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以前的昌都

@@@卡若文化@@@

  一、卡若遗址及其发现
  卡若遗址位于卡若区城东南卡若村,距县城约12公里处,地处东经97°2′、北纬31°1′,海拔高度3100米。澜沧江和卡若水在此交汇,并在两河交界处形成了几级台地。卡若遗址即位于澜沧江西岸第二、三级台地上,东靠澜沧江,南临卡若水,北依子隆拉山,西即卡若村。卡若遗址之名,来自卡若村。在藏语中,卡若意为“城堡”。传说元朝时,当地藏族群众筑城堡抗御元廷将军多达,后虽事败城毁,全名称却沿用为村名。
  卡若遗址开始发现于1977年。当时,昌都水泥厂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石器、陶片,即上报地区文教局。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闻讯后,曾派3位专业人员前往调查,推测是一处原始社会遗址。
  1978年5月,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正式发掘了遗址。其间,国家文物局、四川省博物馆的同志曾参与协助工作,共揭露遗址面积230平方米。
  1979年5~8月,由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主持,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云南省博物馆、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师生参与发掘了遗址,本次揭露面积1570平方米。
  至此,两次共发掘1800平方米。从遗址年代看,分为早晚两期,早期距今有4955±100年~4280±100年。晚期遗址距今有3930±100年。从遗址范围看,除早期被破坏的以外,其主要部分已基本被揭露。遗址东部遭到了一定的损坏。鉴于卡若遗址在科学研究上的重要性,1979年8月18日,被列为西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卡若文化及其内涵
  卡若遗址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海拔最高、经度最西的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也是西藏自治区发现的第一处原始社会村落遗址。卡若遗址所代表的原始文化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
  1.卡若文化的特征
  卡若遗址的原始文化具有以下地方色彩:
  其一,生产工具。遗址已经表现出新石器时代的全部特征,但仍以打制石器为大多数。打制石器、细石器和磨制石器并存。从形制学角度看,打制石器、细石器均有明显的地方特征,磨制石器则以半月形石刀为代表,这种石器在其他遗址中也曾出现。其二,陶器均为夹砂陶制的小平底器,以罐、盆、碗为基本组合,与中原地带新石器文化的三足器、圈足器不同,而与西南其他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所出土的陶器有一致之处。
  其三,建筑业。从石墙房屋、石砌道口、圆石台、石围圈等来看,卡若遗址大量采用石块为建筑原料,并出现了炉灶。在半地穴房屋中有“井栏式”木结构出现,这具有典型的地方性。
  从以上几方面看,卡若遗址所代表的文化内涵与我国已知的其他类型原始文化有明显不同,根据考古学通例,被命名为“卡若文化”。
  2.卡若文化所反映的社会内涵
  卡若文化可能是新石器时代西藏高原上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具有丰富的社会内涵。
  第一,当时昌都一带已处于农牧社会。
