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防汛应急响应降至Ⅳ级

  根据目前汛情发展情况,经和气象部门会商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防指决定自7月23日0时起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降至Ⅳ级。

  各区县(市)防指根据当地汛情,适时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继续做好当前抢险救援、灾后处置等各项工作。

  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23日

编辑:袁连贺

联系记者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