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百态(80)——明智之举
明智之举
世间百态(80)
(人生感悟)
记得几年前有一次在网上浏览,看到了一则消息:某某城市的市长表示,该市目前还有4万套住宅待售,3年内将不新建商品房。该市长还介绍:本市现户均住房1.35套,人均居住面积50平方米。
另外,该城市还准备采取措施消化积压的待售住房,并把符合条件、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由政府回购,转为保障性住房。
我以为,如果该城市果然能够按照市长说的“3年内将不新建商品房”,实为明智之举,因为城市已经不缺房子了,还盖什么新房?
其实,不单单是该城市不缺房子,其它的城市估计也早就不缺房子了。
或许,有人会问:“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有自己的住房,你怎么却说不缺房子呢?”
的的确确还有不少人没有自己的住房,这是一个事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城市缺少房子,因为一个城市是不是真的缺房子,不在于城市有多少套房子,而在于这个城市的房子是否都用来居住!
衡量一个城市的存量住房缺否,我赞成采用户均住房套数这个指标。以一个城市已经销售的住房和居民户数为依据,计算出户均住房套数大于一时,就意味着这个城市的房屋不缺乏。
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住房的原本用途就是让人居住的。可是,从近二十几年来我国的住房就已经误入了歧途,它除了居住以外,还变成了筹码—— 一部分人用来囤积、抬价的筹码,国人美其名曰为房地产投资。
我以为,在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和物质资源匮乏的条件下,最不应该用来投资的就是土地和房产。况且人们囤积的房屋(不是自己居住的,便可叫做囤积)的来路也不尽一致:有花了等量的真金白银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也有利用手中的权利以小博大得来的;恐怕“被送来”的也不在少数。前者属于正当的商品交易行为,而后两者则明显存在着官吏权利腐败或者黑社会性质的问题。可以肯定地说,某些人拥有的房屋套数越多,后两者的嫌疑就越大。
前面说到“还有不少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并不是因为市场上缺少房子,才使得这些人没有房子住,而是他们遇不上价格合理的房子,说白了,是那些囤积房子者推高了房价才使得他们买不起房子。
不少人没有自己的住房正是有人囤积房屋而造成的,如果这种不正常、不公平现象继续存在下去,那么,一个城市即使盖再多的房子,肯定依旧还有很多人买不起房!道理很简单:因为房子越多,被有权有势的人囤积的也就越多,房价自然水涨船高,那些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恐怕会永远买不起房!
所以,一个城市与其不停地盖新房,就不如设法迫使现有的存量房中有被囤积性质者还原到其原本用途——让人来住,而不再是某些人手中的筹码。只有如此,才能使所有的人都有房子、都有用来自己家居住的房子。
但愿各城各市都学学上面提到的那个城市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