  从卡若遗址残存的孢粉分析、栽培作物与兽骨鉴定来看,当时昌都一带气候比较湿润,不仅生长着茂密的森林(松林、栎林、等),各种蕨类(桫椤)、草木植物、蒿、藜、麻黄等,还出现了栽培作物谷子(粟米)。谷子系西藏地区栽培农作物的首次发现。卡若遗址出现了猕猴、兔、家鼠、旱獭、马鹿、麂、牛、青羊、鬣羚、雁、隼、猪的骨骸。其中,猪已成为饲养的动物。由上述可知,距今5000年前,居住于昌都一带的卡若先民们已开始种植易于生长的谷子,饲养适应性广泛的家畜(猪)了,同时也以狐、青羊、马鹿等的狩猎作为补充。这就说明,当时昌都一带已进入了农牧社会。
  第二,卡若文化反映了当时昌都一带氏族公社的一般情况。
  从卡若遗址各方面情况来看,当时已形成了初级村落。其中的房屋面积,多在10~20余平方米之间,可供4~5人居住,说明当时可能处于对偶制家庭的阶段,而其中一座近70平方米的建筑,则是氏族成员集会的公共场所,可见当时处于氏族公社时期。在此时期,除了前述的农牧生活外,卡若先民们还开始了原始的纺织,并有了爱美的观念及初步的装饰艺术;另外,在饮食习惯上,以鱼为禁忌食物。这一切,都是其他西藏氏族社会的共同特点。
  从考古材料比较而言,卡若文化的先民们与雅鲁藏布江流域曲贡文化的先民们,是两个已结成亲属关系的氏族部落群体,这说明卡若文化对研究青藏高原其他地区原始文化具有参照的意义。
  第三,卡若先民们已开始了定居生活,他们在建筑方面的贡献对以后藏族文化影响深远。
  卡若遗址中不仅有房屋、炉灶、圆形台面、道路、石墙、圆石台、石围圈、灰坑等不同类型的建筑遗址,而且遗址密集错杂,左右相并,上下重叠,说明当时的建筑水平与技术已达到一定的程度。尤其是穴居、半穴居式的居住建筑,对西藏原始文化的建筑营造技术及以后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更有研究者认为,卡若先民的地面建筑,是藏族传统碉房的前身,并认为遗址中某建筑组合(F5、F30、F12)有着明显的碉房色彩:底层空间狭小,有石砌围护结构。这些特征至今仍留存于西藏碉房。而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平面空间造成的建筑密集、杂乱、重叠、相连,至今仍是西藏山区(含昌都一带)建筑的特点之一。
  第四,卡若文化说明了青藏高原原始文化与祖国其他地区,甚至亚、欧洲地区的原始文化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卡若遗址、遗物的特征显示,卡若文化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文化:细石器的出现,带有明显的中国北方草原民族的风格;用砾石或砾石片制成的大量石器,多半属于中国南方或及东南亚地区的中石器时代乃至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传统;遗址发现的穿孔贝、原产地在南海,说明当时部落之间的交流已经达到了很远的地方(尽管是间接的);在文化内涵上,卡若文化又与马家窑、半山、马厂等原始文化相似,这说明卡若文化与黄河流域原始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交流。
  卡若遗址发现的“勒瓦娄哇”技术(Levallois Technique)制作的器形,可能是接受了中亚、南亚甚至欧洲、近东地区旧石器文化的影响;印尼交界地区克什米尔布尔兹霍门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半地穴式房屋与长方形双孔石刀,可能是经卡若文化西传的黄河流域原始文化的因素;而卡若遗址中发现的一种长方形骨片,与伊朗西部甘吉·达维(Ganj Dareh)新石器早期遗址中的骨片如出一辙,这一切都说明了当时卡若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密切交流。此外,细石器和陶器、磨制石器共存的原始文化遗址,在昌都地区还发现有两处,即烟多遗址、小恩达遗址,均属于卡若文化范畴(详见下节)。
