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接近真理的辩证法究竟是什么
辩证法吧
“辩证法”(dialektikos)的原意是“通过说话,谈话。” 但这个“说话”可不是像:“早啊,吃了吗?”“吃了,你呢?”这不是扯闲篇,而是就一个概念、一个问题进行反复地说理论证,最终揭示这个问题的本质的过程。
另外,辩证法这个概念可不是黑格尔或者马克思发明的,它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希腊。我们前面介绍赫拉克利特的时候就说过他提出了一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虽然如此,但没有人就此称他为辩证法家,亚里士多德认为辩证法的创始人是芝诺,因为在芝诺悖论的论证中揭示了思想自身的矛盾,而思考相反的东西是辩证法的一个主要特征。
在《克拉底鲁篇》中,苏格拉底说:“凡是知道如何提出和回答问题的人,便可以称为辩证法家。” 辩证推理(dilalegesthai)这个词,就是由于人们聚在一起共同讨论,按照事物的本性进行选择而得来的。
苏格拉底自认为他的哲学方法就是通过谈话问答,寻求普遍性定义,探究真理的方法。他在问答中不断揭露对方的矛盾,使对方承认并不断修正错误,从而引导其逐步认识真理,他比喻称这是他的“助产术”。
这就是希腊原初意义上的辩证法,但注入了辩证理性(思想矛盾运动)和分析理性(逻辑分析精神)相结合的新含义。
因此,辩证法是一种求真的方法,是一种论辩的技艺,它绝不是那种说什么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的和稀泥式的“变戏法”,它有它的原则和适用范围,把辩证法无原则的运用到任何领域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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