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名录登记”业务要点
免责声明:政策随时变化,注意文章时效性,本文刊载所有内容仅供提供信息交流和业务探讨而非提供法律建议目的使用,不代表任何监管机构的立场和观点。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进出口企业“名录登记”业务要点一、业务流程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申请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为企业登记名录,并办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3、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信息。4、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 20 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二、申请材料1、;(见附件,需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5、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法规依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附件:1、第一章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国家外汇管理局 支局:本企业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营业执照副本(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行业类型代码及名称是否注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注明区域名称否是否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企业是 否是否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是 否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号码外币注册币种外币注册资金人民币注册资金成立日期经营范围企业地址是否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 否是否市场采购贸易企业是 否是否跨境电商平台是 否是否商品现货交易所是 否是否海外仓出口企业是 否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企业联系人手机本企业将认真学习并遵守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外汇局对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管理。依法从事对外贸易,接受并配合外汇局对本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单证资料;按规定进行相关的业务登记于报告;按照外汇局分类管理要求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请认真阅读以下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因填写不准确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1.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按照“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表”内容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可参照营业执照填写);2.行业类型代码及名称:按照“行业类型代码及名称表”内容选择其中一项填写;3.是否注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填写是或否,并注明具体名称。