  卡若遗址是西藏自治区发现的第一处原始村落遗址,它的发掘,是西藏地区第一次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卡若遗址的发现,不仅有力驳斥了美国某些人类学家认为直至新石器时代晚期西藏才有人居住的错误观点,而且展示了四五千年前昌都一带灿烂的原始文明,雄辩地说明了昌都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对于研究西藏的土著文化与土著民族,乃至藏民族的起源等问题均有重要意义。

@@@小恩达遗址与烟多遗址@@@

  一、小恩达遗址的发现
  小恩达位于西藏卡若区北5公里的昂曲河东岸,东距小恩达乡800米。
  1980年5月,西藏自治区文管会文物普查队在小恩达遗址进行了调查与试掘工作,共开探方二个,探沟一条,发掘面积60平方米。初步调查后可知,遗址分布在小恩达小学一带的第一、二台地上,面积约8000平方米,是一处具有丰富内涵的原始社会遗址。
  二、小恩达遗址的内容
  经1986年的发掘,发现较完整的房屋遗迹三座,灰坑一处,窑穴五处,出土了大量的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骨器、陶片等,主要有:
  发现了较完整的房屋基址三座(F1、F2、F3),面积约18~21平方米,屋内陆面为厚3~5厘米的红烧土块,居住面上发现有兽骨、刮削器、切割器、石斧、骨针等遗物,有的房屋周围分布有明础,墙壁以木柱为骨,编缀枝条,内外涂草拌泥而成木胎泥墙,然后烧烘而成。
  窖穴共发现五处,平面呈现圆形或椭圆形(H1~H5),分为桶状和袋状两种,如H3平面呈椭圆形,最大口径72厘米,深30厘米,内堆积有红烧土块、石片等物。
  石棺墓葬有一座(M1),棺室四壁系用天然砾石叠砌而成,顶部用直径8厘米之栅木(尚有痕迹),上覆砾石。葬式为侧身屈肢葬,墓主男性,年约25~35岁,殉葬有陶罐等物。
  灰坑一处(H1),有先民们的遗物。
  石器有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等几种。其中,打制石器87件,占石器总数的74.4%,多系砾石,分为石核、石片、铲状器、切割器、石斧、锄状器、尖状器、砍斫器、敲砸器、刮削器、雕刻器、钻、矛、砧、石杵、重石等十六种器形;细石器23件,占石器总数的19.6%,石质有玛瑙、燧石、变质砂岩等,分为细石核、尖状器、雕刻器、刮削器等四种器形;磨制石器7件,占石器总数的6%,有石锛、石凿、石片等三种器形。
  骨器共19件,分为骨针(8件)、骨锥(9件)、骨刀梗(1件)、骨匕(1件)等四种。
  陶器,受限于试掘面积,尚未发现完整器物,但出土了陶片259片,均系夹砂陶,以灰陶为主,此处又有红陶、黑陶。陶器的类型多种,较典型的有罐(7件)、盆(2件)、碗(1件)等三种器形。陶器的纹饰较丰富,以刻划纹为主,纹样繁多,线条清晰。

三、小恩达遗址反映的文化内涵
  从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三者并存,而且以打制石器为主来看,小恩达遗址处于新石器时代,年代距今3775±80年(树轮4125±100年),晚于卡若遗址。
  小恩达遗址所反映的文化内涵,属于卡若文化的范畴,但又比卡若文化有明显的进步。从遗址中出土的石器、兽骨等物来看,小恩达遗址已进入了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阶段。
  从文化面貌来看,小恩达遗址还与西藏林芝、墨脱、拉萨北郊曲贡村几处遗址的原始文化,与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原始文化,有着一定的联系。
  小恩达遗址,是藏东昌都地区继卡若遗址之后科学发掘的第二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它的发现,对探讨藏民族的起源、西藏地区早期和黄河流域等地的文化联系,以及建立完善的卡若文化的类型和序列均有重要意义。
