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男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1万条,刑责民责均承担!

男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造成11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月4日,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龚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区法院开庭审理。杨浦区检察院检察长谭滨出庭支持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杨浦区法院院长王朝晖担任审判长。

案  情  简  介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间,被告人龚某通过互联网先后向多个微信号出售或非法提供包含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的公民个人信息表格。经鉴定,龚某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记录共计11万余条,获利共计人民币6000元。

2021年3月4日,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龚某提起公诉。

同时,龚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龚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  审  现  场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滨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指控龚某违法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隐私权,严重影响其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要求龚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6000元。

杨浦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及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均与没收,责令龚某在正义网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赔偿人民币6000元。

检  察  官  说  法

在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与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息息相关。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将威胁公民的财产甚至生命安全,甚至成为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严重犯罪的帮凶,因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司法机关对该类行为进行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不仅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检察官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所有有机会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要真正做到知法、守法、畏法,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一旦触犯法律法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加强个人信息管理,提升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请立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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