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降准了
一、通过降准等工具冲抵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
2021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讨论的问题有很多(如推出支持碳减排措施、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但被市场关注的实际上只有一句话,即“针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的基础上,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增强有效性,适时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通过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来冲抵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即意味着降准可能马上就要来了。
二、2019年以来的六次降准均可预期,且均是为了响应政策要求
实际上自2019年以来,央行在降准方面的操作均可提前预期,且多会通过高层渠道(如国务院常务会议等)提前释放出信号,我们理解这大概也是央行预期管理的方式之一。例如,
(一)2018年12月24日(周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随后2019年1月4日央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1月15日和1月25日分别下调0.5个百分点,同时2019年一季度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作。
(二)2019年4月17日(周三)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随后经过4月23日的辟谣、5月5日中美再次对抗(五五事变)等事件,降准最终被推迟至5月6日才发生。
(三)2019年9月4日(周三)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时运用普遍降准和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随后9月6日央行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准备金率。
(四)2019年12月23日(周一)总理在视察成都银行自贸区分行时,表示将进一步研究采取降准和定向降准、再贷款和再贴现等多种举措。随后央行于2020年第一天(本应于2019年12月28日宣布)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准备金率。
(五)2020年3月10日(周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便明确提出“抓紧出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措施,并额外加大对股份行的降准力度,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帮助复工复产,推动降低融资成本”。随后2019年3月13日(周五)晚,央行宣布将于3月16日(周一)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大中型商业银行给予0.5个百分点或1.5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优惠,同时对股份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
(六)2020年3月31日(周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实施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引导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扩大对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的信贷投放”,随后2020年4月3日(周五)央行决定对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村镇银行和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商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于4月15日和5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同时决定自4月7日起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
进一步往前看,2018年6月24日的降准也是由2018年6月20日的常务会议向市场释放了预期。
当然也有例外,如2020年6月17日的常务会议同样也提出了“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等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但并没实践。不过当时的环境确实比较特殊,防风险的地位比较高(如2017年同样也没有降准)。因此,整体上看我们仍然有理由相信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后,降准应该马上就来了。
三、为何要降准?可能以何种形式降准?
(一)降准的几个理由
总体来看,此次降准是超市场预期的。
1、第一个理由便是常务会议所提及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使得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生产成本不断攀升,给实体经济造成了较大冲击,通过降准、锁定贷款利率上限甚至稳定人民币汇率等举措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我们看到近期政策层面亦频频释放信息,但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并不在我们手中,因此政策层面的关注只能减缓上涨的步伐,而无法决定短期走向。
2、第二个理由是目前经济基本面已经出现趋弱迹象、基数效应正在减弱,特别是今年前五个月的经济数据显示,消费、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基建投资等内需指标正从低位缓慢抬升,在贸易类指标逐步回归常态的情况下,内需指标的恢复进程可能会因PPI上升而放慢步伐,因此降准也是稳定内需的一种举措。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理解,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天平似乎正在悄悄发生变化。
3、第三个理由是2020年二季度以来的防风险政策导向使得信用出现了收缩,我们看到M2与社融基本上已回归至2019年的常态水平,实体经济的流动性困境已经开始显现,需要政策层面给予呵护。
4、第四个理由是通过降准可以释放商业银行被冻结的准备金,并降低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在配合存款报价机制改革的同时,推动其以更低的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
(二)以何种形式降准?
