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谁治匪?百年前“差人”现身街头,北海人曾莫名惊诧

2016年我去湘西凤凰时,在沱江边遇到很多“土匪”,他们一身混搭,头上戴着“上海滩”的礼帽,搭着有豹纹的褂子,挎着相机,用“枪”指着游客,要他们拍照,一些女“土匪”还穿着国民党的黄军服。
大名鼎鼎的湘西土匪,肯定没有想到会在几十年后给当地旅游留下这样一笔“存折”,也算一种另类的“功德”吧。
湘西另类旅游:扮土匪
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天下的豆腐一样白。关于哪个地方的土匪厉害,大概跟写文章一样,谁都可以称第一。比如北海的土匪也很犀利。
历朝历代匪患严重,从过去农村普遍建的炮楼就能知道,有的村子还有“护城河”。南方不少村子的周边,现在还残存着长着尖刺的簕竹丛,北海人叫“簕根营”,这些火药枪也难洞穿的“绿色围墙”,常常令明火执仗的悍匪也无可奈何。清末合浦知县马倚元还写过诗:一带民居簕竹丛,泥墙数尺不通风。
我在浙江海宁看到复原的金庸先生故居,那一带一马平川,无险可凭。故居门口不大,高墙危壁,没有大窗户,后面挨着一条人工河道,在冷兵器或简易火器的时代,易守难攻,一看格局就是为了防匪。
除了被动的防守,很多农村还组织民团,为正常生产生活提供保障。
海宁的金庸旧居
关于北海的匪患,历史上的记载很多。清末光绪年间,投靠办洋务的族弟到北海做生意的广东三水人梁鸿勋编的《北海杂录》记载:
“由北海陆行至廉(州),一路康庄,昔时披星戴月,往来络绎不绝,近因盗贼充斥,商旅不敢夜行。”
北海的土匪厉害,与地理环境有关。《廉州府民合浦县民情风俗民事纲目册》中记载:“(合浦)县属界连广西壤接钦灵,万山丛错,最为匪徒出没之区,频年匪患劫掳勒赎,甘心作匪者此拿彼窜,早已治穷于力。”
因为匪盗太过厉害,群众过节也不得安生,“清明节届,家家上踏青之鞋……近以盗贼披猖,官有派勇分巡,以便来往。
在英国人从清末到民国50年的《中国海关北海关报告》中,也有关于当地匪患的不少记载。
“民国十一年(1923年)初,(北海)内陆盗匪极其猖獗,所有公路均生梗阻,尤以南康、公馆两地为尤甚。该两处人民乃组民团,以为自卫。”
“在合浦境内土匪很多,引起当地人的恐惧。”
“1898年5月,三合会严重骚扰灵山附近,并且经常祸及相邻地区。”
“大伙小伙的盗贼出没于北海、廉州至南宁和玉林的大路上,贸易受到影响。”
透过这些文字,你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治安环境下,平头百姓生活得多么提心吊胆,会遭受怎样的磨难。由于匪患严重,“北海—钦州—南宁路线运输不安全,商人们不愿意在海上有海盗、陆上有绿林沿途打劫的路线上,冒他们人身和货物的危险”,1892年以后,香港原来经北海销往西南地区的货物,转而取道云南的江河。
除了陆上的土匪,因为濒海,北海还有海盗。英国人的《中国海关北海关报告》称:“中国水域海盗横行,未受到镇压。”
英国领事馆内的“贸易谈判”
它还详细记录了一起惊心动魄的“海上骑劫案”:1885年10月19日,一艘从北海经海口开往香港的客轮遇劫,船上共有120名旅客,在离香港约70英里时,冒充旅客的海盗现身开枪,二副身中7枪侥幸生还,船长则被打死扔进大海,海盗乘坐接应的帆船离开,最后“船像跛子一样返回香港”。这起劫案的主犯6年后被擒,与其他18人一起被处决。
1863年以前,现在的“中国最美海岛”涠洲岛,一直是海盗的巢穴,包括南海最著名的汪洋大盗张保仔也曾在涠洲落脚。1867年,法国神甫领着1500名客土大械斗失败后入教的客家人登岛,与其他岛民垦荒种植,官方设衙管治,海岛渐成秩序,却不时遭遇海盗侵扰。1896年4月,200多海盗登岛抢劫,岛上法国神父紧急求援,廉州当局派兵将其击溃。
在北海人林翼中任省民政厅长时所编的民国23年《广东全省地方纪要》中记载:合浦黄三吒、刘文光、刘朱楠、刘玉阶等匪帮,在山口、闸口、白沙、廉州、南康、总江等地抢劫掳杀;符俊岳在涠洲斜阳啸聚。
当时的《广州民国日报》曾报道这一时期钦廉一带的匪情:

“廉州匪患不让雷琼,啸众数百,视为常事……近日合博廉三属交界……一带,麕集土匪约七千八百人”。这些匪帮兵强势大,拥有枪支少则数十,多则二百,还有粉炮,所过之处,如洪水荡涤”,小江镇“自遭匪祸,全市被焚,幸免者仅店铺三间,庙宇二间而已……满目荒凉,殊堪浩叹。”

