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住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五)
一、系统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可分为四类:
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现在的住宅主要还是以第一种设计为主,经济实用。
二、消防灯具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壁挂、双面悬挂、地埋)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壁装、地埋)
二、安装要求:
1、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得用插头连接。
2、安装应牢固,周围无遮挡物。
3、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避免眩光。
4、灯具吊装时,应使用金属吊管。
5、消防应急灯具应装在不燃烧墙体或不燃材料上。
三、消防现场验收检查项:
1、目测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位置和疏散灯上箭头方向是否与疏散方向一致。
2、黑暗中,使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测量地面最低水平照度(走道不低于1LX;楼梯间、前室或合用电梯前室不得低于5LX;密集场所不得低于3LX;一些重要设备用房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3、操作试验按钮,使消防灯具进入应急状态。
4、断开连续充电24小时的应急灯具电源,转入应急状态,同时用秒表计时。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指示灯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状态时间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5、逐个切断各区域照明应急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应在5S中转入应急状态。
6、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信号相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如有手动控制执行手动操作,转入应急状态小于5S)。
附: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简介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运用了全新的设计理念,将以往传统的就近固定方向疏散的理念,提升为远离火灾的主动、合理疏散理念,使疏散指示与火灾状况和疏散设施动作状况实现协同联动,当火灾发生时,首先以火灾报警位置和疏散设施状态作为系统输入信号,通过烟气态势分析与疏散路径初始状态识别,生成建筑物内的疏散路线指示和消防应急照明,方便被 困人员“安全、准确、快速”地撤离火灾现场。
本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信号采用成熟可靠的CAN总
线,供电采用DC36N安全电压,这样即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又使系统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拓展性。
系统特点
◎ 系统可针对每一个火灾报警位置自动生成最佳疏散路径,系统运行速度快,安全可靠。
◎ 独立开发的系统管理软件,方便操作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控制和日常管理。
◎ 系统可以定时周期巡检,检查灯具的基本功能,并且巡检周期和检测时间可以根据建筑物的要求和日常管理需要设定。
◎ 采用先进的低功耗信息处理技术,使总线信号传输距离最长可达1500米。
◎ 控制器具有强大的带载功能,单机容量最大可带32004个地址点。
◎ 强大的组网功能,可支持16台控制器联网。
◎ 可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实施对接和信息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