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二十六)
146.左 zuǒ
字源解说:“左”是“佐”的本字。左,甲骨文
为象形字,字形与“右”
相反,像一只手伸向右边,表示“左手”,即面朝南方时身体东边一侧的那只手。由于古人常用左
、右
两手的某些动作表示呼求、祷告,
、
从原有的方位名词又演变出了相关的动词含义。于是金文在名词
的基础再加“言”
(祷告呼求)另造
代替,表示呼求神助;或在名词
的基础上再加“工”
(巧具、事工)另造
代替,表示呼求神赐巧具,助事成功。后来“左”也演变成方位名词,于是再加“人”另造“佐”代替,以区别于方位名词“左”,强调人为的动作。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的“又”
写成
。与“左”的情况同相,“右”的金文在方位名词
的基础上再加“口”
(祷告)另造
代替,表示祷告神灵,祈求平安。当“右”也演变成方位名词后,再加“人”另造“佑”代替,以区别于方位名词“右”,强调人为的动作。
造字本义:拱手祷告,呼求神助。
、工。凡左之屬皆从左。則箇切。
、工”会义。所有与左相关的字,都采用“左”作边旁。
,以左手表方位之“左”,也表示佐助之佐。而以右手之象形表示方位之右、祐助之祐的“
”,有时也写作
形,故左(或佐)右(或祐)二詞在字形上常混同莫辨。西周時,開始加“工”旁作為“左”的标志,既表方位之左,也表佐助之佐。后增人旁别为佐助之“佐”,而专以“左”表方位之左。本部隸一“差”字,从左从
,訓“貳也。差不相值也”,非从左得義。
像古代匠人的多用途器具,一头是“丁”形
,一头是可握可箍的圈
。有的甲骨文
简化字形。金文
由一个丁头
和一个刀铲
构成。有的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在金文、篆文字形中,“巨”常常写作“工”,表示“巨大”。
,古文工从彡。古红切。
,这是古文写法的“工”字,字形采用“工、彡”会。
、
形。本上古巫者施行巫术时用以指画方圆,掌握天地的一种法器的象形,后逐渐引申而有工作、工巧、法式、善长等义。本部隸有“式”字,訓“法也”,即法式,又有“巧”字,訓“技也”,均从工之引申義得義。此外還有“巨”字,金文写作
,實像巫者手持法器“工”,小篆省略了表示巫者的“大”形,只保留了法器形“工”和所持之形“
”,故與“工”實一物。後來專以“巨”表示畫方這種器具,而以“工”表其引申義,二字遂永分两用。
”字,訓“窒也”,則所从㠭是表雙手所塞窒之物。
字源解说:工,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精巧器具。巫,甲骨文
(工,巧具)
(又,抓、持),表示祭祀时手持巧具,祝祷降神。有的甲骨文
(工,巧具)
(巧具),表示多重巧具组合使用,强调极为智巧。远古巫师是部落中最为智巧者,通常是直觉超常的女性,男巫出现的时代在男权社会形成之后(参见“魅”的篆文异体字字形)。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写成一“工”
两“人”
,表示两人或多人配合祝祷降神。
古文巫。武扶切。
”,所說并不正確。字見甲骨文,本作
,實像巫者所用法器之形。西周金文写作
,春秋作
,或將“
”形訛為“
”,而將巫寫成了
,至漢時,漢印所見尚多作
、
,可见小篆訛誤甚大。許慎竟據之以說字形,云“象人兩袖舞形”,完全是望文生訓。本部只隸一“
”字,係男巫之稱,故从巫。
字源解说:“甘”是“甜”的本字。甘,甲骨文
在“口”
(嘴、舌)中加一短横指事符号
,指事符号代表口腔内的舌头或嘴部的动作,整个字形表示用口、舌品尝美味。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误将篆文的“口”
写成“廿”
,导致字形面目全非。当“甘”逐渐书面化后,籀文
再加“舌”
另造“甜”代替。“甘”作为形容词与“甜”同义,但“甘”多用于书面语境,“甜”多用于口语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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