  四、烟多遗址
  烟多遗址,因位于察雅县烟多乡而得名,大约地处北纬30°50′,东经97°25′。
  烟多遗址面积共8000平方米,系河边阶地。发现灰坑1个,出土了大型打制石器4件,磨制石器2件,及陶片若干。
  烟多遗址属于卡若文化的范畴,它与小恩达遗址的发现,为卡若文化的研究及新石器时代昌都地区社会面貌的探讨,提供了新材料。

@@@ 贡觉相皮石棺墓与八宿岩画@@@
  一、贡觉相皮石棺墓的发现及其文化内涵
  石棺墓,即石板墓,又称石棺葬、板岩葬,是青铜时代藏东以横断山脉为中心的地区最有代表性的教研文化。研究石棺墓,对了解本地区藏族及其他藏缅语族各民族的历史渊源、民族迁移、民族融合、民族关系等问题,有重要的意义。
  格勒博士在四川新龙县发掘过石棺墓,认为,“石棺葬分布的地区,自北向南,金川、丹巴、康定、道孚、炉霍、甘孜、石渠、新龙、雅江、木里、白玉、巴塘、义敦、德钦、芒康、贡觉等都是藏族地区。”据我们了解,昌都地区的贡觉、芒康、左贡、洛隆、丁青等地均有石棺葬发现。
  1978~1979年,西藏自治区文管会、文化局先后两次在贡觉县相皮区,对相皮墓地进行了调查与复查。童恩正认为,这是一处“战国——西汉晚期”的遗址,即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1世纪初叶,其年代距今约2200年,但另有研究者则认为是吐蕃时期的遗存。
  据当地群众介绍,相皮墓地曾经发掘出大批石棺、陶器、人骨等。1979年调查时见到的是一具残棺,为石板拼成,长方形,长为1~1.2米,宽0.4~0.6米,高0.5米。1986年又出土了陶器4件,包括陶罐等器形,均为夹砂黑陶。器表磨光,有的表面施彩,腹部圆鼓,底平而小,颈、腹部多饰手捏竖道凸印痕,以压印、刻划的几何形纹饰为主。这些特征与四川西北部岷江上游石棺葬中出土的陶器大体相近,只是相皮陶器质地稍粗,制作稍差,底部较圆。相皮石棺葬与川西西藏石棺墓在文化特性上的一致性,表明藏东、川西在文化联系上的密切,也说明康区历史在西藏或藏族历史上有其特殊性。
  二、八宿岩画
  八宿岩画位于八宿县城以西5公里处巴冬村牧场的嘎学岩,又称嘎学岩画。
  八宿岩画是在一块巨大岩石上雕凿而成的。岩画布局较乱,既有单一图案,如日、月、人物、动物、塔、藏文字母,又有组合图案,如张弓射箭者、奔跑者、骑马者。
  岩画的内容,既反映了当地先民们的狩猎、收获等社会生活,又反映了当地的社会风俗,如生殖崇拜及佛教思想。
  岩画古朴、简洁,具有原始的风格。从上述内容与风格看,应是在不同时期先后完成的。
  八宿岩画是昌都地区至今发现的唯一早期岩画群,它的年代早,延续时间长,内容丰富,风格古朴,为研究八宿一带早期的社会形态和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原始资料。

@@@ 藏汉文献记载中的古代部落@@@
  一、西南夷——氐羌、笮人及炯人
  氐羌是中国上古的一个民族系统,二者同流异流,是许多民族的通称,而不是单一民族之称,包括的族属十分复杂。早在新石器时代,藏族地区的原始文化与甘青地区的氐羌原始文化就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氐羌民族最早居于甘青地区,约从夏商之际起,陆续东迁汉地,并逐渐汉化;同时还曾南移西南地区。秦汉以后,羌已是中国西部许多民族的泛称,如见于《汉书》、《后汉书》的“诸羌”就有研种羌、留何种羌、先零羌、封养牢姐羌、罕开羌、烧当羌、当煎羌、烧何羌、勒姐羌、钟羌(钟存羌)、当阗种羌、旦冻羌、傅难种羌、巩唐羌、句就种羌、鸟吾种羌、零吾种羌、滇那种羌、长离诸羌、黄羝(石)羌、发羌、唐旄羌、参狼羌、白马羌、旄牛羌、#人种羌、全无种羌、沈氏种羌、岸尾羌、武都羌、越巂羌、广汉羌等。从历史学而言,古代羌人是藏民族先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有极深的渊源关系,而从民族学、考古学、语言学、体质人类学等几方面也可看到二者的渊源关系。
