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人的影子
17世纪的法国人德雷奥曾说过一句话:“偷书不算犯罪,除非你偷的是已卖出去的书。”此人以“督导委员会秘书”的名义,在法国各大图书馆自由进出,整本整本地偷,有些书只撕下其中几页,并将他的“战利品”炫耀给别人看或是贩卖。意大利人利布里伯爵是个才华出众的数学家,1830年流亡到巴黎,很快成为法国科学院院士、国民教育部的图书馆总监察员。他经常视察全国著名的图书馆,使这些图书馆里的珍贵书籍不翼而飞。由于丢失的图书越来越多,利布里伯爵终于受到了怀疑,然而他镇定自若,于1848年坐船出逃回国,而且带了三万卷珍贵典籍。他的偷书反而被视为爱国的壮举。这批赃物使他从此过着贵族般的生活,逍遥自在地活到1869年才去世。
劳伦斯·汤普森专门写过一本《偷书癖历史》,认为“偷书的罪行可以回溯到西欧开始有图书馆的时候,甚至还可以往前推到古希腊与古老的东方国家”。据阿贝特的《业余者与偷书者》一文介绍,西班牙巴塞罗那的圣佩德罗修道院在他们的图书馆外面也放着一个警告牌:“凡是偷窃书籍,或是有借无还者,他所偷的书将变成毒蛇,将他撕成碎片。让他中风麻痹,四肢坏死;让他痛不欲生,呼天抢地;让他痛苦永无止境,直到崩溃;让永远不死的蠹虫啃啮他的五脏六腑。直到他接受最后的惩罚,让炼狱赤火煎熬他,永恒不停。”但是,任何诅咒都无法吓阻那些非把书据为己有的读者,他们跟疯狂的情人没有两样。对于这种特别的贪婪,英国散文家兰姆自我坦承道:“我们都知道,自己的书读起来比较舒服,我们知道它的全部,哪里有缺陷,哪里折了角,哪里的污点是我们喝茶、吃奶油松饼时不小心沾到的。”
最著名的偷书人要数美国爱荷华州的斯蒂芬·布鲁伯格,堪称因爱书而偷书兼藏书的“书痴大盗”。二十多年间他偷遍美国及加拿大的286家图书馆,偷书23600册。案发后联邦调查局探员动用长达1.17公里的书架陈列赃物。
话又说回来,一次偷书经历有时也会转变一个人。1940年,苏联奥斯特洛夫斯基博物馆举行开馆仪式时,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来信。写信人说自己原本是个小偷,1937年他偷了一只手提箱,里面有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无意中翻读了第一页,竟不由自主地一口气读完了它,心灵受到极大的震动,发誓从此光明磊落地做人,后来成了地铁的一名工作人员。
林清玄写过一篇一个小偷作案手法非常细腻、犯案上千起的文章。在文章的最后,林清玄情不自禁地感叹:“心思如此细密、手法那么灵巧、风格这样独特的小偷,做任何一行都会有成就吧!”林清玄不曾想到,无心写下的这几句话,却影响了一个青年的一生。那个二十年前的小偷现在已经是台湾几家羊肉馆的老板了。在一次邂逅中,这位老板对林清玄说:“林先生写的那篇文章,打破了我生活的盲点。我想,为什么除了做小偷,就没有想过做正当的事呢?”这两件事的情节都不复杂,却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好书的力量、文字的力量。当我们在行动、成长的时候,总有一些高尚的文字像阳光一样照耀着我们,让我们不断地检视着自己的不足和鄙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