分配这些款额的报告,由议事会复算。
3.会计员和查账员各10人,负责为每届议事会主席团登记、检查各官吏的账目;
4.神庙缮修官10人,由抽签选出,负责修理最必要修缮的神庙;
5.城市监督官10人,由抽签选出,负责监督城里吹笛、弹奏竖琴、弦琴的女子的收费和被雇佣的情况,监视清道夫不许他们随便抛掷垃圾粪秽,防止建筑房屋侵占道路,不许阳台突出于道路之上,防止建筑上的水道发生水溢道路的情况,防止建筑物随意朝向道路开窗等事务。
6.市场监督官10人,由抽签选出,负责监督一切商品,防止售卖掺杂和伪造的货物。
7.度量衡监督官10人,由抽签选出,负责监督一切量器和衡器,为使卖者使用公正的量衡。
8.谷物看守人35人,由抽签选出,负责监视未经磨制的谷物在市场上售价是否公平,磨坊出售的大麦粉的价格是否符合大麦的价格,烘烤面包的妇女出售的面包的价格是否符合小麦的价格,其重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9.港口监督官10人,由抽签选出,负责监视港口市场,并命令商人要将达到粮市的海外输入谷物的三分之二运往城内。
10.警吏11人,由抽签选出,负责管理被关押在监狱的犯人,并将不服罪的犯罪嫌疑人送往陪审法庭,执行法庭的判决,将宣布没收的财产交与公卖官。
11.主席团书记1人,由抽签选出,负责管理议事会的文书,保管已经通过的法令,并监督抄写一切其他文件,他可列席议事会。
此外,还设有祭祀官10人、常年司祭10人,以负责各类祭祀活动的具体管理事务,雅典有提洛节、布洛罗尼亚节、赫刺克利亚节、厄柳西尼亚节、泛雅典娜节等诸多节日。
这些官吏共同构成雅典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可见,雅典已经具有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城邦)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苗延波著:《法治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