考虑到今年经济增速目标仅为“6%以上”,基数效应下并不难实现(我们预计经济增速应在8-8.50%),同时常务会议也在暗示后续降准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因此后续降准预计将会延续普惠定向降准的思路,不会启动全面降准。
这里我们也可以先回顾下最近四次降准的情况:
1、最近四次降准释放的资金量和为银行节省的成本逐步降低,释放资金量依次为9000亿元、8000亿元、5500亿元和4000亿元,节省的资金成本依次为150亿元、150亿元、85亿元和60亿元。
2、最近一次降准仅适用于农村金融机构、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商行等两类中小银行,不涉及股份行、国有大行,范围虽然更广、但涉及的降准对象规模更小,所以释放的资金量才更低。
自1985年我国实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以来,我国存准率共调整58次,其中2007年以前调整10次、2007年以来调整48次。自2011年起,我国便已进入降准的长周期中,而央行也通过这种缩表式的降准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满足政策层面和经济基本面的诉求,二是来满足银行贷款创造存款后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需求。
(一)2017年以来降准相关政策回溯
2017年以来,央行的降准方式包括置换式降准、临时性降准、债转股降准、普惠定向降准以及全面降准等多种方式。其中,2019年以来,央行已分别于2019年1月4日(1月15日和2月25日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准备金率各0.50个百分点)、2019年5月6日(5月15日起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019年9月6日(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以及分别于10月15日和11月15日定向降准各0.50个百分点)、2020年1月1日(1月6日降准0.50个百分点)、2020年3月13日(3月16日普惠降准和定向降准)、2020年4月3日(4月15日和5月15日分别下调0.50个百分点)实施了六次降准。
(二)历史降准周期简要回溯
2008年6月我国开始对大型金融机构与中小型金融机构实行不同的存准率(事实上从2004年4月25日起便已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在此之后存准率的调整便成为常态。
1、2007年以前我国存准率共调整10次,存准率处于下降通道中,且波幅较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区间始终保持在6-13%的区间内。
2、2007-2008年的金融危机两年期间,存准率合计共调整20次,其中2007年和2008年分别调整10次,经历了存准率的上升和下降两个周期。
3、2011年以来,存准率共调整27次,其中2011年一年调整次数从里到外达到7次,2015年调整4次、2016年以来已调整了9次。
现在回过头来看,在有四个年份最值得关注,即2007年、2008年、2011年存准率分别调整了10次、10次、7次和4次,四个年份合计调整了31次。其中,2007-2008年受到金融危机的洗礼,央行的货币政策明显被扰动,导致政策出现反复,2011年则是因为信贷投放泛滥。
(三)降准周期还未结束
虽然降准已经持续了9年,但是从趋势上看这一周期还未结束,且也很难与货币政策的松紧形成一一对象关系。
1、中断了一年多的降准操作重启意味着降准周期可能会再次打开,其背景在于经过长达一年的修复,经济基本面的弱势开始逐步呈现,稳增长、保就业与防风险的天平正在悄悄向前者倾斜,需要给予呵护。
2、过去一年多的监管政策高压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了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结构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3、降准对央行来说是缩表操作,通过降准一定程度上可能减缓存款类机构存款不断增长过程中的缴存压力,并配合存款利率报价机制改革。
4、相较于其它经济体来说,我国存款准备金率仍然处于高位,在现代央行制度体系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存在下调空间和政策诉求的。
五、何为普惠金融定向降准?
考虑到后续可能继续采取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方式,因此有必要了解下何为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我国自2014年开始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制度,也因此产生了目前的“五档两优”存款准备金率框架。
(一)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范围不断扩大
1、自2014年开始,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范围由过去的涉农和小微贷款扩展到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这也使得定向降准的范围明显扩大且要求更容易达到。
2、2017年9月,央行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脱贫攻坚和“双创”等其他普惠金融领域贷款。
3、2019年1月,央行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考核标准由“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优惠政策的覆盖面。
目前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具体包括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的微型和小型企业贷款。
(二)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标准不断下调
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最初的标准较为严格,但随后标准逐步下调。
1、2014年6月与2015年6月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条件最严
(1)基准档下调0.50个百分点。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县级以上农商行、外资银行(涉农或小微贷款增量占比超过50%且余额占比超过30%)。
(2)基准档下调1个百分点。县级农商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新增本地贷款投放需要当地达到一定比例)。
(3)基准档下调1个百分点。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无条件直接降准)。
2、2015年10月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将标准放宽
针对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县级以上农商行和外资银行有两个层次:
第一,基准档下调0.50个百分点(涉农贷款或小微贷款增量占比超过15%)。
第二,基准档下调1.50个百分点(涉农或小微贷款增量占比超过50%且余额占比超过30%)。
而其它机构的条件和之前相同。
3、2017年9月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将标准进一步放宽
标准在之前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具体为:
(1)第一档(基准档基础上下调0.50个百分点):前一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的。
(2)第二档(基准档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前一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0%的。
这一标准基本延续至今。
推荐关注微博:任博Abner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