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为什么不采用类似奥斯曼帝国的择优选择的继承人制度?

首先奥斯曼自己就没能持续,后面就废掉了。其次奥斯曼的可不是择优,而是杀弱。当选定继承人以后,当代苏丹要把除了继承人以外的所有在血缘上有关系的通通一个不剩全部杀掉,让这个选定继承人成为唯一继承人。后面老苏丹死的时候,要把包括新苏丹他亲妈在内的所有老婆一个不剩通通杀掉。因为奥斯曼早期,基本每一代都会出现大规模的王子叛乱,毕竟择优嘛,谁不觉得自己是优?奥斯曼差点就因此没了,所以才出现了把除了太子以外的全部杀光的制度。光这还不行,中期又出现了武则天这样的后宫把持朝政,毕竟只有一个继承人,老苏丹要是死稍微早一点,后宫权力就爆棚了,地方还没法反抗,因为唯一继承人在后宫控制下。然后就出现了杀光老婆这个制度。这么残忍的制度,肯定是没法持续的,所以后期奥斯曼也废掉了这个制度。这个制度不光是残忍,他还有一个后遗症,就是这个制度下出来的苏丹,都是极度残忍无情,毕竟要亲手杀光儿子老婆,所以实行的政策也都是残忍粗暴又简单。奥斯曼征服的领土,几百年都一直没消化,一直各种闹独立闹分裂,很大程度跟历代苏丹对新征服领土只有镇压这一个策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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