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道十全·黄开泰讲中医天命篇
人者,仁也,人道即仁道,人文即仁文。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在文化生存的社会环境里,人要存仁,财富不能高于生命,隐私不能高于公德,生活不能影响生存,欢娱不能危害健康,自食其力而不侵占、欺诈、剥夺别人之利。
人文的真实,即仁的真实,是强能帮弱,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是勤俭节约,珍惜资源,尊重生命,维护好自然生存关系。文化不仁,强不帮弱,挥霍浪费,破坏自然生存关系,恶化社会生存关系,人文、人性、人权,民主、自由,给文化贴再多的标签,人类都不可能文明,无法扭转大灭绝的趋势。
仁是人文的文化特征,内在于文化精神,是对天人合一的理性,以人为本的价值的高度概括。文化精神是仁的精神,科学等文化之术的发展方向和实践运用,基本目的是为活生生的人保驾护航,基本意义在为活生生的人的生命需要提供物资保障,减少乃至于预防自然灾害对人的伤害。
在医疗的文化活动中,医生是强势者,病人是弱势者,仁的医疗对病人的关心、尊重、爱护,通过医生的临床医疗得以实现。但首要前提是,医学理论,是活生生的人的理论,是多维时空动态关联性的生命理论,是在仁的文化精神主导下形成的。
仁的医学理论,尊重活生生的人,不改变人的自然属性、生命本质,理论中人为本,医生运用这样的理论从事临床医疗,病人才能获得文化的仁之爱。
医学理论本于尸体,来自小白鼠,细胞分子、器官组织的生理病理,没有把人当人看,医务人员无论多么认真负责,多么关心体贴,多么热情周到,都不会有人文关怀。
人是什么呢?体液细胞、组织器官,基因蛋白吗?如果是,那么有谁在自然、在社会见过像活生生的人一样独立生存、自在来往的器官组织、基因蛋白?不是的话,理论之中没有人,标本、小白鼠为客观对象获得的认识,临床医疗的实际对象不是人,能够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吗?
形态医学的实际对象,并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人身体上的某个组织、某个器官,某个基因片段。因此西医临床目中无人,治形而不治命。哪一个器官组织出问题,就治哪一个器官组织,理论有标准,临床有规范,结果有统计。
活生生的人是平等的。生命公平,自然公平,临床医疗一视同仁,绝非指标影像的标准统一,绝非实验理论的可重复性的规范。标准不是自然,实验并非客观,理论至上、方法优先,不尊重自然客观的活生生的人,临床实验为真,指标影像,有效率,眼前就诊病人的个体真实就不真实。
有效率是在有理论规范的前提下,对运用某种方法在临床医疗中的实际疗效的概率的认识,并不能反应个体真实。个体真实,是每一个经过临床医疗后的真实情况的反应,好与坏,都客观,都是事实,标准取舍、统计筛选之后,个体真实就变成了理论认为的真实,不是活生生的人的客观真实。
自然客观的生命,如何一个物种都有生存的权利,任何一个个体,都有健康的权利,有效率把一部分人排除在了理论认识之外,没有生命公平、自然公平,这样的认识,不人道,不客观,不自然。
中医学不讲有效率,讲“十全”,关心、帮助、爱护每一个人的生命。无效是客观存在,不能排除在认识之外,但中医要求要在临床找原因,把无效转化为有效,尽量减少不治、难治乃至于死亡的情况。
不可否认,临床很多疑难顽症,疑似之间,“知犯何逆”难度较大,绝大多数的医生的难免有无效的情况。如何提高“知犯何逆”的可靠性,是减少无效的可靠途径,张仲景教了我们一种方法——药诊——根据初步的病机分析,少少用药试探,然后根据试探的反应,做出证候判断和方药决策(《伤寒论》209条)。
十全的疗效标准,是仁术的最高标准,《周礼》中就有明确记载,至今有三千多年了。
《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十全”是医患双方的事情,医生、病人一方有问题都不可能“十全”。
文化发展,知识越来越丰富,进入信息时代,知识大爆炸,医学知识满天飞,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病人缺乏“我命在我”的生命智慧,盲从物理法则的医学知识,对中医的疑惑心重了,一种病医出多种病,急性病医成慢性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活了108岁的著名国学大师、书画家、中医学者文怀沙,有一年生病住院,专家告诉他,肝癌晚期,最多还有2个月时间,他自己掐大腿,很痛,心想,我的知觉还这样好,怎么可能最多2个月生命就结束了呢?立马出院,携夫人游玩祖国的大好河山,一年过去,肝癌病灶不见了。
文怀沙若信专家仪器结论,不相信“我命在我”,恐怕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病了,要痊愈,“我命在我”的意识很重要,没有“我命在我”的观念意识,往往失去基本的判断力,医疗决策很容易犯错。
宋·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序例上·衍文总序》:“不可治者有六:失于不审,失于不信,失于过时,失于不择医,失于不不识病,失于不识药。六失之中,有一于此,即为难治。”
医生之错,错在不审、不识药、不识病;病人之错,错在不信、过时、不择医。凡有错,病治不好。
中医学是多维时空动态关联性的生命医学,有生命真理,尊重活生生的人,尊重自然客观,赞天地之化育,补偏救弊,医生够水平,病人有生命智慧,临床十全的可能性相当大。
在临床医疗活动中,医生是主动的一方,是关键,《黄帝内经》对医生有很高的要求。
医生“心存仁义,博览群书,精通道艺,洞晓阴阳,明知运气。药辨温凉,脉分表里,治用补泻,病审虚实,因病制方,对证投剂,妙法在心,活变不滞”(明·龚信《古今医鉴·明医箴》),才有十全可能。
不能十全,在医生找原因,主要有四种过失:一失于“精神不专,志意不理”,二失于“更名自功,妄用砭石”,三失于“不适贫富贵贱之居,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四失于“诊病不问其始,卒持寸口,为粗所穷”。
《黄帝内经素问·征四失论》:“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矣。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医生有过失,不能十全,那么病人呢?问题就更严重了,治病连希望都没有了。
《黄帝内经素问.移精变气论》:“忧患缘其内,苦形伤其外,又失四时之从,逆寒暑之宜,贼风数至,虚邪朝夕,内至五藏骨髓,外伤空窍肌肤,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
《黄帝内经素问·汤液醪醴论》:“今良工皆得其法,守其数,亲戚兄弟远近音声日闻于耳,五色日见于目,而病不愈者,亦何暇不早乎。岐伯曰: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此之谓也。”
病,病人;工,医生。医生和病人协调配合,是治病的基本条件。
明·王绍隆在《医灯续焰·病家须知》中,指出了病人的三种陋习,认为“有此三弊,虽仓扁无以见其能矣”。
那三种陋习呢,“一者听信师巫,广行杀戮,祷赛鬼神,而医药反若可缓,煎调漫托匪人。二者不明药理,旦暮更医,致使源流不清,臧否淆混,乱投杂剂,罔知悉从。三者自命知医,胶持意见,妄为加减,以掣医人之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