  至于氐族,《北史·氐传》云:“氐者,西夷之别种”,“秦汉以来世居歧、陇以南,汉川以西,自立豪帅”。此记载系沿袭《史记·西南夷列传》所载:“自冉#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结合其他记载,可知白龙、白水流域是氐族分布的中心地区。这些地区与今川甘西藏相吻合。唐以后,这些地区的氐族,或“同化于汉人”,或“同化于藏”,成为藏民族的来源之一。
  可见,氐羌与藏民族都是历史悠久的民族,二者在历史上形成了密切的关系,但二者又是不同的,“不能说吐蕃的世系出于羌,亦等于不能说羌族的渊源始于藏”。
  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自巂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徙、笮(音作)都最大;自笮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最大”。可见笮人与巂、冉#均系氐族系统民族。
  笮,又作“乍都夷”、“旄牛夷”,主要分布于今四川汉源一带及甘孜、石棉诸地,而这些地方发现的石棺墓,就是笮人、徙人的遗留。《华阳国志·蜀志》越巂郡定笮县条:“笮,夷也,汶山曰夷,南中曰昆明,汉嘉、越巂曰笮,蜀曰邛,皆夷种也。县(定笮县)在郡(越巂郡)西,渡泸水(今雅砻江),宾刚徼,曰摩沙夷。”定笮县位于今四川西昌西部。今怒江、丽江一带藏族称傈傈族为笮巴,即笮人之意。而笮巴也是甘孜等地一部分藏族的称呼。
  笮人,本为牦牛种,原居于雅砻江流域,从汉代后经一千余年的演化,变成笮巴或扎巴、杂人。藏语中的笮(rdza)今理解为“陶”,而笮巴(rdza-pa),意为制陶人。杨嘉铭先生在大渡河两岸鱼通、岚安等地发现古陶甚多,表明当地在古代曾有发达的制陶业,而今四川新龙等地的扎巴人也以制陶闻名。
  昌都的盐井一带,当地居民传说古代曾生活过“炯人”。
  炯人,即“冏人”,又称“姜人”、“浆人”。系藏语Vjang的音译。昌都盐井一带正是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中所说的格萨尔与“炯巴”或“炯”人为争夺食盐而发生交战的地区。按照藏族传统的地理概念,此地正是“朵康六岗”中的擦瓦岗,系有名的产盐之地,所以格萨尔征服“炯巴”或“羌巴”反映了藏族同化炯人的历史事实。对此,费孝通先生指出:“传说察隅地区原来还有一种被称为'冏’的人,他们生产先进,所筑的梯田,遗迹尚在,大约在六代前被藏族打败,部分迁走,大部分藏化。”
  考古发现与实地调查也可作映证。在察隅发现了不少当地居民传说是炯人留下来的石墙、石阶等石料建筑遗迹;格勒博士调查后得知,巴塘扎金顶的居民也称石棺葬为“桨若”(Vjang-ro),意为桨人之尸体,应是炯人的遗留,格勒博士还指出,与石棺葬、“梯田遗迹”相关的“炯人”的文化遗迹,从义敦开始,经巴塘、芒康到察隅一带均能发现。藏称炯巴,实为纳西族,来自氐羌系民族。
  总而言之,氐羌、笮人、炯人的活动均在康区,与昌都地区的古代文明有密切关系。
  二、悉布野部与昌都
  藏文典籍认为,雅鲁藏布江流域的雅隆部落是藏族的祖先。
  雅隆部落是在西藏南部谷地雅隆地区形成的一个部落联盟。藏文典籍记载,雅隆地区“悉布野蕃”(Spu-rgyal-bod,又作“悉补野蕃”、“悉勃野蕃”)统治时,雅鲁藏布江流域就居住着最早的居民“蕃”(bod)族,被称为“蕃域索卡”。
  《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赞普世系表》说:“天神自天空降世,在天空降神之处上面,有天父六君之子,三兄三弟,连同赤顿祉共为七人,赤顿祉之子即为聂赤赞普。”而聂赤赞普降世是为了做“吐蕃六牦牛部”之“王”。据五世达赖《西藏王臣记》:聂赤赞普“下降天梯而步行到泽当四门平原时,被在那里放牧的有才干的'本教’徒十二人看见,问他从何而来?他用手指着天示意答复,他们了解他是从天界惩罚下来的。也就是说他有资格作西藏之王。这样他们就用肩头当作他的舆座,把他高高抬起而来到市中,由此都称他为聂赤赞普”。
