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革命文物名录
6月23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文物1513处,可移动文物4544件(套),就革命文物数量而言,位居全国前列。此次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级别高,属于市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其数量占总数量的57.1%。
据悉,广东对全省21个市及省级以上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2000余条名录进行逐条审核,重点核定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革命史实、革命属性、资料出处等,并进行相关史实的勘误和认定,确保每处革命文物的核定工作均使用两种以上不同来源资料进行校对,累计使用各地方志、政协文史资料、回忆录、革命史迹通览、文物志、党史资料、新闻报告等资料约340部。
广东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涵盖时间长,起自鸦片战争,止于改革开放时期,同时具有总量多、质量高的特点。其中,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处,广东文物保护单位105处,市县文物保护单位729处,一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49处。各级别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数量最多的前三个城市为广州、河源、韶关,分别为213.5处、196处、128处。
广东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类型丰富,涵盖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所有类型,分布广泛且相对集中。各地级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均有不同数量的分布,同时又在广州、潮汕等地区呈现出相对集中的特点。以广州为例,不同革命时段和不同类型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均有分布,在广东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占有重要地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布革命文物名录、摸清革命文物家底,是精准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基础和前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各地以此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深入实施革命文物固本强基、保护修缮、展示利用、文旅融合和宣传教育行动,统筹开展红色革命文物、改革开放文物、近代革命史文物及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不断推动红色基因传承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