“土匪”,云云,意思它是本土的、属于土著。按理来说,本乡本土,为匪作盗,都有一些忌讳,他们偏偏哨聚成群,无所顾忌,将传统宗族社会的伦理道德丢到脑后,一句话,也是“被逼的”,形成了“民匪一体”的现象,拿起锄头是民,抄起刀枪作匪。就像《中国海关北海关报告》中所称:“在困难的情况下,纯洁的渔民也不一定不是一个潜伏的海盗”。
这一点,在1903年署理北海海关税务司给光绪皇帝的参奏中也曾经提到:当地“海盗披猖,闲时则散而为渔,倘遇货船即聚而为贼,内陆以钦州所属为甚。”
中国历史悠久而复杂的土匪现象,堪称一种“文化”,成为一地民风民俗的反映。它跟“农耕社会”有着脱不开的瓜葛。一方面农民靠天吃饭,遇上天灾、瘟疫、战事等引发饥荒,安土重迁的村民就变成随处漂泊的流民;另一方面,乡村“一亩三分地”的“宗族自治”状态,根本无力遏制匪患蔓延。
从更深的文化层面说,国人普遍持有的“大锅饭式”平等意识也是一个因素。村民之所以抛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儒家教条,甘心作贼从匪,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吃大户心态有关,不管你是否辛勤劳动、勤俭持家所得,反正“你有我有大家有”。
涠洲天主教堂
中国人评价历朝历代,一般就四个字,治、乱、盛、衰。“治”的最重要一条,就是没有匪患。而作为地方官的“循吏”有四大职责:兴修水利、重视教化、缉盗保民、编志修史。“缉盗保民”是每个为官一任者都要“高度重视、一抓到底”的大事,汉代那个因为给老婆画眉出名的张敞,最大的实绩就是治匪治盗。可以说,直到民国,能治盗都是地方官的第一功德。
历代治匪,主要靠的是“兵”。1896年,广西发生饥荒,“在合浦境内土匪很多,引起当地人的恐惧,但他们终于被政府军队驱散。”(《中国海关北海关十年报告》(1892—1901)。到了民国15年2月,爱国将领陈枢枢率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十师驻防钦廉、北海,也专门开展过肃匪行动。历代地方官治匪,主要靠所在地的兵员,否则,不管是县令、太守还是道台,衙门三丁两卯根本无能为力。
但地方官可以调兵,对皇帝意味着另一种危险,于是在历朝历代的政权架构上,军政不是交叉就是合一,听命中央的“巡官”与负责地方事务的“守官”叠床架屋,互相制约,人们读史书时经常为这些官衔品秩感到头晕。
“靠谁治匪”,这个历朝历代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直到出现了警察才有答案。警察是现代国家才有的“暴力机器”。北海的警察队伍1906年成立。英国人的对这一“新生事物”的描述很有意思:“穿着统一制服的人没有特别目的地巡游于街头,对(北海)居民是一种新奇的现象。”
英国人对清末北海警察记录得很笼统抽象,只提到“他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维持警察的资金“通过征收房捐、猪捐和花捐而来”,例如一个妓女接客,不管每次的“花”是多少,都要抽一元花捐给警察,因为谁也不会痛快地把钱交出来,所以“警察收税时显得很滑稽可笑”。
怎样滑稽可笑,你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过一下警察与妓女或老鸨讨价还价收花捐的情状。
靠警察治匪,无疑是现代国家社会治理的正道。1900年,袁世凯为了执行《辛丑条约》关于天津20公里内不能有中国军队的约定,招募了2000人,加上原来衙门的1000来名巡捕,开进天津,既维护了治安,又可以监视天津的外国军队。这3000人成了中国的第一支警察队伍。而就在1906年清廷成立巡警部的同一年,北海就有了这些“穿着制服,没有特别目的巡游街头”的差人。
清末的警察
虽然1906年北海就有了警察,但因为正值时局剧变之际,帝党和后党的对立——故宫发现的一份书单中,1908年软禁中的光绪皇帝还在“恶补”《警察讲义录》《日本警察讲义录》《日本警察法述义》,帝制复辟和反复辟拉锯,中央统一与地方独立博弈,这种“制度文明”磕磕绊绊未能真正迈开步伐。直到1949年新政权大规模肃匪之后,现代警察制度才逐步啮合社会进程。
正是由于有了警察制度,尽管社会进程中治安因种种因素时有反复,如1980年代一些城市黑社会帮派无恶不作,十多年前一些地方车匪路霸猖獗一时,闹得人心惶惶,但毕竟未能坐大成势。
这些关于土匪的史料,除了让人们明白一个朴素道理:安居才能乐业,治安什么时候都是最根本的民生;更深一层,还让人思考一种社会之恶,靠什么“药”才能收到治本之功。
(参考资料:《北海杂录》、《廉州府民合浦县民情风俗民事纲目册》、《中国海关北海关报告》、《汉书·张敞传》等)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