  聂赤赞普做了吐蕃六牦牛部之王,亦即首领,被尊为“悉补野赞普”或“圣神赞普鹃提悉补野”。《新唐书·吐蕃传》记载吐蕃之祖是“鹘提勃悉野”。此外拉萨大昭寺门前的《唐蕃会盟碑》碑上藏文有类似记载。这说明聂赤赞普是当地原始居民推举出来的有才干的部落酋长。聂赤赞普的来历,据《德乌教法史》所言,来自波布(Pho bo,今波密)。《智者喜宴》说:聂赤赞普建造了最早的堡寨雍布拉康,降伏苏毗之本教徒窝拥杰娃,并收努王的所有小邦为属地。这实际上是聂赤赞普从天而降的本教徒十二人,可能是十二部落的代表人物,他们共同组成部落联盟,并推举聂赤赞普为首领。
  聂赤赞普及悉布野部的活动,反映了昌都古代社会的某些情况,是研究昌都历史的大事。
  三、东女国
  东女国是公元六、七世纪出现的部落群体及地方政权,是昌都地区及整个藏族历史上重要的文明古国。
  《旧唐书》卷197《南蛮西南蛮传》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种,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白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日行。在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为渡。”
  据任乃强先生考证,“康延川”即今昌都一带,“弱水”即今之澜沧江,所谓“大小八十余城”,谓其国辖有八十余“纵”(Rdsong),即农业聚邑。大抵而言,“昌都、察雅、类乌齐、八宿、察#龙、盐井、门空、贫台,北至隆庆,西至丹达山之地,皆旧东女国境”。可知东女国东与茂州(今四川茂汶一带)交界,东南与雅州(今四川雅安一带)交界,包括了今四川阿坝茂汶以西,甘孜州的巴塘、理塘(白狼夷故地)以北及整个昌都地区,范围十分广大。由于女王居于昌都一带,可知东女国是以昌都为政治、经济中心的。
  东女国时期,昌都地区及四川西北西藏已有较发达的文明。当时东女国人口4万余户,胜兵1万余人,散布于山谷之间的八十余座聚邑之中,所居之处均筑“重屋”,即碉房:一般民众所住的为上下六层,而女王所居则有九层,这表明了东女国高超的建筑水平。东女国还使用文字处理,“文字同于天竺”;盛行历法,“以十一月为正”,即以十一月为一年之始。
  东女国文化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以女性为中心和女性崇拜的社会制度,前引《旧唐书》称该国“俗重妇人而轻丈夫”,《新唐书》卷146《西域传》上“东女国”条则记载东女国“俗轻男子,女贵者咸有侍男”。东女国以女性为国王,“女王号为'宾就’,有女官,曰'高霸’,平议国事。在外官僚,并男夫为之。其王侍女数百人,五日一听政。女王若死,国中多敛金钱,动至数万,更于王族求令女二人而立之。大者为王,其次为小王。若大王死,即小王嗣立,或姑死而妇继,无有纂夺”。可见,东女国王位继承采取了女王终身制与家族垄断制相结合的方式,男子无权参与。
  东女国还有着占卜之风和独特的丧葬制度。《旧唐书》称:“其俗每至十月,令巫者赉楮诣山中,散糟麦于空,大咒呼鸟。俄而有鸟大如鸡,飞入巫者之怀,因剖腹而视之,每有一谷,来岁必登;若有霜雪,必多灾异。其俗信之,名为鸟卜。”此为东女国盛行鸟卜之俗的记载。“其居丧,服饰不改,为父母则三年不栉沐”,这可能是吸收了内陆汉文化的因素,“贵人死者,或剥其皮而藏之,内骨于瓶中,糅以金屑而埋之”。这是二次葬,而“国王将葬,其大臣亲属殉死者数十人”。则表示东女国仍有残酷的人殉制度。
  东女国还有服饰尚青及赭面之俗。《旧唐书》云:“其王服青毛绫裙,下领衫,上披青袍,其袖委地。”皆以青色为美,而男子“以青涂面”,即尚青,又赭面。
