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交售粮,国家给钱了,现在还能要养老金吗?
在最近的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建议国家给65岁以上的老农民发放养老金,让农民们“老有所依,洗脚上田”。这样可以提高老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消费。但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当年农民交了公粮没有错,但国家也给钱了,你为国家做了贡献,国家也给了你补偿,这不是两清了吗?现在老农民还能要养老金吗?
实际上,这样的观点是对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收购农产品政策缺乏了解。当年农民种出粮食后,主要分成三类:第一类,交公粮。这不管是丰收还是欠收公粮,农民都一定要交的,决不能拖欠,哪怕农民没饭吃,都得完成指标,而且是免费的。当时,称之为农业税,具有强制性的,国家税费必须要交清,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类,征购粮。国家也有硬性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指标上交国家,所谓的购粮,就是按国家统一的收购价。征购粮当时国家是给钱了,可是那时国家有三提五统十几项提留款,其中就包括农业税,国家基金建设,水利建设,公积金,公益金等十几项提留款,农民上交的公粮钱全部又被国家扣除,用到了国家建设上,农民一分钱也沒有得到。
第三类,余粮。就是生产队每年种出来的粮食,就是说生产队每年种岀来的粮食,除去上交公粮,国家规定的平价收购粮,还有就是生产队按人均留三百六十斤至四百八十斤的口粮,来年的种子以外多余的粮食。不过,由于当年国家基本上是全部收购,能交余粮的生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生产队是没有余粮可交。
从上面情况来看,当年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基本上都贡献给了国家,剩下的粮食恐怕连糊口和留作种粮都不够,这也是当时农村支持城市发展建设的一个缩影。这么一来,当年农民比较贫困的原因就不难找到了。此外,我们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要农民去做义务工,每年农闲时节,农民们要自带干粮去工地干活。比如:修公路铁路、修水库、修堤坝等等。虽然当时农民夜以继日在工地辛苦劳作,但基本上都是为国作贡献。
此外,由于农民的辛勤劳作,向国家源源不断地输送质优价廉的蔬菜瓜果和农副产品,丰富了城市人口的菜篮子。而农民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从不计较得失,任劳任怨,那个年代的农民都不曾向国家提过要求。这就是改革开放前的农民,他们为了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已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他们老了,没有了收入来源,种地的活儿也干不了了。国家给他们一些适当的补偿,给他们补发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我觉得一点也不算过分,是理所应当的。
实际上,现在的老农民要求也不高,只要能维持基本的生活,让他们也能拿到一份基本养老金,如果有儿女再帮忙补贴一下,这样就心满意足了。而对于我们国家来讲,老农民为国家做出了很多贡献,让他们晚年能有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也能分享到经济增长的硕果,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当然,我们也认为农村的社保体制改革步伐应该加快了,这样可以使所有中青年的农民将来能有系统的社会保障。只有这样,我国的社保体系才算是健全,当数亿农民没有了后顾之忧,才有增加消费的欲望,中国的内需就启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