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申请:移民局承诺将改进签证审批程序,好事吗?
移民局昨天发布了自己针对家庭团聚签证申请的签证政策声明。在这份声明中,移民局承诺将采取措施,提高他们审批家庭团聚签证申请的程序和速度。在这些移民局即将采取的新措施中,有下面几点非常值得注意:
▲ 如果移民局怀疑申请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申请人和赞助人的家庭关系,或者说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移民局怀疑申请人和赞助人之间的关系的话,签证官应该要求申请人进行DNA血缘鉴定,但是费用将由大使馆或者领事馆承担;
▲ 签证官不再要求未成年的申请人出具证据,来证明自己和英国赞助人之间的关系。在过去的申请中,好多未成年的申请遭到了拒绝,都是因为签证官认为申请人不能提供自己和英国赞助人之间的关系。
独立首席检察官最近对移民局在2016年1月份到5月份所处理的家庭团聚签证申请进行了审查,并在2016年7月18日把自己的审查报告递交给了移民局。在这份审查报告中,独立首席检察官对移民局的家庭团聚签证申请工作提出了一下的意见和改进措施:
(1) 签证官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和赞助人的关系的做法有时候是不合理,而且是很难做的。由于赞助人往往是在受到迫害的情况下,才逃离自己的国家的。在某些情况下,证据是很难保存的。
(2) 签证官在对赞助人进行难民问话的时候,往往没有记录赞助人的家庭成员的情况,或者有时候虽然有记录,但是这些记录并没有完整保存。如果移民局在赞助人的难民问话中,对于赞助人的家庭成员情况有详细记录的话,这些记录完全可以用来证明申请人和赞助人之间的关系。
(4) 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虽然有权利雇用翻译,对申请人进行申请问话;然而在工作中,同样是出于省钱的目的,他们很少雇用翻译对申请人进行问话。其实,好多关于申请人关系的疑问都是可以通过问话来解决的。
对于独立首席检察官在报告中所提出的上述这些意见,移民局在自己的政策声明中表示将会全部接受,并将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签证官进行培训,以便这些建议能够得到落实。这固然是好消息,然后移民局也曾经在类似的问题上做过同样的承诺,最后能否真正落实往往令人怀疑。
不过从这则声明中,至少有两点我们还是需要注意的:
好多人往往认为英籍身份对于签证申请更加有利,于是总想在自己递交家庭团聚签证之前,把自己的身份由难民转成永居,这种想法实际是非常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