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鹿寨蜜橙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做大做强我县鹿寨蜜橙产业,大力引导 、鼓励社会资金 、民间资本以及外资进入鹿寨蜜橙产业领域,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重点扶持种植大户、合作社、公司进行规模化生产,确保我县鹿寨蜜橙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我县《鹿寨蜜橙产业化开发与示范》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鹿寨县财政局安排给我局鹿寨蜜橙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125万元,为了更好、合理使用该项目资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无病苗木新种补助
鼓励群众在全县各乡镇发展鹿寨蜜橙,对在柳州市“柑桔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由柳州市农业局统一认定)购苗并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种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元/株的苗木补助,总计10万元;
二、新种鹿寨蜜橙1250亩补助资金50万元。补助方法:实行“先建后补”。即农户、合作社、农业公司自行出资建园,经验收、造册登记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款直接转入种果户的账户;
1、补助方式
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即由业主先行建园,购买苗木种植,经过农业部门核实验收后按4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面积1250亩,资金总额50万元;
2、项目补助对象
2.1、我县范围内于2018-2019年春种植鹿寨蜜橙的个人、企业或合作社新种的鹿寨蜜橙果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2.2、单户种植面积达到5亩,贫困村的可放宽至1亩;
2.3、按照技术部门提供的鹿寨蜜橙标准化生产技术要求,实行标准化种植和管理。种植必须规范,果园要整洁美观。
2.4、没有享受过鹿寨蜜橙产业化项目补助的个人及企业。
3、验收方式
先由种植户自行投资开垦购苗种植建园,于11月底前向果园所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或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进行面积申报,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用手持GPS测量仪进行实地测量,经公示后并由村委或村组出具证明按实际测量面积给予补助。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转帐方式于12月底前将扶持款兑现给种植户。
三、鹿寨蜜橙精品果园建设,政府通过采购菜籽麸发放给企业,提高鹿寨蜜橙品质、扩大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采购总价值约45万元,其中:1、中渡镇高坡村(鹿寨定发水果专业合作社)50亩,补助资金5万元;2、中渡镇福龙村(鹿寨县山野水果专业社)100亩,补助资金10万元;3、四排镇思民村六马屯(广西五棵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亩,补助资金10万元;4、鹿寨镇石路村鹿寨蜜橙示范基地(鹿寨县桂橙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200亩,补助资金20万元;
四、鹿寨蜜橙品牌建设20万元,主要用产品推介、宣传及品牌设计,果品包装制作、印刷等。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