  东女国与唐中央政府保持了友好关系。早在隋朝时,东女国就与隋朝政府有使者往来。唐高祖武德年间,东女国汤滂氏遣使贡方物。唐太宗时曾降玺书以示慰抚。武则天时,册拜东女国敛臂为左玉钤卫员外将军,赐以瑞锦制蕃服,东女国使者亦多次来朝。后来,吐蕃强大,统一了青藏高原,东女国成为吐蕃政权的一部分,“其部落,大者不过三二千户,各置县令十数人埋之。土有丝絮,岁输于吐蕃”。东女国旧部又接受唐朝赐予的丝帛,成为内陆与吐蕃进行丝绸贸易的中间商。所以,《旧唐书》记载说东女国“部落代表刺史等官,然亦潜通吐蕃,故谓之'两面羌’”。既表明了东女国旧部的中介性质,又说明了羌、藏文明密不可分的联系。
  东女国虽亡,但其文化却为吐蕃所吸收,成为吐蕃文化暨藏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吐蕃的一妻多夫习俗、妇女享有较高地位、鸟卜、赭面之俗、建筑技术与丧葬制度等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二者的传承关系,而民族学调查则表明至今川藏地区仍残存有东女国文化因素。今四川西藏的嘉戎藏族,仍信奉对木尔多(dmu-rdo)神山的古老崇拜。木尔多神山是木尔多和斯巴嘉尔木(srid-pa-rgyal-mo)的圣山。而所谓“木”(mo)在藏语中一般指女性。“嘉尔木”意即女王、后妃或神妃,“斯巴嘉尔木”即众生之女王。通过民族学、语言学等多方面的调查及研究,格勒博士指出,嘉戎地区在古代存在过以女性为中心,或以女性为王(首领)的女性崇拜时代,“嘉尔木”之称应该就是唐代藏族人民对“东女国”的称呼。
  1997年本课题组在昌都地区实地调查中了解到,昌都地区至今仍有许多与女性崇拜有关的痕迹,如卡若区有一个名为“嗄唐木”的地方,当地居民在房顶安放一个男性性器状物的习俗及对“屑格木”神山的传统看法,均是东女国女性崇拜文化在当地居民意识中的遗留。
  四、苏毗王国
  苏毗是藏族历史上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
  《新唐书》说苏毗是“西羌种”。可知苏毗原属羌系民族。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 Pelliot)认为,苏毗是一个藏种的国家,苏毗系羌系民族的名称,而“孙波”则是吐蕃(逻娑Lhasa即拉萨一带西藏民族)的名称。此论已为学界公认。
  苏毗的原始居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的南木林县一带。也即襄曲河(shangs chu)流域。因此藏文史籍又称襄曲河为苏毗河(sum po cho bo)。苏毗“在葱岭之南”,可知苏毗原居于青藏高原西部及西北部。之后逐渐东扩,一直抵达拉萨河流域和昌都的西北部一带,我们课题组在丁青寺院背后的山顶上发现许多传说是古代孙波居住的建筑遗迹(见照片)。
  《隋书》记载,苏毗“人有万家”,可见隋朝时期苏毗已是有户逾万的大国,兼之地域广阔,更是雄长一方。由于苏毗国内实行女王与小女王的共同执政,逐渐出现了裂痕,矛盾日益激化。
  当时,苏毗女王达甲吾(Stag skya bo)居于辗噶尔旧堡,而小女王墀蚌苏(khri bangs sum)则居于悉补尔瓦之宇那(今拉萨北)。达甲吾颟顸昏庸,骄纵暴戾,大臣念·几松上言劝谏,反为达甲吾所逐。念·几松乃暗中策划,杀死达甲吾,投奔墀蚌苏。
  墀蚌苏大喜,重赐念·几松。念·几松之妻恣意妄为,残酷虐待奴户,激起民怨,而墀蚌苏亦非明君。在这种条件下,一些大臣暗中联系驻扎于秦瓦达孜宫的吐蕃达日年塞赞普,图谋颠覆。
  达日年塞之子南日伦赞继位后,便与苏毗众旧臣起誓结盟,里应外合,一举占据苏毗王宫,处死了昏庸的女王墀蚌苏,王子“芒波杰孙波逃遁突厥”。苏毗归属于吐蕃。
  据《敦煌古藏文历史文书》载:南日伦赞时代,吐蕃控制的地域,南到雅隆、达波,东到达布、娘波,西到藏地、朱孤(dru-gu),北到苏毗。显然,此时苏毗本部已归于吐蕃治下,南日伦赞甚至改之为彭城(今拉萨北)。
