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张三,遇到了真正的狠人!

昨天讲到,法外狂徒张三!
现在水落石出有了结果:张三已被缉拿归案,再也狂不起来了。
风筝帮发表声明,绝不会对张三姑息迁就,一切按律行事。
京师衙门也详细解释了张三归案的过程,主要是挨打者伤情鉴定结果没出来,辗转几家医馆才鉴定为轻伤二级。
有录像为证,有伤情鉴定,张三瞬间变成落水狗。
俗语说,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
现在则是,人在做摄像头在看,举头三尺有视频。
彪悍异常的张三,之所以翻身落马,除了舆论监督的力量,更重要是证据链完美无瑕。
视频监控清晰显示,全程都是张三在挥拳伤人,而那位受害者始终没有还手。
不得不佩服,这才是真正的狠人。
宁可自己挨打受辱,也不留下丝毫互殴的实据。
设若当时他也反击张三,两人扭打到一块,这事就复杂了。
酒后斗殴,寻衅滋事都有可能,处理起来大概率会各打五十大板。
是无力反抗,还是预有策略,反正打不还手让他牢牢地据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制高点,没有给张三留下任何开脱可能。
笑到最后的不一定赢,但哭到最后的一定输。
狂徒张三,自以为法力无边,实际却遇到了真正的狠人。
这也启示我们,遇到低素质的恶人应该怎么办。
狗咬你一口,你也咬狗一口吗?

安徽蚌埠,两位女士就因为狗而互撕起来。
其中一位遛狗时没有拴绳,把小区内的孩子给吓着了。
孩子母亲本想讨个说法,没想遛狗的反倒理亏气势壮,撒泼耍横起来:

"你怎么敢动我的狗?敢弄我的狗,我就给你孩子弄死,你试试?”

“不就要钱吗?老子有钱!我干了几个徽州宴嘞,这些都是我干的。老子有钱,不怕,几千万都赔得起,没有我的狗值钱。"

这气势、这嚣张劲,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于是双方对骂互撕起来,现场好不热闹。
警务人员赶到后,二人仍然吵骂不息。
最终,遛狗的那位被拘了7天,带孩子的那位被拘了3天。
这事似乎有些不在理,明明遛狗的不文明在先,为何各打五十大板?
如果没有完整清晰的证据链条,对警察蜀黍来说,这种事判断认定起来太难了。
你挠她一下,她踢你一脚,哪个吃亏,哪个赚便宜没法论。
谁先动的手,谁先骂的人,更难搞清楚。
对这类轻微治安案件,实在没必要浪费宝贵的警力和公共资源。
现实往往就是这么无奈,低素质的恶人让你恨得牙根疼,可是还拿他没办法。
比如,有对夫妻闹离婚,女方对男方不停辱骂嘲讽,男方忍无可忍一拳打到女方脸上。
这下好了,女方马上报警、验伤,男方百口莫辩,成了故意伤害。
法律面前,事实与证据高于一切。
除非把对方打得心服口服,否则动手简直就是多余。
真正的狠人,是不动声色的后发制人。
狂徒张三,不仅技术上是个外行,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法盲。
把这种人关上几天反省反省,或许并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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