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生命,请远离虚开增值税发票——施工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模式
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模式:一、为了降低成本,并能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票,一般主材都是由施工企业统一采购或者业主统供,这部分材料进项发票比较好取得。二是劳务外包,辅材由劳务外包单位承担,含在单价内,统一按劳务费结算,劳务外包单位给施工总承包方开3%的税率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三是地材主要是砂石料、片块石等,一是材料比较分散,二是这些单位为了规避资源税等税费,都是通过第三方成立个体工商户来销售,实际上是为了开票,且利用税务系统二元化征管模式——一般纳税人进项可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采取定期定额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能获取定期定额的征收的方式,都是严格按连续12个月收入不超过500万来控制开票收入的,这就是造成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负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3%税率的进项发票多。
今就听一个企业主咨询:他们是一般纳税人的劳务公司,主营业务里含有建筑材料销售,为了好承揽工程,给其上游企业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开了数额200多万的钢筋砼圆管,他给上游企业已经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下游卖钢筋砼圆管的单位未给他们开发票,他们也没有给下游企业付款,上游企业已经给他们全额付过款。由于金三系统推送的风险,他们企业的专管员核查后明确地告诉他:如果有问题,趁早把发票作废,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可以退税;如果是真实的,那么他的下游企业由于已经给他发货,应该确认增值税收入,但其下游企业未确认未开票收入,且未申报增值税,税务部门要对其下游企业进行罚款、并责令其修改报表,补缴其未开票收入的增值税并补缴滞纳金,而且其下游企业专管员查了其5年的申报收入,之前收入比较稳定,2020年突然增加了一倍的收入,他的工厂是否有这个预制能力?并告诉他由于其销售收入增加了200多万,成本发票又未开,5月31日汇算清缴后其企业所得税将被重点核查,他问怎么办?
我告诉他如果有问题我的观点和他的专管员意见基本一致,作废发票退税。并告诉他现在税务系统的大数据库已经完全建立好啦,也与很多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如果真没问题,完全可以不理他的专管员,他的下游企业没有将未开票收入确认为增值税收入申报增值税是其自己的事情,与他没有关系。千万不要踩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红线,最后辛辛苦苦几十年,不仅是一夜回到解放前,甚至还把自己搭进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