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知多少——教育(3)☆科举科举,...
中国文化知多少——教育(3)
☆科举
科举,即分科选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王朝设科考试以选拔官吏的制度。
隋朝以前,官吏的起用主要是通过推荐。隋朝统一中国后,为加强统治,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开始用分科考试办法选举官员。
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年),设立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科举”一名由此而生。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书面考试)方式取士,这便是科举制度的开始。
科举制度完善于唐代,经宋、元、明三代而定型,直至1905年,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才寿终正寝。
☆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明代,学校成为科举的必经之路。入学考试主要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或“殿试”。
“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院试之前必须先参加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合格的学子方能参加院试,院试合格者即取得入省学读书的资格,通称“生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秀才”。
“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京城和各省城开考,考期在秋天,称做“秋闱”。考取者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京城开考,由礼部主持,考期在春天,称做“春闱”,也称“礼闱”。考取者叫“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由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合格的贡士进行的考试,也叫“廷试”。殿试成绩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等。一甲取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也叫“殿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二甲、三甲各取若干名,分别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
秀才、举人、贡士都不是官,只有经过殿试考中者,朝廷才授予其官职。
☆状元知多少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状元是唐武德五年(622年)壬午科状元孙伏伽,最后一位状元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科状元刘春霖。中国的科举考试延续了一千多年,共产生状元551人。其中唐139人,五代十国11人,宋118人,辽18人,金15人,元32人,明89人,清114人。另外,张献忠的大西政权有状元1人,太平天国有状元14人,与前536人相加,中国实有状元551人。
☆举人、秀才
举人:原指被推举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始见于《管子·小匡篇》。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学的生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贡生
清代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岁贡;逢国家庆典加贡的生员,称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拔员;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称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