  不久,南日伦赞死于内部斗争,苏毗与达波、娘波等纷纷叛起,各自独立。证明苏毗女王、臣民并不甘心受吐蕃的统治。
  公元七世纪南日伦赞之子松赞干布时,又重新征服苏毗、达波诸部,统一了青藏高原地区。此时,吐蕃的疆域,已由初期的以雅隆悉布野部为中心的“三茹”(ru-sum),扩大为“五茹”,增加的“五茹”之一就是“孙波茹”(sum-pa-ru),表明苏毗再次为吐蕃所征服。苏毗被征服后,大部分被藏化,而吐蕃也把苏毗视为本民族的内部成员。苏毗有功的奴隶主,如#、巴、农、蔡邦等君臣也成为了吐蕃上层新贵族,整个苏毗连同羊同、党项、吐谷浑一起称作内四族。敦煌藏文文书将吐蕃与苏毗连名,简称“蕃孙”(bod-sum),说明吐蕃兴起后征服苏毗,并将之纳入了藏族。
  苏毗与吐蕃合一后,苏毗军队成为吐蕃武力扩张的得力工具,在河陇、西域一带屡次征战。苏毗也成为吐蕃的后方大基地,即所谓“吐蕃举国强援,军粮马匹,半出其中”。
  苏毗为吐蕃征服后,仍保有相当的势力。《新唐书》的《苏毗传》记载:苏毗在吐蕃诸部中“最大”,其范围,东与多弥(即难磨)为邻,西接鹘葬硖,有人口3万户。也有苏毗人不堪忍受吐蕃奴役之苦,前去“投唐”。唐玄宗天宝(公元742~756年)中,就有苏毗王没陵赞率部投唐之事,结果被吐蕃发现,没陵赞及其家族共二千余人被杀;天宝十四年(755年)春,“苏毗王子悉诺逻去吐蕃来降”,悉诺逻系没陵赞之子,投唐而事泄,其一千余部众被吐蕃所杀,悉诺逻本人则逃至陇右,后来到了唐都长安。
  唐以后,苏毗很少见于史载,表明苏毗逐渐藏化。
  苏毗女国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苏毗的经济,以畜牧业和农业为主,其中狩猎占有突出的地位,史书所谓“以射猎为业”,男子唯务耕战狩猎。苏毗物产丰富,出产牦牛、骏马、黄金、黄铜、朱砂、麝香、盐等。手工业及商业贸易在苏毗也十分兴盛。史书记载苏毗“恒将盐向天竺兴贩,其利数倍”。苏毗的#石,与当时天竺、波斯、高昌等地的丝路贸易有关,而女王喜爱的纹锦则来自中原。
  苏毗与中原、天竺等地的商贸频繁,与苏毗的对外联系密不可分。早在隋文帝开皇六年(公元586年),苏毗已遣使朝贡,与中原发生了联系,其间与雅隆吐蕃有过战争后,苏毗还与天竺、党项有过数次战争。
  苏毗的政治也有浓厚的特色。
  苏毗虽然已进入了奴隶制初期,但却保存了大量的母系氏族的残余,或者说苏毗以女权为核心立国,是一个母权国家。
  《隋书·西域传》之“女国”条记载,“其国代以女为王,王姓苏毗,字末羯”,“复有小女王,共知国政”。女王每五天听朝政一次,小女王则协助管理。王位由女王终身把持,女王死后,国中则厚敛金钱,求死者族中贤女二人,一人为女王,一人为小女王,共主国政。若女王死,则由小女王继任。
  “女王之夫,号曰金聚,不知政事”。金聚,据外国学者托玛斯的研究,意为“家人”,男子无权处理政事,只能“以征代为名”,即从事战争或耕田,这就是金聚的含义。
  苏毗的风俗,富有女国特色。史称“其俗贵妇人,轻丈夫,而性不妒忌”。表明女国重发轻男。女国又有鸟卜之俗:在人祭仪式后,“入山祝之,有一鸟如雌雄,来集掌上,破其腹而祝之,有粟则年丰,沙石则有灾,谓之鸟卜”。女国崇拜阿修罗神、树神。阿修罗是天竺神话中的神灵,因常与天神战斗,而被视为战神。丧葬制度方面,苏毗盛行二次葬,“贵人死,剥取皮,以金屑和骨肉置于瓶内而埋之。经一年,又与其皮纳于铁器埋之”。 苏毗也有赭面之俗,无论男女均以彩色涂面,甚至“一日之中,或数度改之”。
  苏毗的文化,已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在建筑、医学等领域取得辉煌成就,而后人从吐蕃文化中也可以看到苏毗文化的痕迹。至于今天的青海互助哈拉直沟乡有“苏毗村”,贵德县东与黄南尖扎县交界有“苏毗峡”、“苏毗人”,则是苏毗文化不甘完全为历史堙没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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